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狀態分幾類_勞動合同分哪幾種類型?
特邀律師
什么編內編外,統統改合同制,編內人員,被國家慣壞了,好吃懶惰,工作怕辛苦,遇事怕麻煩。養這些蛀蟲干嗎?往往編外也有好品德人才,建議工資與工作業積掛釣,編內人員也可以改為下崗,編外人員可以替補。真正做人員有極其性,合理性才對。
常見的有勞動合同的中止履行(也叫暫停履行)和勞動合同 的承繼履行。勞動合同的中止履行,是指在勞動關系存續期間,由于 特定事實的發生,勞動合同效力中止,勞動合同當事人可以不履行勞 動合同規定的義務。勞動合同的承繼履行,指用人單位變更名稱、法 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以及發生分立、合并等情 況,原勞動合同繼續有效,勞動合同由承繼其權利和義務的用人單位 繼續履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八條、第十九條規定,勞動合同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單項勞動合同”。
1、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原勞動法規定的長期合同。
3、單項勞動合同,即沒有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以某項工作的完成為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的類型分為以下三種:
一、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這種合同就和我們常說的勞務合同很像,工作完成了,勞動合同也到期了。
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這種合同就是沒有固定到期時間的合同。
三、固定期限的合同。固定期限的合同就是說有明確起始日期和結束日期的合同,比如2011.1.1至2011.12.31的合同,2011.1.1就是起始日期,2011.12.31就是終止日期,而合同期限就是一年,也就是說合同到2011.12.31日就自動終止了。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十二條:勞動合同分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第十三條: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十四條: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十五條: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以某項工作的完成為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