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到法院多久能結案_重大刑事案件最長多久結案?
特邀律師
一般刑事案件到法院,應當在受理后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八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后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于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準。人民法院改變管轄的案件,從改變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理期限。人民檢察院補充偵查的案件,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計算審理期限。擴展資料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五條規定,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法庭審判所必需的證據材料;認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條規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證據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對證據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說明。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對于需要補充偵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也可以自行偵查。對于補充偵查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補充偵查完畢。補充偵查以二次為限。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檢察院后,人民檢察院重新計算審查起訴期限。
一般的刑事案件,都必須先后經過立案偵查,審查起訴和審判三個階段,才能終結,由法院判決后送達相關機關執行。根據《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復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準延長一個月。因為特殊原因,在較長時間內不宜交付審判的特別重大復雜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檢察院報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準延期審理。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二十四條規定的期限屆滿不能偵查終結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批準或者決定,可以延長二個月:(一)交通十分不便的邊遠地區的重大復雜案件;(二)重大的犯罪集團案件;(三)流竄作案的重大復雜案件;(四)犯罪涉及面廣,取證困難的重大復雜案件。對犯罪嫌疑人可能判處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依照規定延長期限屆滿,仍不能偵查終結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批準或者決定,可以再延長二個月。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六條 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復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準延長一個月。
刑事案件一審最長在16個月以內結案,二審最長在4個月以內結案,如果有特別特殊的法律情況,經過報批可以延長。
刑事案件需要經過公安調查、檢察院審查起訴和法院審理三個階段,各階段的具體期限如下:公安調查階段一般不超7個月;檢察院審查起訴一般不超3個月;法院審理階段一般不超6個月。上述三個階段期限相加總共為16個月。司法實踐中常見的普通刑事案件并不會用完上面的全部時間,大部分案件在6個月左右處理完畢。案件相對復雜的,會在一年左右結案。如果出現法律規定的特殊情況,經過較嚴格審批程序,上述所謂的最長期限還可以被延長,只是法律條件較高、審批程序更嚴格。所以嚴格來說并沒有特別明確的結案時間限制。
我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四條規定: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內審結;對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三年的,可以延長至一個半月。
這樣看公安局的偵查時間,偵查終結才能夠移送檢察院,檢察院審查起訴后才能到法院審判。一般情況下也需要3個月。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經過3個階段,即偵查階段(公安機關)、審查起訴階段(人民檢察院)和審判階段(人民法院)。
??偵查階段,公安機關會視情況對其進行刑事拘留,三日提請檢察院批捕,可以延長一至四日,最長可以延長至三十日,檢察院審查逮捕一般會在七日內決定是否予以批準,此階段最快可為3-10日。
逮捕后的偵查期限一般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復雜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準延長一個月。
如果是交通不便地區、重大的犯罪集團案件、流竄作案等可經省級檢察院批準再延長二個月。
對于可能判十年以下刑罰的嫌疑人,經省級檢察院批準再延長二個月。
審查起訴階段一般是一個月,重大復雜的可延長半個月,檢察院審查后認可需要補充偵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也可以自行偵查,補充偵查應當在一個月內補充偵查完畢,補充以兩次為限。
審判階段,如果沒有上訴、抗訴,一般是二個月,最長是六個月。
綜上,針對刑事案件,只有最長多久結案的規定,沒有最快多久時間結案的規定。
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八條 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后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
對于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準。
人民法院改變管轄的案件,從改變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理期限。
人民檢察院補充偵查的案件,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計算審理期限。
沒有固定的時間吧,調查時間7天 最長不超過37天 就算檢察院不予追究 派出所也能以證據不足需繼續調查為由先給你取保然后再調查一年,如果已經調查清楚至少也要在看守所呆半年再開庭也要看刑事的嚴重程度了,就算判了邢你還有其他案子還在調查那也是不會下監獄繼續待在看守所等一切案子都結案了才會正式下監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