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責任工傷保險是否賠償_沒有工傷保險出了工傷怎么辦?
特邀律師
當然可以的。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用人單位給職工參加工傷保險的,職工發生工傷后,由工傷保險基金負責賠償有關項目,法律規定由用人單位負責賠償的項目,由用人單位賠償;用人單位沒有給職工參加工傷保險的,職工發生工傷后,工傷賠償法律規定的所有賠償項目,都由用人單位負責賠償。
所以只要是企業職工,因工受傷就可以申請工傷,不過全部是你的雇主單位負責,不辦理工傷保險是公司的責任,但是該有的賠償不能少。
工傷保險賠付的內容如下圖,供參考:
問題表述有問題。職工受傷跟沒有買社保不會有直接關系。
一般我們想表達的意思是沒有買社保的情況下,員工因工受傷,用人單位是不是應該給賠償呢?
實際上,不管用人單位繳沒繳納社保,職工受傷以后都應當去申請工傷認定,有行政確認部門確認是否屬于工傷。
用人單位在30天內享有排他權去申請工傷。如果用人單位在30天內不申請,30天以后勞動者或其近親屬以及工會都有權利申請工傷認定。用人單位蓋不蓋章,都不影響工傷認定。
行政確認部門根據有關證據材料,會做出法律上的判斷,對這一事件出現確認結果。確認屬于工傷之后,用人單位和職工就應當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承擔相應的義務或享有相應的權利。
按照《工傷保險條例》,受傷的勞動者首先可以享受工商治療所需費用報銷的待遇。如果用人單位沒有繳納社保,那么用人單位應當承擔相應的費用。另外還有相應的伙食補助費、交通、食宿費、工傷康復費、輔助器械費用等等。
另外,還可以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也就是說治療期間用人單位要保證工資待遇不變。也就是除了加班費以外,其他的待遇都要照發。
發生了工傷,都有一次申請勞動能力鑒定的機會。相應的費用有工傷保險基金承擔,如果沒有繳納社保自然是用人單位承擔。
勞動能力鑒定結果出來以后,應當按照規定支付一次性工傷傷殘補助金。如果是1~4級傷殘,直接退出工作崗位,按月享受傷殘津貼待遇,相關費用由工傷保險基金承擔。
5級以下的傷殘,應當到原就業崗位工作。5~6級傷殘,如果不能勝任原崗位也不能勝任用人單位調整后的崗位,可以退出工作崗位,按月領取傷殘津貼待遇。相關費用不管是否參加了工傷保險,都是要有用人單位承擔。
5~6級傷殘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7~10級傷殘,雙方都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不過只要是有傷殘等級,在解除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都應當支付一次性就業補助金,而工傷保險基金要支付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這就是基本上的各種工傷待遇。用人單位沒有繳納工傷保險,那么相應費用就應當有用人單位承擔;如果用人單位開始繳納工傷保險,工傷保險基金就會承擔新發生的費用。
有人說用人單位不支付怎么辦?為了保護勞動者的權益,人社部出臺了《社會保險基金先行支付暫行辦法》。如果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撤銷登記備案;用人單位拒絕支付全部或部分費用;法院出具終止執行文書的;職工認為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其他情形。職工都可以申請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
有工傷保險基金先行墊付的錢,會有社保部門向用人單位索要。
不過,我們要知道工傷保險基金只會承擔按照《工傷保險條例》應該承擔的費用,規定應該有用人單位承擔的費用,社保基金是不會承擔的。
綜上所述,萬一職工發生工傷,用人單位承擔的并不是賠償責任,而是應當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承擔相應的費用支付義務。至于賠償,是相關責任人做出的民生侵權上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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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在一家公司工作,沒有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單位也沒有給你繳納工傷保險,萬一發生了工傷,不要慌,按照保叔說的這么做就好了。
首先,及時就醫,避免留下后遺癥。
其次,可以要求單位申請工傷認定,由企業支付各項費用。按照法律規定,單位必須在30日內及時申請工傷認定,并且由企業支付各項工傷待遇即可。
企業拒絕申請工傷認定,怎么辦?
《社會保險法》第四章第三十六條對“未參保單位職工發生工傷時的待遇“做了明確的規定: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應當由用人單位償還。用人單位不償還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依據本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追償。
最壞的結果是,企業拒絕為工傷員工申請工傷認定,拒絕支付員工的工傷待遇,這種情形該怎么辦呢?
保叔告訴你,安心交給社保相關機構處理就好,他們會幫你向企業追責。具體做法如下:
① 員工可以自己或者委托家人,再或者委托所屬工會組織,自行申請工傷認定,申請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工傷待遇,然后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向企業追償。
② 員工可直接向勞動仲裁、勞動監察大隊尋求幫助,維護個人的基本權益。
單位不給繳納工傷保險,怎么辦?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二條: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參加,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處欠繳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單位有為員工繳納工傷保險的義務,并且參保費用全部由公司繳納,員工個人不用掏錢。單位如果沒有為員工繳納工傷保險,特別是高危行業的員工,一定要及時與單位協商繳納。
若協商無果,要及時向單位所屬的社保行政部分投訴,責令單位在一定限期內參保繳費,并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另外,欠繳部分還得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處欠繳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沒簽勞動合同的員工,日常注意保留工作證據
單位如果沒有與你簽訂勞動合同,那么你要小心謹慎了。為了避免發生糾紛時處于弱勢一方,在日常工作的時候要注意收集可證明自己工作的證據,比如每月的工資條、銀行發放的工資流水、工作證、錄用通知書、以及考勤等材料。
一旦發生了工傷,員工就可以拿出相關證據,證明自己與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如果你沒有可證明自己與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材料,那么,工傷員工就要去勞動仲裁申請確認勞動關系。
如何申請工傷認定?
在發生工傷之后,一定要及時申請工傷認定,超過時限將無法申請。
申請時間:
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申辦。
申辦部門:
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所需材料:
1、工傷認定申請表;
2、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3、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特別注意,如果用人單位沒有按照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可以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1年內,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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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保險是強制險,只要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建立了勞動關系,在勞動關系存續期間,用人單位就有法定義務為勞動者繳納。
你沒有工傷保險,是用人單位沒有依法按時足額為你繳納造成的,并不影響工傷的認定,應由用人單位承擔相關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