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體意外傷害保險的投保要求_不記名團體保險可以買嗎?
特邀律師
您好!整體來說,對被保險人的投保年齡限制不算太大,市場上出售的大部分團體意外險的承保年齡均為出生滿30天至70周歲的人,因此,您完全不用過于擔心承保年齡的問題。但團體意外險往往會對被保險人從事的職業(yè)類別要求較高,從事高危職業(yè)的話,需要購買專屬的高危職業(yè)團體意外險,普通的團體意外險產品往往會拒保。
根據保險監(jiān)督委員會的規(guī)定,為規(guī)避風險,減少理賠糾紛,除少量以工程標的為投保對象的建筑工程專屬保險(這種保險通常只是承擔意外身故和殘疾責任,意外傷害醫(yī)療責任通常沒有)之外,各公司不得在團體意外保險業(yè)務中采取不記名投保的方式。但是,你的問題也可以解決,向保險公司投保團體意外傷害保險,通常在保險有效期內(通常是一年),是允許更換被保險人的——只要沒有理賠過得人都可以被換掉,如果你的工人有走的,就把新來的換上就行了,工作性質相同的話,不需要額外交費用的。當然有的公司限制更換比例,通常在30—70%之間。另外,還可以告訴你個辦法,就是根據每個項目的施工期,購買短期意外,也比較劃算。
團體意外險是由保險公司簽發(fā)一張總的保險單,為該團體的成員提供保障的保險。一般是按職業(yè)類別來購買,達到一定人數就可以購買,但是這個團體不能是因為要買保險而臨時組成的。以平安為例,1~3類最低投保人數為8人,4類以上最少為20人。
團體保險應該把老板利益和員工利益分別考慮。團體保險是由公司出錢保個人的險種,所以和我們?yōu)樽约簜€人上保險還是有區(qū)別的,但不幸的是我看到的團體保險都是按個人險的思路選擇方案的,最典型的就是老板出錢把員工利益保全了,而把老板利益保少了。其實在保險利益中,有員工身故、傷殘、門診、住院、手術等多項具體利益,其中員工身故、傷殘是老板利益,而員工門診、住院、手術等是員工利益,這一點是大家、包括很多資深的保險代理人都沒注意到的。因為當員工發(fā)生身故和傷殘的時候,公司老板在賠償費用上是無法推脫的。
團體保險必須選擇有能力處理勞資糾紛的代理人。團體保險不單是一個簡單的員工福利,還是公司和員工的利益平衡手段。當員工發(fā)生意外傷害時,尤其是發(fā)生了人身傷害事故時,保險的理賠幾乎必然伴隨勞資糾紛。所以當公司的保險代理人具備《勞動法》知識和人力資源背景的時候,就能更好地幫助公司和員工把問題提前化解。我曾在外企任人力資源部經理,對此是有深刻體會的。如果公司一旦發(fā)生與團體保險理賠相關的勞資糾紛的時候,我會用我的經驗為雙方提出專業(yè)的建議的。這種經驗,沒有相關工作經歷的人是無法替代的。
一般而言,非工作時間所發(fā)生的責任事故,也屬保險保障范圍之內,新《保險法》明確說明,團體意外險被保險人的直系親屬應為保險受益人!
意外險也區(qū)分很多種情況,產品眾多。
客戶可根據自己的實際需求,進行選購。
一般情況下,都建議客戶投保一定基礎的綜合意外險,之后根據自己的需求,再投保專門的具有針對性的意外險,比如交通意外險。
企業(yè)團險投保要求五人以上,保費根據保額、人數、年齡、保障等多因素結合而定! 企業(yè)團險主要有意外身故殘疾燒傷、意外醫(yī)療、意外住院、疾病住院醫(yī)療、定期壽險、重疾、生育保險、公交意外、員工家屬健康醫(yī)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