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權中的禁止權是指_商標權是什么?
特邀律師
商標注冊之后大家可以依法享受以下這些權利:
1、專用權商標專用權是在商標注冊成功之后,依法享有的自己在指定商品或服務項目上獨占使用的權利,它的范圍包含核準商標的核定商品,但是不包含商標類別未注冊的商品。
2、許可權當申請人擁有了商標專用權之后,便可對該商標進行合理的支配,許可權是指商標申請人可以通過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的權利。
3、轉讓權商標轉讓權是指商標申請人在不想繼續使用商標之后,通過合法的途徑將商標進行售賣或者轉讓的形式,注冊人享有轉讓的權利,但是在轉讓的過程中需要與受讓人簽訂一份具備法律效應的轉讓合同,而且需要在當地商標局進行商標轉讓手續,經過商標局的審核之后才算正式完成轉讓。
商標權是商標所有人依法對其注冊商標所享有的專有權利。我國《商標法》第3條規定,經商標局核準注冊的商標為注冊商標,商標注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根據商標法的相關規定,商標權的內容是指商標權人享有的權利和應履行的義務,包括注冊商標的專有使用權、禁止權、轉讓權、許可使用權和續展權等。
根據商標法的相關規定,商標注冊的申請需遵循以下幾個原則:
1、先申請原則。準予最先申請的人取得商標專用權,駁回其他申請。
2、一申請一商標原則。允許在一份申請書中可以申請注冊用于不同類別的商品上的同一商標。
3、自愿注冊原則。商標使用人在一般情況下可自行決定其使用的商標是否申請注冊。
- 什么是商標權。商標權是商標所有人依法對其商標所享有的專有使用權(吳漢東老師的定義)。《商標法》第三條“經商標局核準注冊的商標為注冊商標,包括商品商標、服務商標和集體商標、證明商標;商標注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即在我國,商標權實際上是指注冊商標權。對于商標權的內容而言,存在一定的爭議,如吳漢東老師認為商標權內容包括使用權和禁止權兩個方面內容。而王遷老師則認為商標權(如其他知識產權一樣)沒有所謂的“自用權”,只有禁止權(答主是遷粉),也就是說注冊人自己能否使用,與有無取得“商標專用權”毫無關系。
- 如何注冊商標。可以自行通過商標局窗口遞交申請(可以直接找某云,選最便宜的方案不用代理費),也可以委托代理機構進行申請。至于商標需要滿足哪些條件才能獲得授權,就不貼法條了,沒意義。
- 如何正確維護商標。從導致商標失效的角度提供建議,1-2項防止注銷,3-6防止被撤銷及無效,7是實務建議。
商標權的保護范圍比商標專有權的范圍廣泛。
(1)普通商標權的保護是不得在相同或相類似的商品上使用與他人已經注冊之商標相同或相類似的標志。
(2)馳名商標權的保護范圍則擴到所有的產品上都不能使用與已經注冊的馳名商標相類似的標志。即便該馳名商標未在中國注冊,其保護范圍也及于在類似的產品上不得使用類似的標志。
(3)注冊商標也不能被他人用作其廠商的名稱。
商標禁用權是指他人未經商標權人許可,不得使用其注冊商標,他人未經許可使用的,商標權人有禁止。商標禁用權范圍大于專用權范圍,商標禁用權與專用權關系密切,研究商標禁用權對打擊商標侵權和商標管理具有一定意義。
注冊商標專用權主要包括兩方面的內容:使用權和禁用權。所謂使用權商標權人的專有使用權,即商標權人在核定的商品或服務的范圍內有權使用其注冊商標,而禁用權則是指在商標權人有權制 止任何人在與其注冊商標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務相同或類似的商品 或服務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相似的商標的行為。使用權和禁 用權是商標專用權的兩個方面,使用權是商標專用權的積極功能, 表明商標權有權使用其注冊商標,而禁用權是商標專用權的消極功 能,表明商標權人有權制止他人對其注冊商標的混淆使用。需要注 意的是,商標專用權中的使用權僅限于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務而禁 用權的范圍要大些,不僅包括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務,還包括與之 類似的商品或服務;不僅包括注冊商標,還包括與之相似的商標。
禁止權,是指商標權人禁止他人對其注冊商標實施侵權行為的權利。其效力范圍比專有使用權的效力范圍要大得多。法律不僅賦予了商標權人有權禁止他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而且也賦予了商標權人禁止他人在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上,將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圖形作為商品名稱或者商品裝潢予以使用。也就是說,商標權禁止權的權利范圍,已經超出了商標專有使用權、轉讓權和許可權的權利范圍,將不法利用注冊商標作為商品名稱、包裝和裝潢也納入到了保護商標權所涉及的范圍之中。從這個意義上講,利用商標禁止權理論認定使用注冊商標作為商品名稱、包裝和裝潢是否構成商標侵權時,只要界定出注冊商標禁止權的范圍,就會對侵權行為是否成立作出明晰、準確的判斷。
不止有權利,還有義務。具體如下
商標是企業的無形資產,也是產品的標志和企業的形象?! ?/p>
一、商標注冊人的權利
商標注冊人的權利主要是指對注冊商標所享有的專用權。我國《商標法》規定:經商標局核準注冊的商標為注冊商標,商標注冊人對該注冊商標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商標專用權應當包括:
1、使用權:商標注冊人有權在其注冊商標核準備使用的商品和服務上使用該商標,在相關的商業活動中使用該商標。
2、許可使用權:商標注冊人有權依照法律規定,通過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形式,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 ?/p>
3、獨占權:商標注冊人對其注冊商標享有排他性的獨占權利,其他任何人不得在相同或類似的商品或服務上擅自使用與注冊商標相同近似的商標?! ?/p>
4、禁止權:對他人在相同或者類似的商品或者服務上擅自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高標的行為,高標注冊人有權予以制止?! ?/p>
5、投資權:商標注冊人有權根據法律規定,依照法定程序將其注冊商標作為無形資產進行投資?! ?/p>
6、轉讓權:商標注冊人有權通過法定程序將其注冊商標有償或者無償轉讓給他人?! ?/p>
7、繼承權:商標作為無形財產,可以依照財產繼承順序由其僉繼承人繼承?! ?/p>
二、商標注冊人的義務
1、商標注冊人應當對其使用注冊商標的商品或服務的質量負責。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時,應當監督被許可人使用其注冊商標的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 ?/p>
2、商標注冊人應當嚴格按照商標法律的有關規定正確使用其注冊商標?! ?/p>
另外,在商標使用中應注意以下問題:
1、注冊商標應嚴格按照《商標注冊證》上核準注冊的商標和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務使用?! ?、商標注冊人不得自行改變注冊商標的方案、圖形或者其組合;不得自行改變注冊商標的注冊人名義。地址或者其他注冊事項。
3、商標注冊人超過《商標注冊證》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務范圍使用其注冊商標,并標明注冊標志的,是冒充注冊商標的違法行為?! ?/p>
4、商標注冊人不得自行轉讓注冊商標?! ?/p>
5、商標注冊人有使用注冊商標的義務。如果注冊商標自核準之日連續三年停止使用,該商標將可能被依法撤銷?! ?/p>
6、商標注冊人許可他們使用其注冊商標,必須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許可人應當自許可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月內,將合同副本報送商標局辦理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
對侵犯注冊商標忖用權的行為,被侵權人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投訴,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商標權人的權利主要有注冊商標的專有使用權、禁止權、轉讓權等內容。(一)專有使用權。是商標權中最基本的核心權利。它的法律特征為,商標權人可在核定的商品上獨占性地使用核準的商標,并通過使用獲得其他合法權益。專有使用權具有相對性,只能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使用。(二)禁止權禁止權是指注冊商標所有人有權禁止他人未經其許可,在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或服務項目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三)許可權許可權是指注冊商標所有人通過簽訂許可使用合同,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的權利。許可使用是商標權人行使其權利的一種方式。(四)轉讓權轉讓,是指注冊商標所有人按照一定的條件,依法將其商標權轉讓給他人所有的行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四十二條轉讓注冊商標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簽訂轉讓協議,并共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受讓人應當保證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轉讓注冊商標的,商標注冊人對其在同一種商品上注冊的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注冊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應當一并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