無期徒刑最多多長時間_無期徒刑最多關多少年?
特邀律師
直接判處的有期徒刑最多為15年 數罪并罰不超過20年 由死緩無期減為有期也是20年 所以最長是20年 但是實際執行中往往都不到20年,會減刑的
根據《最高法院關于辦理減刑、假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規定》的相關條款,無期徒刑罪犯在執行期間,如果確有悔改表現的,或有立功表現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減刑。一般可以減為二十年以上,二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有重大立功表現,或各次減刑后,刑期更短。如此折算。最多要服刑二十二年。
無期徒刑沒有期限,是終身的。無期徒刑是嚴厲程度僅次于死刑的刑罰,被判處無期徒刑的,如果罪犯在服刑期間有立功或者悔過表現,可以申請減刑的。根據法律規定,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可以減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現之一的,應當減刑:第一種情形是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動的;第二種情形檢舉監獄內外重大犯罪活動,經查證屬實的;第三種情形是有發明創造或者重大技術革新的;第四種情形在日常生產、生活中舍己救人的;第五種情形是在抗御自然災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現的;第六種情形是對國家和社會有其他重大貢獻的。減刑以后實際執行的刑期,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處無期徒刑的,不得少于十年。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辦理減刑、假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六條無期徒刑罪犯在執行期間,如果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減刑。減刑幅度為:對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一般可以減為十八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減為十三年以上十八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辦理減刑、假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八條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罪犯減刑后,實際執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年,其起始時間應當自無期徒刑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辦理判刑、假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六條:“無期徒刑罪犯在執行期間,如果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立功表現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減刑。減刑幅度為:對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一般可以減為十八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減為十三年以上十八年以下有期徒刑”。第八條規定:“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罪犯減刑后,實際執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年,其起始時間應當自無期徒刑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
1、無期徒刑是介于有期徒刑和死刑之間的一種嚴厲的刑罰。
2、無期徒刑是剝奪犯罪分子終身自由,并強迫勞動改造的刑罰方法。
3、無期徒刑的刑期從判決宣判之日起計算,判決宣判前先行羈押的日期不能折抵刑期,無期徒刑減為有期徒刑后,執行有期徒刑,先行羈押的日期也不予折抵刑期。
4、無期徒刑罪犯在執行期間,如果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減刑。減刑幅度為:對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一般可以減為二十年以上二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減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5、無期徒刑罪犯經過一次或幾次減刑后,其實際執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起始時間應當自無期徒刑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