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審案件到檢察院結案_什么是取保結案?
特邀律師
首先明確取保候審措施是你的權利,是否繼續申請取保候審措施是你的自由,公、檢、法機關擁有的僅是批準權,感覺你的標題應該改為“案子到了法院還能取保嗎?”
當然,如果檢察階段已經被采取了取保候審的措施,到了審判階段法院會依法重新辦理取保候審的,因為通常沒人不愿意被取保。。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七十五條 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已對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案件起訴到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對于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應當依法對被告人重新辦理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手續。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的期限重新計算。人民法院不得對同一被告人重復采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措施。
取保候審案件,偵查終結就是結案,應當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
取保候審,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訴訟中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機關對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變更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為防止其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責令其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并出具保證書,保證隨傳隨到。
可見,取保候審不是案件結束,只是強制措施變更。只要不是錯案,偵查終結就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最后法院審判。
《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監視居住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在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理。對于發現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限屆滿的,應當及時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應當及時通知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人和有關單位。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條 公安機關偵查終結的案件,應當做到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并且寫出起訴意見書,連同案卷材料、證據一并移送同級人民檢察院審查決定;同時將案件移送情況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辯護律師。
大概三四個月。
一般的普通刑事案件,就是三四個月的期限。人被關押的,辦案時間短一些,取保候審的期限長一些。希望我的回答能對您有所幫助,還有不清楚的,您可以通過上面的鏈接找我。要了解更多盜竊罪相關法律問題,您可以到中國刑事辯護網盜竊罪www.chnlawyer.net/thief 欄目查詢。會有很多關于盜竊罪的相關法律規定及司法解釋,應該對您會有幫助。咱們用通俗的語言解答一下這個問題。
醉駕,就是醉酒駕駛機動車,所謂醉酒就是一定血液里酒精含量達到法定的數值。按照《刑法》的規定,醉駕屬于犯罪行為,罪名是危險駕駛罪。
檢察院,檢察院在刑事訴訟中履行公訴職能,具體講,就是審查起訴的職能,經過審查,案件符合起訴條件,代表國家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取保候審,是刑訴法規定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目的是保障刑事訴訟的正常進行。
結案,案件在偵查階段,可能的結果是撤銷案件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在審查起訴階段,可能的結果是不起訴和起訴;在審判階段,可能的結果是有罪判決和無罪判決。
按照題干所設,本案不可能在檢察院作出不起訴決定而結案,因為題干說“最后遞法院會怎么判”。
下面將相關法律規定予以闡明(題干所問相關法律依據)。
一、關于醉酒
《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標準》(GB19522-2004)3.4規定: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
二、關于危險駕駛罪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并處罰金: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第四十二條【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為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
三、關于公檢法的職能
《刑事訴訟法》第三條,對刑事案件的偵查、拘留、執行逮捕、預審,由公安機關負責。檢察、批準逮捕、檢察機關直接受理的案件的偵查、提起公訴,由人民檢察院負責。審判由人民法院負責。
四、關于取保候審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
第六十八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應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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