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權委托人是指誰_授權委托人是誰?
特邀律師
指定代理是按照人民法院或有關單位的指定發生代理權的代理。對擔任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監護人有爭議的,應當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單位或精神病人所在單位在近親屬中指定。有關單位指定監護人,以書面或口頭通知被指定人的,應當認定指定成立。
區別:授權委托人指你委托代為辦理相關事務的人。被授權委托人指被委托替其他人辦事的人 授權委托人一般說成委托人,被授權委托人,一般實務中說成受托人。
授權代理人與授權委托代理人是同一個概念,沒有區別,都是委托代理法律關系中的代理人,并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權,由被代理人對代理人的代理行為,承擔民事責任。
授權代理人和授權辦理人都是指直接的授權人。授權代理和授權辦理都是受法人代表的書面委托在委托權限內代表法人代表辦理事務。
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權利,履行民事義務的主要負責人(如:工廠的廠長、公司的董事長等)。法人代表是指法定代表人的授權代表。法定代表可以授權人辦理相關業務,處理相關事務。因此,委托別人辦事,需要授權委托書即可。法人代表是 法定代表人的 授權代表,如果再委托別人的話,需要考慮授權中是否有明確約定再授權。 一般是不可以的,除非有約定或者緊急情況。授權委托人可包括但不限于法人。指授權委托他人代理某項事務的人,亦即委托人,相對方為受委托人或代理人。委托合同自雙方達成一致的協議時即成立,不以物的交付或當事人實際履行行為作為合同成立的要件。因此,委托合同為諾成合同。委托合同為不要式合同,合同采用何種形式,由當事人雙方自行約定。委托合同無論是否有償,均為雙務合同。在無償的委托合同中,委托人雖沒有支付報酬的義務,但其仍負有其他義務,如支付費用、接受委托事務的結果、賠償損失等,這些義務與受托人的義務是相對應的。因此,無償的委托合同也是雙務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