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發工資違法嗎_公司不發工資咋辦?
特邀律師
你好,確實有很多小微工廠發工資從來不給員工工資條,員工個人去要的話又不大可能(一是不敢問老板要,二是要了也要不到的),那么就沒有辦法獲得自己的工資條嗎?答案是有的。
相信很多單位(尤其是小微企業)的員工拿了很多次工資,卻從來不清楚自己的工資到底是怎么算出來的,更不知道自己的工資有哪些部分構成,各個部分有多少,被扣的工資有多少吧?也很想一睹傳說中的工資條風采。
可上面說了,員工要不到工資條,怎么辦?別急,我今天教大家一個獲得自己工資條信息的方法,一定管用。
其實很簡單,我們員工的工資都是由諸如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績效考核工資+加班工資+其他補貼-五險一金費用-其他處罰=應發工資-應扣項目=實發工資這些內容構成的。員工只要記住這些工資結構內容,然后每次領工資的時候都要在工資發放名冊上面簽名嘛,趁機會記住一個工資項目的具體數額,你們可以多個員工合作,一人記住一個項目,到時候合都寫出來合計就是一份完整的工資條,大家也就可以準確的知道自己的工資到底由哪些構成具體多少了。
怎么樣,這個方法是不是既可以獲得自己的工資條,又不用擔心害怕?其實,還有更簡單的,員工集合起來要求老板給發一份工資條,說出法律條款和道理來,相信老板也不得不答應的。除此之外,獲取工資條還有方法的,大家知道的話都說出來吧,好給不知道的員工提供指導。
工資條是企業發給員工本月工資的明細,能讓員工清楚了解自己的收入構成。
一旦發生糾紛,工資條可以作為員工在這個公司的收入證明及其他明細證明,還能夠監督企業及時發放工資。《勞動法》規定,員工對于企業規定的工資分配方案,享有知情權和監督權,也就是說員工有權知道自己的福利和工資構成。因此,企業不提供工資條是一種侵權行為。《工資支付暫行規定》中規定:用人單位可以委托銀行代發工資。用人單位必須書面記錄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數額、時間、領取者的姓名以及簽字,并保存兩年以上備查。用人單位支付工資時應向勞動者提供一份其個人的工資清單。如果用人單位不發工資條或者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工資支付發生勞動爭議的,當事人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綜上可知,用人單位不發工資條的不會涉嫌違法,但是會對勞動者構成侵權。如果勞動者需要了解自己的工資條內容的話,可以要求單位提供。你們領導說靠業績說話沒錯,但沒有業績不發工資且底薪都不給,就是大錯特錯了,更是違反勞動法律法規的行為。所以,如果你的領導真敢這樣做,那沒什么好說的,直接去勞動部門維護權益。
看你的問題,你應該是做業務工作的,所以你必須明白一點,哪怕沒有業績,公司也必須支付你底薪,因為你只要為公司提供了勞動,公司就應該支付相應的工資,不能因為沒有業績就一點工資都不給員工,這很不合情理。有的業務工作可能需要三五個月甚至半年多的時間才能產生業績,那按照你們領導的說法,豈不是三五個月甚至半年多都不發工資了?顯然這是不現實的。因此,哪個領導對你這樣說話,他不是有病就是法盲。
還有一點,我不知道公司跟你簽合同了沒?如果簽了勞動合同,合同里面應該有工資結構約定的吧,里面肯定有底薪和提成的規定,那么公司就必須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給你支付的,至于你們領導說的沒業績就不發工資甚至連底薪都沒有的渾話可以休矣,因為這明顯是違法合同約定的。如果沒有簽勞動合同,那工資還是要支付給你的,具體給多少就按照你入職時候談的價位給就是了,就算公司不認賬,那就按照公司的薪酬制度給你支付,所以想要一分錢工資都不給你發沒門。總之這樣的公司,你是不能繼續待下去的,早走為妙。
世界上任何荒謬的事情都可能出現的,所以你的事情我完全相信存在。如果你付出了勞動,最終一無所獲,工資無著,那么就到勞動部門維權吧,工資是肯定可以要回來的,如果沒有簽合同,那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未簽合同的二倍工資。
我現在所在的工廠就是這種情況,都快三個月了還不發工資呢。本來今年就經濟困難,還遲遲不發工資,有點雪上加霜的感覺。
也不知道是不是我運氣不好,我問廠里的同事,是不是經常會這樣拖工資,但同事們都說沒遇到過這種情況,我也是無語了。
不過我發現,在我老家這個開發區,這里的工廠好像都喜歡拖工資。我姐姐也是在老家附近的工廠上班,聽她說她們廠里年年都有拖欠工資的情況發生。
我問我姐,你們廠里年年這樣拖欠工資,你們廠里的同事不會鬧事嗎?可我姐的回答讓我很無語。她說廠里年年如此,大家都見怪不怪了,反正這么大個廠又跑不了。。。。
我還有一個表妹所在的工廠也是這樣。我在和表妹微信里聊天的時候談到工資的問題,表妹也埋怨說她們廠里也有好幾個月沒發工資了。但他們卻沒有默認這種拖欠工資的行為,現在天天在廠里鬧呢。
這種情況就讓我很奇怪,為什么這么多工廠都這么喜歡拖著工資不發呢?
是因為沒錢?應該有可能。但我所在的工廠天天在開工,我所在的技術組也天天有訂單給我們,怎么就會沒錢呢?
再有,就算工廠沒有太多流動資金儲備,可是我所在的廠里雖然范圍很大,可員工其實并不多啊,發這些人的工資其實也沒多少錢的。
當然,我并不是企業家,所以并不知道工廠喜歡拖欠工資具體是什么套路。但我卻知道一點,如果我們默不作聲,廠里的老板和領導就會覺得拖欠工資其實對我們沒什么影響。就會像我姐姐所在的工廠一樣,拖著拖著就習慣了,導致年年如此。
那么我們具體要怎么做呢?其實大家也都想的到。首先肯定是自行向上級反應情況,如果反應無果,再尋求法律幫助。
在索要工資的過程中,我給大家兩條建議:
1.在自行索要工資的過程中,可以據理力爭,但千萬不要故意鬧事甚至是大打出手。只要你動手打了人,不管你多有理,那你也會變成沒理的一方。
2.如果自行討要工資無果,那么只有通過法律的手段來維護自己的權益。我不是律師,所以我在網上查了該怎么正確處理,大家參考一下:
(1)如果協商不成,帶好相關資料到勞動局投訴,或者直接到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提出勞動仲裁。
(2)到勞動行政部門舉報(通常是勞動管理監察大隊)。
(3)如果對仲裁結果不滿意可以在拿到仲裁書后15天之內到法院起訴。
我們還要注意一點,就是我們在維權的時候,要確保自己是有正式合同的員工,這樣就不怕工廠耍賴了。
希望能對你有幫助。
在這個發不起工資,打不起工的艱難歲月,一個注冊公司暫時發不起工資也是可以理解的,也是沒有辦法的辦法的,公司老板真的不想拖欠員工的工資,現在已經三個月沒有發工資了,老板也急得像熱鍋上的螞蟻。
這年頭,企業求生存好難,打工日子好苦,老板的日子好難過。我要是這樣,或許已經早就跳樓或跑路了。
人是通情達理的,老板和員工雖然只是一種利益關系,你給工錢我就幫你打工,我給你打工你就得按時付工錢。如今,公司老板已經不厚道,一拖再拖,難道要死拖到底或者賴賬走人,我想這是不應該發生的事情。
既然已經走到這般地步了,公司已經面臨生存危機,這是一件很倒霉的事情,作為公司老板是不愿看到這般光景的,有什么辦法呢?誰開公司不望著賺錢,誰愿意眼巴巴看著自己的公司倒閉或發不起工資,除非老板有神經病。
既然三個月都過去了,那你們就再等一等吧,給老板起死回生的機會,公司稍有起色,資金回籠 ,相信這點工資,老板會一分不少發給你們的。
我也相信你們一定與公司簽訂了勞動合同,大家都知道拖欠工資是違法的,你們也應該理解老板是一位通情達理的人,作為老板員工,能夠走到一起共事,也是一種緣分,既然走到一起了,不看僧面看佛面,既然多的時間就等了,那就再等一個月,也就是第四個月,如果公司還沒有走出困境,老板一定會想辦法,就是砸鍋賣鐵也會籌錢把你們工資付清的。我相信公司老板和和員工同舟共濟,一定會邁出困境,迎來新一輪曙光!
公司不安排上班,不支付生活費違法。 根據勞動部《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二條規定,因為用人單位的原因造成停工,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若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則支付給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不得低于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若勞動者沒有提供正常勞動,應按當地政府規定的標準支付生活費。
這段時間,我了解了下,在疫情期間,還是有一定數量的企業是這么做的,他們的理由很簡單,員工沒有上班,企業沒有義務支付工資。多么理直氣壯!可是在我看來,這個是缺乏考慮的一種錯誤行為!至少是需要優化的。
那么,疫情期間不發放工資,合法嗎?
這個問題不用思考,肯定不合法!
合法的前提是國家有文件規定,或者地方政府有相關的指導文件也是可以的!那么,任何人可以去找,政府不可能頒發疫情期間可以不發放工資的文件的。
那么,怎么做呢?
這個時候你的心態很重要;
我們心里很清楚,目前是疫情,每個企業都很艱難,這個也是為什么企業遲遲不發工資的根本原因!別人會怎么做,你看著就好,既然是在這個困難期,就要多一份理解,至少多一份耐心。
嘗試著和公司聊聊,了解下具體什么情況
其實,人最怕的是什么,是恐懼!
公司不發錢,可能有暫時的困難,也可能是疫情期銀行沒有解禁,財務走賬比較困難,也有可能是公司的預算計劃做了調整,現金流要留更多到未來疫情過了以后,這個階段就會安排的比較緊張些,也有可能,老板看到行業都是這一個情況,自己也不能特殊,屬于跟風的情況,但實際公司的資金流是充足的。也可能是希望這個時候,公司能和員工共度時艱。
有時候,公司的困難和無奈無法向員工去說明,引起誤會,公司也沒有從管理的角度去說明和解釋,矛盾就越來越大了。
先找自己的直接上級和部門負責人吧!不行的話,再找人事管理員!不好意思的話,就和同事們說下,一起去了解。
不管是什么情況,保持溝通,是目前最重要的事情,待到疫情過去,還沒有動靜的話,要么是企業支撐不下去了,要么就是企業的態度確實是有問題的
疫情期間,保持友好的溝通是非常有必要的,一方面了解情況,一方面也更詳盡地知道公司的情況;
疫情過去,這個時候就不一樣了,公司如果發工資,這個時候一定發,哪怕發一部分也是發,對嗎?如果不發,就說明出問題了,可以采取進一步的法律行為了!
疫情過后,你需要著手的另外一個事情,就是重新物色工作,或者說,這個時候你就應該拿出一點精力來準備新工作的事情了,畢竟,人是要生存的。
【總結】
理解是可以的,也需要相互理解,但是,理解也是有個度的,越是困難期,越是可以看出一個公司的作為,當然,也可以看出一個人的秉性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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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疫情的影響,很多企業推遲了生產經營時間,也有公司優先采用靈活辦公方式在家辦公。有的地方規定,延遲復工期間,在家上班應按休假上班,雙倍支付工資。還有的地方認為,符合規定不受延遲復工命令限制的企業,在此期間安排職工在家上班,應當按正常上班支付工資。
實際上2月份的工資真的是對企業的一種考驗:
廣州一家信息技術公司多名員工投訴稱,疫情期間居家辦公沒工資。員工說,2月3日到24日都有按時打卡,在家也都完成了工作,但一分錢都沒有。公司老板稱,2月份整個月沒上班,企業虧損了很多錢;
還有一網友爆料其朋友在京東2月份實發工資0元;
當然也有別人家的企業為員工發放全額工資。
疫情期間,你們的工資正常發放嗎? 疫情期間,你們的工資正常發放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