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起訴離婚需要什么手續和證件_起訴離婚需要準備什么材料?
特邀律師
女方單方起訴離婚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會優先進行調節,調節無效,會準予離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具體規定如下:
3、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2、第三十三條 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擴展資料
離婚一審、二審要經歷的過程:
一、原告起訴階段
1、咨詢、聘請律師,或者自己查詢法律;
2、原告向法院遞交起訴書、副本及相關的證據;
3、法院對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進行審查,作出是否立案的決定,不受理的告訴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被告答辯階段
1、法院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書面答辯;
2、被告自收到法院送達的起訴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書面答辯,當然被告可以不答辯,被告需要延長答辯期的向法院申請。
被告和原告的權利可以看法院送達的告知書。
三、開庭審理階段
主要是開庭審理,離婚訴訟原告應當到場,如果開庭被告不到的,會延期開庭一次。開庭時候,雙方對提交的證據和事實進行辯論和闡述。一般離婚訴訟的庭審分為如下過程:
法庭調查→法庭辯論→法官調解→雙方總結
法院判決或者調解成功的發調解書。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人大網—《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https://iknow-pic.cdn.bcebos.com/b90e7bec54e736d1fbbd196296504fc2d562692a
起訴需要提交民事起訴狀,還要提供相應的證據,比如:身份證、結婚證、財產方面的材料(銀行存款記錄、房產證等)、子女身份信息的材料(戶籍、出生證等)。 法院是否判決離婚要看雙方感情是否確已破裂。
女方起訴離婚就需要結婚證復印件和身份證復印件,還有起訴書
無論男女起訴都需要身份證,結婚證的復印件。有房產的需帶房產證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