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三年整能判緩刑嗎_公檢法建議判三年十個月,法院可以判緩三年嗎?
特邀律師
公安只有辦案權,檢察有監察訟訴權,抗訴權沒有建議權,法院才有最終裁定權。
緩刑期間依法實行社區矯正,判三緩三的話,要到司法局社區矯正科進行三年的社區矯正(日常管理工作在各個司法所)。具體監管規定如下:社區矯正期間依法實施定位,包括手機定位和北斗電子手環定位(就是所謂的電子手銬);電話24小時保持暢通,不得關機、停機、呼叫轉移,不得拒接司法行政工作人員電話,未經批準不得注銷電話號碼,要隨叫隨到;未經批準不得離開所在區縣(新法規定不得出所在的市);每周進行一次電話匯報,每月參加一次勞動和學習,每月上交一份手寫思想匯報;遵守各項法律法規和監管規定。
社區矯正期間違法犯罪或者違反監管規定的話,根據《社區矯正法》相關規定會被訓誡、警告、行政拘留、撤銷緩刑。
如果被撤銷緩刑,社區矯正的時間不折抵刑期,也就是說假如這人當時直接取保候審,審前未進行羈押,哪怕社區矯正最后一天被撤銷緩刑,也是執行三年有期徒刑,社區矯正的時間不折抵要執行的刑期。
如果三年矯正期滿,未被撤銷緩刑的話就依法解除社區矯正,原判刑期不再執行,也就是緩刑三年期間只要你規規矩矩,就不用再進去坐了。
另外,緩刑只是刑罰的一種執行方式,帶來的法律后果除了不用進去坐之外和坐實刑的沒啥區別,犯罪記錄會記入檔案,跟隨一輩子,自己和子女在軍校、國安、公安、飛行員等諸多行業招錄時政審會被卡。
依我之見:法院判處三年以上(四年)有期徒刑的,無論是否判處罰金和立即交付執行罰金,依法都不能宣告緩刑。
為什么都交了罰金仍不能判緩刑呢?
根據我國現行《刑法》第七十二條規定:所謂“緩刑”,其中最為重要的法定條件規定對所犯之罪依法必須是在三年以下判處有期徒刑或拘役,在法院判決時先確定一個有期徒刑期附條件的暫不收監執行的“宣告刑”。
從上述關于緩刑的法律法規定可以看出:適用緩刑的一個重要法定要件就是罪犯所犯之罪行依法必須是法定的三年以下有有期徒刑丶拘役。
而提問者敘述本案例被告人己被法院確定主刑為有期徒刑,其刑期是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四年),很顯然,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事判決依法是不得適用緩刑。至于提問者說“已交了罰金”,因本案例罪犯所犯之罪法律規定了除判處主刑外,依法還必須判處附加刑(罰金)。法律規定:罪犯即使執行了附加刑,仍必須執行主刑。
以上意見僅供參考,不當之處請見諒。
你好。
從問題里可以看出你所描述的有兩個對你比較有利的條件。
第1個是,人在取保候審的狀態。
第2個是,檢察院的量刑意見是三年6個月。
而你的目的,是想達到判緩刑的結果。其實根據你所描述的情況,想判緩刑還是有一定的難度的。
因為判緩刑的條件是:
1.必須是有期徒刑三年以內的。
2.如果判緩刑沒有社會危害性。
這兩個是必須具備的條件,而目前有一個條件,你很有可能達不到。
檢察院的量刑意見是三年6個月,法院最終量刑三年的可能性有,但是并不是太大。
因為法院最終的量刑結果一般和檢察院的量刑意見差不了太多,除非是雙方爭議過大的案件。
比如這一類案件,檢察院建議量刑三年6個月那么法院量刑的結果大概是基準點上下三個月的浮動。
想達到量刑三年以下或者三年有期徒刑,機會肯定是有的,但是不會是特別大。
所以想要爭取緩刑,必須盡量的提出對自己有利的條件,爭取讓法院量刑三年或者三年以下。
只有這樣你才有機會。
希望上述解答對你有所幫助。也希望你能有一個比較好的結果。
作者:鄒玉杰律師
職務:九章刑辯創始人;金亞太優秀刑辯律師;亞太刑事司法研究所副所長
目標:窮二十年蠻力,救一百條人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