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多次出軌離婚怎么判決_女人出軌不想過了,怎么才能離婚?
特邀律師
第一,既然已經出軌,兩個人商量離婚,對誰都好,要不然兩個人長期這樣下去,對自身以及家庭都會有不小的傷害。第二,商量不成,走法律程序離婚,既然互相已經過不下去,沒必要糾纏。以前家里邊一個鄰居,出去打工,回來的時候談了個對象,兩人結婚后生了兩個小孩,本來家庭和諧,一家人也幸福。后來男的出去打工,可能是因為聚少離多,女的自己獨自在縣城給上小學的兩個小孩子做飯,照顧生活,后來因為慢慢接觸網絡,平時自己沒事在某手平臺直播,一來二去就有好多粉絲,沒事刷刷禮物,發發私信,后來發展到一起出去吃飯,慢慢的沒經受住誘惑,出軌了,甚至于當著孩子的面,打扮好了就走,小孩晚上都是自己在家待著。后來這個朋友慢慢發現了,女方提出離婚,兩人因為孩子,女方選擇不要孩子,自己走了,還沒辦離婚手續。過了一段時間后女方發現那個男的是個有婦之夫,但是人家沒選擇離婚,自己又后悔了,回來選擇跟我這個朋友繼續過,朋友礙于孩子還小,就妥協了。結果好景不長,前前后后也就不到三個月時間,那個男的又回來說是離婚了,這個女的自己又開始鬧,終于還是跟我這個朋友走法律程序離婚,孩子也不要了,雙方家庭特因此搞得支離破碎,對家里的老人跟涉世未深的孩子來說,這是永久性的傷害。所以說,既然兩個人已經過不下去,還不如一次性說清楚,對誰都好,不至于到最后跟仇人一樣。協商離婚不成,走正規法律程序離婚就可以!僅僅是自己的一些觀點!
這媳婦好大膽,竟然多次出軌,她有錯在先,你該掌握充分證據,讓她凈身出戶,這僅僅只是你的一方意愿而已。
你可以向法院出示證據,提出你的請求,但是真正判決離婚,有關夫妻婚內,共同財產如何分割。
一切都應該依法律條欵規定行事,以法律為準繩,不是你說了算的,堅信在法律面前,一定是會公正公平判決的。
題主您好!
題主所提出的問題,在我國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頒布的有關司法解釋中都已明確規定。
本案中,女方出軌并主動提出離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第三十四條 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第三十六條 第三款
離婚后,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后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十九條規定
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行為。
第三十七條 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本案中,如果提出離婚時孩子已經年滿八周歲,離婚時判決歸誰還要適當征求并聽取孩子的意見。
本案中,鑒于是女方出軌并主動提出離婚請求,人民法院經依法調解后若無效,應當會判決準予雙方離婚。孩子若處于哺乳期,一般情況下 法院會判給女方;如果不是哺乳期,法院會根據男女各方的綜合情況特別是男方的綜合情況來考慮。如果男方的受教育程度較高,經濟條件較好,家中父母身體健康又有空閑時間可以幫助予以照看孩子,那么此時法院更多地會傾向于判決孩子隨其父親生活。
本案中,無論法院判決孩子隨父母哪一方生活,依然是雙方共同的孩子,雙方都有撫養教育孩子的義務和責任。不與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依法應當承擔孩子撫育費的一部或全部,享有探視孩子的權利和義務。另一方有配合探視的義務。
以上是本人的一點建議。希望能對題主有所幫助。
答,你的老婆綠了一大片草原了,你作為一個男人來說,老婆的第一次出軌,你就應該離婚,還多次背叛,有點出息行嗎?背叛一次就夠了,離婚后果嚴重嗎?這一句話應該去問一下那女人,如果,堅持不離的話,那后果真的不堪設想,非常的嚴重后果,不過那男的可能,是吃綠色蔬菜習慣了,好像對他來說也無所謂,離不離婚的事情,自己去想吧!外人只是給見意給你,主角還是那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