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霸王條款法院支持嗎_法院對霸王合同管嗎?
特邀律師
買賣需要遵循平等原則,對這種明顯有失公平的合同,法律并不支持,買房人可以請求法院予以撤銷。但是必須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年內請求撤銷,過了時間將得不到支持。
如果逾期沒有行使權力,那么可以借助媒體和社會輿論的幫助。將事情經過告知媒體和廣大群眾知道,以群眾的力量對其進行懲罰。
買房時遇到霸王并不是少數人,事實上為了規避自己的責任和義務,為了促進商品銷售量,商家很多時候都有采用霸王條款。只不過現在人們在遇到前兩種情況的時候可能不會繼續交易,因此糾紛不是很大。但是一旦有霸王條款,并且交易已經成功了,那么必定會因此產生糾紛。所以,這里提醒您,遇到霸王條款并且已經簽了的話,盡快向法院請求撤銷該合同。如果因為霸王條款遭到開發商侵權的,不妨尋求律師的幫助,他們在處理房產糾紛上有多年的辦案經驗,能更好更專業的為維護您的權益。
你說的霸王條款,可能是格式條款,可以比照合同法規定處理。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 當事人對合同條款的理解有爭議的,應當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詞句、合同的有關條款、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以及誠實信用原則,確定該條款的真實意思。合同文本采用兩種以上文字訂立并約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對各文本使用的詞句推定具有相同含義。各文本使用的詞句不一致的,應當根據合同的目的予以解釋。
霸王條款,有失公允。無論官、商、民,都必須遵守公開公平公正準則,否則必遭道德譴責、法律制裁!
首先恭喜你買房!有了一個安家之所!
針對你的問題,下面我們來說道說道。現在全國各地購房的時候打印出來的合同那都是國家規定好樂的,不能做任何修改,上面都有當地政府的章的。但是有一些開發商為了保證自己的利益,或多或少的會搞點小花樣,既然合同不能修改,那我加個所謂的補充協議總可以吧,所以不少開發商就私底下弄了個補充協議!
所謂的補充協議就是開發商和購房者在協商一致的情況下自愿簽署的一份在購房合同之外的協商條款,這個條款也具有法律效力!
但是任何合同或者協議,不是你簽署了就有法律效力的!這是為什么呢,因為法律規定了,任何合同協議如果當事人在處于不利因素危及到生命安全等簽署的,也就是脅迫簽署的無效!還有一個就是合同,協議明顯偏向甲方,使其他人處于不利地位的也是無效!
所以這位朋友,我看那份補充協議里面有很多不利于你的因素,解決的辦法,如下:
1,錄音!和開發商談話內容錄下來,問清楚這份協議內容,以及日后出現違約風險怎么辦!
2,一旦有出現違約風險,提前告知開發商,如果開發商強制執行合同條款,那么訴諸法律,認定合同協議無效即可!
希望可以幫到你!
歡迎大家圍觀,也歡迎大伙兒關注我,和我一起探討未來!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