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財產怎么處理_判刑,財產該怎么辦?
特邀律師
首先,我們說罪犯,就是這個人已經是經過法院的判決確定了有罪,他是戴罪之人。在這樣的前提下,即使他在逃脫的過程中,但因為他前面的罪行已經是經過法院審理,該有的結果比如說被判處罰金,被判處沒收全部個人財產等,都已經是處理完畢。
那么他后來的行為,比如說逃脫的行為(涉嫌脫逃罪),該怎么處理還怎么處理。但是逃亡過程中獲取的合法財產,需要分割來看待,畢竟這是合法手段所獲取的合法財產,不因受前罪的影響,因此他這一部分的財產應受法律保護。
以上,供你參考!
首先,看罪犯有無遺產或財產,可以申請執(zhí)行這些財產;如果他的家人愿意承擔,可以向其家人要;如果沒有家人也沒有可執(zhí)行的財產,則不能強制執(zhí)行賠償金。其次,從國家層面上講政府是不替代他賠付的,但部分地方有被害人救助制度,可對被害人進行一定的資金救助。如果罪犯被判死刑或者無期徒刑沒有能力賠償,則不能強制執(zhí)行賠償金了。
犯罪嫌疑人在逃,通緝一年后不能到案的,可以啟動違法所得沒收程序,追繳其違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八十條對于貪污賄賂犯罪、恐怖活動犯罪等重大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在通緝一年后不能到案,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依照刑法規(guī)定應當追繳其違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財產的,人民檢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沒收違法所得的申請。公安機關認為有前款規(guī)定情形的,應當寫出沒收違法所得意見書,移送人民檢察院。沒收違法所得的申請應當提供與犯罪事實、違法所得相關的證據材料,并列明財產的種類、數量、所在地及查封、扣押、凍結的情況。
當然是,他們的三個孩子平分啊,他們的財產是夫妻共同財產,他們兩個人除了各自前任有一個孩子之外,自己又有一個孩子,一共三個孩子,那就是三個孩子平分。
遺產繼承如下: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他們兩個人的父母都已經不在了,他們兩個也已經不在了,那么,所以財產就是他們三個孩子平分。
其實,從這件事情來看,這個財產分的他們也挺心寒的,爸爸殺了媽媽,爸爸被法律制裁了,一個沒了爸爸,一個沒了媽媽,一個沒了爸爸也沒了媽媽。
他們三個當中,最可憐的就是那個小女兒,她以后的人生會受到很大的影響,就算她有了一大筆財產,可是她還小呀。
知道媽媽不在了,爸爸也不在了,她的心理陰影面積肯定很大,隨著時間慢慢的長大,她在網上看到這些相關的報告之后,她的心理陰影面積肯定會越來越大。
還有她周圍的人肯定有同情她的,有憐憫她的,也會有議論她的,還有她的同學中,不知道會不會有人因此而嘲笑她,還有她以后的結婚生子會有一定的影響,對她的未來都是一個很大的影響。
最后:都是年過半百的人了,卻為了一套房子殺人,最后害了誰呢?還不是害了他自己一家人,害了他兒女。
犯罪嫌疑人甲在逃,公安機關未抓獲歸案,此案就等于還沒被破獲,公安機關不能向檢察院移訴,檢察院就不能向法院提起公訴。
你的財產損失,要在刑事訴訟時附帶提起民事訴訟,不好單獨提起民事訴訟。
對罪犯的財產的處理,應該以法院的判決書為準。如果判決書上,并未判決沒收其個人的所有財產,僅僅只需要賠償受害者20萬元,那么在賠償之后,他的其他財產仍然歸其個人所有,不會沒收或者凍結,不受影響。 法律保護公民的合法財產權。法律規(guī)定:罪犯對合法財產也享有占有、使用、支配和處分權, 還享有合法財產繼承權, 任何人都不得非法占有罪犯私人所有合法財產。
按照我國法律規(guī)定,服刑人員,即是共同意義上的在監(jiān)獄服刑的服刑人員,其身份仍然是公民,這一認識就意味著,服刑人員必須存在一定的人身權利和與民事有關的一些利益,這些人身權利和利益,是服刑人員生存的保證和根據。“罪犯享有財產、繼承等方面的人身權利。罪犯入獄前的合法財產,依然受到保護,罪犯有行使收益、處分的權利。罪犯依法享有繼承權。罪犯在服刑期間的發(fā)明權、著作權,均受到法律保護。罪犯有提出離婚的起訴權和不同意離婚的答辯權。”對于其留置于監(jiān)獄外社會上的財產所有權等物權、債權、繼承權等,法律雖然同樣賦予保護,但是罪犯一般只能委托代理人代為行使。
首先,需要明確公安局在行使《刑訴法》的偵察權時所做的扣押只是偵察過程中的一項措施,是暫時的,而不是最終處理結果。除非法院最后判決所扣貴重物品是贓物,您才完全沒有收回的可能。如果是檢察機關扣押的,方法同上。
第二,如果所扣物品是您的合法財產,那么您可以積極配合公安部門,盡早確定所扣物品的性質,爭取早日解除扣押。同樣也適用于檢查機關。
第三,如果公安部門違反程序扣押或者發(fā)現對您的貴重物品進行了非法處理,您還可以到法院起訴公安部門行政違法。不適用檢察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