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算前科劣跡嗎_什么是前科劣跡行為?
特邀律師
拘留分為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如果是行政拘留一定會留案底,也就是通常所說的“前科劣跡”,因為行政拘留其實就是對某一種已經能夠認定的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 違法行為的處罰,所以肯定會留下案底,記入檔案。
行政拘留是對違法嫌疑人的處罰。
刑事拘留是一種強制措施,是對觸犯刑法的犯罪嫌疑人暫時性剝奪人身自由進行調查的手段,一般刑事拘留的期限為三天,對屬于結伙、流竄作案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延長拘留期限至三十天(詳見《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九條相關規定),在刑事拘留期限內公安機關進行 偵察如認為犯罪證據確鑿應當保送檢察院批捕。
對于證據不足或者情節顯著輕微尚不構刑事處罰的嫌疑人公安機關應當立即予以解除刑事拘留,就是說釋放,視情況而定也可以給予行政拘留處罰,也就是說被刑事拘留以后有可能會有案底(被刑事處罰或者行政處罰),但是還有條出路就是無罪釋放,這樣是不可能留下案底的。
前科劣跡是指上一次的犯罪事實及受到的刑罰,常用于有前科,即以前因故受到過刑罰。曾有違法行為,受過行政處罰的,不能視為有前科。
構成前科的條件是:判處拘役、有期徒刑、以及無期徒刑或者死刑緩期執行的罪犯。刑滿釋放后又犯新罪的。如果是被判處管制、拘役的罪犯,刑滿釋放后又犯新罪的,或者是被判處有期徒刑緩刑的罪犯,在緩刑考驗期內未犯新罪,而在緩刑考驗期滿后又犯新罪的,都不認為是有前科。
正在服刑的犯人再犯新罪也不能認為是有前科,而是屬于服刑中重新犯罪。
行政拘留不是前科,前科指的是以前有犯罪行為,受過刑事處罰的情形。但行政拘留屬于劣跡,目前一般都會錄入系統,如果要查一個人是否有劣跡,是一定能查出來的,相比前科,實際中一般不會刻意去查劣跡,除非確實需要。所以不用太過擔心。每個人都可能犯錯誤,犯了錯誤只要能及時改正,接受教訓,還是會被社會接受的,如果對一個人的過去念念不忘,也不利于社會的穩定。
行政拘留與刑事拘留有本質區別。
刑事拘留俗稱案底,對本人及子女都有很大影響,行政拘留只影響本人。
一、行政拘留
是違反行政管理法實施的處罰。最常見的是治安管理處罰,如賣淫嫖娼、打架斗毆等。
1.如果是自由職業,沒有影響。
2.若有身份如學生、公職人員,則可能被處分或者開除。
二、刑事拘留
對觸犯刑法的犯罪嫌疑人采取的強制措施。
經法院審判,如果認定有罪,有公務員或其他身份的,肯定要開除。
其子女在當兵、入黨、考公務員等政審環節也會受到影響,影響子女前途。
三、案例
1.事件。11日,北京一名女大學生欲攜帶水果刀乘坐地鐵被拒,與警察發生沖突,用腳踢、用手抽打警察,還笑稱“最多拘留15天,其次罰款,再次警告。”
目前,該女子涉嫌妨害公務罪被刑事拘留,那就不是15天的事了。
2.刑法規定,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工作人員執行公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按程序,公安機關予以刑事拘留、提請逮捕、偵查定罪,檢察院移送起訴,法院審理,大概需要五個月。
如果認定構成犯罪,據披露的情節,大概拘役五個月。
累計要在看守所呆十個月,希望她明年的春節能回家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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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前科案底,不算刑事案底,但是有違法的行政處罰記錄。這個前科是行政法意義上的前科,屬于不良記錄,并不是刑法意義上的前科,一般不會影響你正常的生活。
一般所說的前科是刑事法律中的專業術語,通常是指曾經犯罪受過刑事法律追究的人。如果你是刑事拘留,則它是刑事強制措施的一種,他的根本設立目的是保障偵查或保障嫌疑人能夠順利地隨案件移送法院接受審判,因此,刑事拘留是一種保障措施。如果嫌疑人被確定無罪或拘留錯誤的,當然不屬于前科。
但也有的將前科分為犯罪前科和違法前科的,犯罪前科就是上述說的情形。而違法前科指的是受過治安處罰的行為。如果你是被行政拘留,按此說法就有違法前科。
請不要再受香港警匪片的影響了,什么叫“案底”?請記住正確的叫法“前科”。前科是指上一次的犯罪事實及受到的刑罰,常用于有前科,即以前因故受到過刑罰。指的是刑事犯罪,行政處罰不會成為前科。
現在回答會不會留下記錄的問題。不管是治安處置還是刑事案件的立案偵察都屬于公安機關的執法活動。執法行為必須規范符合相關的執法程序,相應的執法活動必然需要調查取證及相應的法律文書進行記錄和佐證。這些證據和文書會作為工作檔案進行保存。隨著信息化的深入,這些處罰記錄肯定會在公安機關內部建立數據庫,留下檔案和記錄是肯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