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情侶同居違法嗎_未婚應不應該同居?
特邀律師
男女未婚同居并不犯法,前提是在兩個人自愿的情況下,并沒有產生性交易,排除賣淫嫖娼的情況,但是男女同居受到道德的譴責,也會給個人以后的生活帶來影響。
上大學的時候,李強被班里一個女孩的美麗所傾倒,開始展開瘋狂的追求,于是兩個人很快就墜入了愛河,大四的時候,兩個人同居住在了一起,過起了甜蜜的生活。
可是最終因為兩個人因為工作的分歧還是分手了,女孩想李強跟自己回家,可是李強想留在這個城市,分手的時候,兩個人覺得昏天暗地,但是還是這樣離開了。
一年之后,李強又有了新的女朋友,又開啟了甜蜜,可是就在有一天,那個同居的女孩又回來找到了李強,新女友當然不會放手,但是李強猶豫了,因為女孩說,“她們已經如同夫妻過了一年多的生活,現在人人都知道她和李強在一起同居”。就這樣,三個人都陷入了深深地苦難。
謝謝邀答;不應該,未婚同居屬非法同居,同居期間產生的諸多問題,如家庭糾紛,社會交往經濟使用即非婚子女等等。同時有違倫理道德!中華民族共和國自以文明著稱,不能任其茍合之事辱名。再說:男女雙方應同時保持一份真節,為自己婚姻送一份淳潔的賀禮!
非法同居不算犯法。非法同居,是指男女雙方未辦結婚登記手續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群眾也認為是夫妻關系的一種同居行為。法律上并沒有非法同居的解釋,非法同居是一種誤讀。因為婚前同居不受法律保護,所以被人們成為非法同居。同居在我國分為三種一般同居、非法同居、重婚同居。 如果雙方均未婚,同居就不會觸犯法律。但是如果是已婚者與他人同居,就會涉嫌構成重婚罪,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法律無明文禁止性規定的行為,即為合法行為。故所謂非法,應當是指違反了法律規定的行為,而我國法律并沒有禁止無婚姻關系者同居的規定。我國目前在民法領域已經否認了“事實婚姻”。但是,刑法依然承認“事實婚姻”,即“有配偶的人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仍應按重婚罪定罪處罰。
你好,你們不違法的。同居指沒有婚姻關系的男女二人之間穩定的包括性生活在內的共同生活。同居包括三個構成要件: (1)同居的主體是一男一女; (2)需要有包括性生活在內的共同生活; (3)男女雙方沒有締結婚姻關系。
關于同居的性質,不可一概而論。
如果同居的雙方當事人都沒有結婚,二人的同居關系雖然不為法律所提倡,但是也沒有違背法律的禁止性規定,那么是合法的;非法的同居關系是指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情況,這種情況已經侵害了配偶合法的權益,也是我國《婚姻法》所明文禁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