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面租賃合同怎么才具有法律效力_商鋪租賃合同的效力如何確定?
特邀律師
雙方簽訂就合法,合同內容不違法就有效,不用找第三方第三方可以考慮律師見證,或者公證處公證,合同內容合法性方面比較有保證只有出租人有商鋪所有權或者租賃期限內商鋪所有人允許轉租,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合同就可以簽訂時建議要求出租方提供商鋪的所有權證或者經商鋪所有權人書面同意的原始租賃合同《合同法》第三十二條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
一次性租賃期限不能超過20年,在此期間內,只要是雙方真方真實意思表示即有效。
首先要看你合同是否約定解除條款,房東要求你搬走的事由是否是法定或約定事由。如果沒有,再看是否屬于不可抗力,比如拆遷等。如果以上事由均未發生,那么房東要求你搬走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你可以起訴要求繼續履行合同,或等待房東起訴你。注意:房東有可能從現在開始拒收你的租金,你可以收集證據,比如錄音等,或向有關部門提存租金,不給房東解除合同的理由。
按照合同承擔違約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條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二百三十一條因不可歸責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減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房屋租賃合同有無法律效力,主要從下面四個方面進行審查。 (一) 合同主體是否符合規定,即出租人與承租人是否具備有效民事行為的構成要件。如是否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出租人是否為房屋所有人或合法使用權人等。 (二) 房屋是否為法律法規禁止出租。只要法律法規不禁止出租的房屋,都可以依法出租。根據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2)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4)權屬有爭議的;(5)屬于違法建筑的;(6)不符合安全標準的;(7)已抵押,未經抵押權人同意的;(8)不符合公安、環保、衛生等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9)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三) 房屋租賃合同的內容是否合法。在實踐中,有些房屋租賃合同約定房客逾期支付租金、水電費等的滯納金按每日2%計算。從法律來說,這種約定因滯納金過高有失公平,屬于可撤銷條款。還有一種常見的情形是,有人用租來的房屋進行違法犯罪活動,若屬實,則在出租人明知或應當知道的情況下,這樣的租賃合同均是無效的,不受國家法律保護,租金依法沒收。 (四) 是否進行過登記備案。《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及本市的租賃法規均規定,租賃當事人應向房產管理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
您好,根據您描述的情況,1-可以讓出租人出具書面確認函。2-如果是三方協議就僅僅是簽字那么簡單了,至少要明確三方權利義務關系,對于新的約定也可以一并列出處理。3-如果只是您與承租人簽訂的轉租合同,那么根據合同相對性原則,您作為承租人,只能向次承租人主張違約責任。考慮到您的問題涉及轉租合同,建議您私聊,詳細溝通一下具體情況,再給您合適的處理方案。
門面出租或稱商鋪出租,是暫時將門面使用權經過合法途徑交與個人、團體或單位使用,從中收取租金的行為方式,門面(商鋪)出租不涉及到門面(商鋪)產權的轉移或歸屬問題。承租人定期給付約定租金,并于合同終止時將房屋完好地歸還出租人的協議。
合同樣本:
出租方(下稱甲方) : 承租方(下稱乙方)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相關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將其擁有的門面房屋出租給乙方一事, 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門面描述
1、 甲方將其擁有的坐落于___ 該門面建筑面積共 ____
二、租賃房屋用途
1、乙方租賃房屋為商業房屋使用。
2、乙方向甲方承諾:在租賃期限內,未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并按規定報經有關部門核準,乙方不得 擅自改變門面的原有結構和用途。
三、租賃期限 本合同租賃期為: 年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第一年租金為三個月支付一次,具體為:
2、在租賃期內,因租賃門面所產生的水、電、衛生費、物業管理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五、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在乙方支付第一次租金之日將上述房屋鑰匙交付乙方。
2、甲方必須保證出租給乙方的門面能夠從事商業經營。
3、租賃期滿,乙方未續租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在租賃期滿后將上述房屋鑰匙交付甲方。
六、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使用房屋,不承擔門面自然損耗的賠償責任。
2、乙方在不破壞門面原主體結構的基礎上,有權根據營業需要對上述房屋進行裝修。
3、乙方經營過程中所產生的費用、稅收、債務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4、乙方不得利用上述房屋從事非法經營及任何違法犯罪活動。
5、按本協議第四條約定支付租金。
七、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 未按約定期限交付租金,超過半年 以上的。
(2) 從事非法經營及違法犯罪活動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不交付或者遲延交付租賃房屋 20 天以上的。
(2)乙方承租期間,如甲方因該房屋或房屋范圍內的土地與第三方發生糾紛或甲方與第三人之間的糾紛涉 及到該房屋及房屋范圍內的土地,致使乙方無法正常營業超過7天的。
(3)甲方未經乙方書面許可,擅自將出租的房屋用于抵押或轉讓給第三方的。
(4) 租賃房屋主體結構存在缺陷,危及安全的。
3、在租賃期限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雙方均可變更或解除合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書面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嚴重受損,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3)在租賃期間,乙方承租的門面被征收、征用或被拆遷的。
(4)因地震、臺風、洪水、戰爭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導致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造成本合同在客觀上不 能繼續履行的。
八、其他約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另行約定,補充協議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成立。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簽訂日期: 年月 日
主要看雙方當事人的合同是怎樣約定的。
如果約定是買賣房屋,必須要經過房產部門過戶才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