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什么才算是家暴_什么情況屬于家暴?
特邀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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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4日,《關于依法辦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見》,將具有監護、扶養、寄養、同居等關系的人員明確界定為家庭暴力犯罪的主體范圍。
家暴的概念已不再是僅指發生在家庭成員之間的傷害和摧殘的行為……
什么是家暴
家庭暴力簡稱家暴,是指發生在家庭成員之間的,以毆打、捆綁、禁閉、殘害或者其它手段對家庭成員從身體、精神、性等方面進行傷害和摧殘的行為。
家庭暴力直接作用于受害者身體,使受害者身體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損害其身體健康和人格尊嚴。家庭暴力發生于有血緣、婚姻、收養關系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員間,如丈夫對妻子、父母對子女、成年子女對父母等,婦女和兒童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有些中老年人、男性和殘疾人也會成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家庭暴力會造成死亡、重傷、輕傷、身體疼痛或精神痛苦。
2015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發《關于依法辦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見》的通知,以積極預防和有效懲治家庭暴力犯罪,加強對家庭暴力被害人的刑事司法保護。2015年12月27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作為中國第一部反家暴法,該法將于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哪些可作為家暴的證據
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關于依法辦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見》第11條指出:要“及時、全面收集證據”。公安機關在辦理家庭暴力案件時,要充分、全面地收集、固定證據,除了收集現場的物證、被害人陳述、證人證言等證據外,還應當注意及時向村(居)委會、人民調解委員會、婦聯、共青團、殘聯、醫院、學校、幼兒園等單位、組織的工作人員,以及被害人的親屬、鄰居等收集涉及家庭暴力的處理記錄、病歷、照片、視頻等證據。
可見,認定家庭暴力的證據主要有:物證、被害人陳述、證人證言,以及涉及家庭暴力的各種處理記錄、病歷、照片、視頻等。
遇到家暴怎么辦
及時報警向公安機關求助
及時報警可讓警察來制止家庭暴力。如家暴造成的傷害很嚴重,構成輕傷害,就可刑事立案,有可能追究施暴者刑事責任。使施暴者得到應有的懲罰。此乃用法律保護自己。及時報警還有另一個好處,對今后的離婚提供了對己有利的證據。在分割財產、損害賠償方面都很有利。
及時向居委會求助
根據《婚姻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防止家庭暴力、維護婦女權益是居委會等部門的義務。一旦男方有家庭暴力發生,切記不要忍氣吞聲,擔心“家丑外揚”,應及時向外求助。
居委會雖然是民間自治組織,但其在調解人民內部矛盾中,發揮著積極的作用。同時,居委會成員往往是有愛心、待人熱心、為人誠心的長者,一般對于夫妻之間糾紛的調解具有相當的經驗,同時,介入家庭糾紛處理后,對于弱者取證也是一個保障。
及時就醫
及時就醫,一方面時是利于身體健康;另一方面,就醫時的病例、片子等都是對方施暴的證據。可用來追究施暴者的法律責任。離婚時,也是對己有利的證據。因此,務必及時就醫。
條件允許盡量分居
另住他處,一來可以證明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利于今后離婚獲得法院支持。二來又可以避免家庭暴力的受傷害事件,俗話說惹不起還躲不起嗎?這樣也是一個明智的做法。
盡量不要激化矛盾
如關門的聲音大、一兩句風涼話就怒火中燒。對于弱者即通常為女方而言,不要一味地放任自己的脾氣,這倒不是要處處忍讓對方,而是一旦火上澆油,處于不利地位或受到傷害的往往是女方,因此,“小不忍則亂大謀”,退一步,不要有意激化矛盾,盡量避其鋒芒,是女方理智的作法。
不要有過激行為
有些人在長期的家庭暴力的壓抑下,會作出殺人、殺夫來報復等過激行為。這樣會造成更大的對雙方及雙方家庭造成極大的傷害。殺人(傷人者)也會受到法律的制裁。理智的行為就是利于法律來保護自己。
提問對了,問題就解決了,提問不對,方向就偏了。
我覺得這個問題的邏輯是不對的。
因為當我們看到這樣的提問的時候,似乎在說:如果可以給男生定性為家暴,男生算是渣男的話,他就是問題的罪魁禍首,說白了一句話:呸,家暴男,分!
可是,事實往往并不是這么簡單就能夠解決的。多少女孩子明明知道對方會有這種行為,但是依然無法跟對方徹底分開?所以就會陷入到一種糾結里:一方面,我想跟他好好相處,可是我不知道怎么才能相處好?所以兩個人才會有這樣的爭吵,另一方面,我實在太痛苦了,我想跟他分開,但是我舍不得,所以我要給他貼上個家暴男,渣男的標簽,我才能在心里給自己增加一份分手的籌碼,可是當我給他貼上家暴男的時候,內心還是會有不舍,又會西納入到糾結和自我否定:他都家暴我了,我還不舍得離開,我怎么那么賤?我是不是活該?
所以,這個問題不管得到的答案是不是家暴,對于提問的人來說,都不會真正幫忙解決問題。那么什么才能真正幫提問者解決問題呢?
或者提問者應該提什么樣的問題,才會把自己的關注點引向問題解決:
1、我們到底在為什么而吵?
2、我如何才能控制住自己不去逼他?
3、他情緒崩潰的點在哪里?
4、我是不是對他還有感情?
這四個問題是幫助提問者去梳理兩個人相處中的核心問題。關注為什么而吵,是去看兩個人各自在關系中的為滿足的需求是什么,以及如何滿足。
兩個人能夠吵到這么激烈,說明兩個人都是在這段關系中認真的,不然承受不了這么激烈的沖突,往往也反映出兩個人都是想要進一步推進感情的,但是缺少方法,說白了都不知道怎么做,所以用吵的方式,一步步在毀掉關系。
第二、三個問題,是幫助提問者學習自我保護的,控制自己不去追對方那么緊,看到他的情緒模式,然后讓自己及時踩剎車,才能不把自己再次置于危險的境地。
最后是問問自己的內心,是不是還想要為這段關系去努力,如果還想努力的話,兩個人嘗試做前面的三個問題,感覺自己做不到的話記得去尋求專業的幫助,別親手毀了自己的感情。
祝福你們。
父母打孩子應該算家暴。家庭教育以父母身教和循循善誘為原則。不應簡單粗暴,打孩子只能說明家長無能,對教育子女無方,就“黔驢技窮”使出“家法”來。
家暴,即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之間以歐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
家暴,是個令人不寒而立的字眼,顧名思義,家暴一定是在家發生的。家是個什么地方?家是愛的港灣,在本該有愛的地方,出現這些行為,挺可悲的。
我家鄰居老彭,三個女兒,大女兒阿紅,老二阿紫,老三阿藍。阿紅,阿紫結婚后都生的是女孩兒,只有阿藍生的男孩兒,阿藍想著父母盼著生個兒子,結果來三姑娘,想滿足下父母心愿,便給孩子起個名字叫蓬勃。老公一聽不樂意了,怎么我趙家的兒子到姓了你們彭家的姓了,阿藍說,只是個小名,大名還是你的姓,老公說,那也不行,你整天蓬勃,蓬勃的叫,外人以為就是彭勃,就是姓了你家的姓。這事兒后來被公婆知道了,了不得了,直接過來興師問罪了。公婆是農村人,阿藍老公是他們的獨苗,一聽說孫子姓了姥家姓了,這還得了,披頭蓋臉的一頓臭罵,不是沖著阿藍,而是罵自己兒子,罵兒子是個窩囊廢,連媳婦都管不了,堂堂七尺男兒,讓一個女人騎脖子上拉屎,生個兒子還姓外人的姓,這到底是不是你的兒子了,祖宗的的臉都被你丟盡了,等等一些難聽的話,阿藍一聽不干了,這哪里是罵他兒子,這分明就是罵自己嗎,氣得火冒三丈,老公被他父母也罵得狗血噴頭,現場氣氛怒張。老公認為父母越罵越對,為了證明自己是一家之主,證明自己不是窩囊廢,竟然動手打了阿藍。結果是阿藍還手,公婆參戰,現場一片混亂,矛盾升級為戰斗,阿藍被家人群毆。阿藍抵抗不住,跑了出去。
阿藍跑回娘家,阿藍爸媽看見女兒被打,很是心疼。阿藍父母都是老師,平素為人和善,明曉事理,當聽阿藍說完原由之后,父母便一起把阿藍送了回去。阿藍的公婆以為親家是來興師問罪的,可阿藍的父母卻說,是自己女兒不懂事,小孩子取個名字,叫什么無所謂,不過就是個稱呼,但應該大家一起商量,怎么可以自做主張呢,家是個有愛的地方,不要因為一點小事就大打出手,很傷感情。大家在一起生活,要互相尊重,夫妻之間要互相愛護,你們自己要有能力處理好自己的事情,不要讓老人操心,因為這點小事讓二位老人遠道而來,都是因為你們自己沒有處理好,才勞煩二老,親家這次來就多住幾天,今天我們去飯店吃,我給親家接風。阿藍的公婆聽完這些話,真是無地自容,又給親家賠理,又給阿藍道歉,哪里有臉去吃飯,收拾收拾便回老家了。阿藍的老公待父母回家之后,給阿藍說了一車的好話,發誓再不敢動阿藍一個手指頭。小孩子小名依然叫蓬勃,大名叫趙蓬勃。
唉,其實沒多大的事,弄得這么復雜。家暴,這種事情最好不要發生,可一旦發生了,要怎么處理,是火上澆油,推波助瀾,還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呢,我覺得阿藍的父母處理得非常得體。家庭要維護,道理說清楚,日子還得過不是!家庭里不但要互敬還要互讓,退一步不是委屈求全,而是海闊天空,家需要時時播撒愛的種子,愛才能在家里開花結果!
《婚姻法司法解釋(一)》第一條規定:家庭暴力是指行為人以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給其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傷害后果的行為。持續性、經常性的家庭暴力,構成虐待。
我們可以看到《婚姻法》已經解釋得很詳細了,但是里邊有幾個常識誤區:
首先,夫妻吵架,男人扇了女人一耳光,算不算家暴?這個的的確確是家暴,毫無疑問,只是可能沒有實質傷害,如果對薄公堂,可能不會被法官裁定為家暴,但是這確實屬于家暴。
第二,夫妻之間冷暴力算不算家暴?夫妻之間沒有溝通,沒有了感情,互相不搭理,法律認為這不屬于家暴。
第三,一方強行與另一方發生性行為,但是并沒有對身體造成實質傷害,這個算不算呢?這個其實就是法律上所說的性暴力,這個法律也沒有明確列舉,如果僅是強制發生性行為,而沒有其它肉體上的傷害,恐怕也不會認為是家暴。
第四,經濟控制算不算呢?這通常發生在全職媽媽的身上,丈夫通過限制妻子的花銷,來對妻子進行打擊。這個在法律上也不認為是家暴。
第五,惡毒的謾罵甚至是恐嚇算不算呢?這屬于精神暴力,法律上認為這屬于家暴。
當然算暴力呀,語言暴力會讓一個人心靈受傷,失去生活的信心和勇氣,有時候比肉體上的傷害對人的打擊還大,可惜法律上沒有明確規定語言暴力屬于家暴,如果你長期受到語言暴力的話,建議你自己要加強學習成長呢,推薦你看一看《非暴力溝通》,自己學會了,當別人暴力的時候,你也有能力去化解。提升自己的能力是最主要的。
就好比身體暴力一樣,你如果學過武術,跆拳道,比對方還強大,是不是就能保護自己了呢?咱們不去輕易傷人,同時,也要保護好自己不受傷害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