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致人受傷賠償_交通事故之后如何索賠?
特邀律師
偏袒于弱者的方法不可取,這樣做會助長那些不守交規的人。
機動車非法占用非機動車道,造成非機動車及行人受傷的。機動車必須做出賠償,甚至是全責賠償。
一、發生交通事故要求哪些賠償
發生交通事故,可以要求賠償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等,構成傷殘的,可以要求殘疾賠償金和被撫養人生活費。如果受害人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要求死亡賠償金、喪葬費和被撫養人生活費。
(一)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醫藥費、住院費等收費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
(二)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情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期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平均工資計算。
(三)護理費。護理費按照護理人員的收入情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四)交通費。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陪護人員就醫或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需要有正式票據。
(五)住院伙食補助費。這項賠償,只有受害者本人享有,河北省一般是50元、天。
(六)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構成傷殘、死亡的,可以要求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的數額要根據受害者的年齡、戶籍情況而有所不同。
(七)被撫養人生活費。要根據被撫養人的年齡、喪失勞動能力的程度、撫養人的人數等確定。
(八)精神損害撫慰金。受害者構成傷殘或者死亡的,其本人或其近親屬可以要求精神損害撫慰金。
發生交通事故后,應該盡快治療,和對方協商賠償事宜。如果不能協商一致,及早做好訴訟的打算。保存和收集對自己有利的證據,合理的選擇受訴法院和起訴的時機,如果受害者或其近親屬自身處理與調解和訴訟的事宜有困難的,建議委托律師及時介入,以便于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和盡快的拿到賠償金。
二、發生交通事故后如何處理
發生交通事故后,第一時間應該報警,保護現場,同時向保險公司報案,等候交警處理。如果雙方對賠償的數額爭議較大,不能夠協商一致的,可向法院提起訴訟。下面由詳細介紹如何處理交通事故
發生交通事故后,第一時間應該報警,保護現場,同時向保險公司報案,等候交警處理。如果有人員傷亡,需要移動現場的,報警后,應該拍照,固定證據,以便于日后確定雙方的交通事故責任。
事故責任確定后,接下來就會涉及賠償的問題。如果雙方對賠償的數額爭議不大的,可以在交警的介入下,進行調解,簽訂調解協議,協議經雙方簽字后,具有法律效力,一方不履行協議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如果雙方對賠償的數額爭議較大,不能夠協商一致的,受害方應該在事故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及時向法院起訴,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第一、確定被告
起訴時,首先應該有明確的被告。以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為例,如果保險公司沒有在交強險的限額內賠付受害人,受害人起訴時,可以以司機、保險公司作為被告起訴,如果司機和車主不是同一人的,可以把車主也最為被告。
第二,確定受訴法院。
因交通事故受到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的,可以向事故發生地和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如何選擇法院,要根據受害人和被告人的實際情況確定。
第三,確定賠償項目和數額。
交通事故作為侵權法律關系當中的一種,索賠方法有很多種,下面就來介紹一下。
第一,索賠程序。索賠程序分為調解和訴訟。而調解分為很多種,一是自行協商。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事故的責任劃分,在發生事故以后自行協商調解,在雙方自愿的情況下簽訂的調解協議對于雙方都是生效的。二是第三方組織調解。生活中第三方參與調解的最多的就是交警部門,其次是律師和法院,曾經一位交警朋友說,如果交警不調解的話,法院的門會被擠壞的。訴訟的話就不詳細介紹了,這是一個可以開專題講的話題。
第二,賠償的標準。交通事故侵權糾紛中,賠償的項目、標準、計算方法都規定的非常明確,根據損失情況、受傷程度的不同,賠償的項目和計算基數都是不一樣的。其中涉及到傷殘賠償金、死亡賠償金的計算標準都是根據每年各地公布的收入、支出的數據,傷者的年齡、家庭情況的不同而不同。
上述只是簡單介紹了交通事故的索賠方式和索賠的依據,具體如何索賠還是要根據具體的案件來分析和選擇,比如雙方都不扯皮,友好協商,那這次的事故就用不到任何的計算依據和程序,雙方協商一致的金額就是該事故的賠償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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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從事交通事故處理工作已經有二十多年,我來回答一下這個問題。
在這個問題當中,所提到的交通事故是發生了人員受傷的交通事故,人員受傷的交通事故相比車損的事故要復雜的多。
在日常生活中,一些簡單的車損事故可以通過互聯網的自行協商來進行處理,或者到快速理賠中心進行處理。但是如果出現人員受傷的交通事故,那必須按照一般交通事故處理程序來進行處理的。
事故發生后,作為當事人都應該做哪些工作?
在交通事故發生之后,作為機動車的駕駛員,首先應該從車上下來看一下所造成的交通事故人員的受傷情況以及車輛的損失。在確保自身安全的情況下,及時的搶救傷員,并且做好現場的防護工作。接下來就需要撥打報警電話。現在目前咱們打110電話就可以,110的民警會問你是否需要救護車,那么你根據情況給民警反映清楚就可以。
在這里大家一定要注意一點,你的報警電話所用的手機必須保證暢通,千萬不要再用手機和朋友或者家人繼續的通話,延誤了一些重要的處理環節。
事故民警和醫療人員到現場之后都需要做哪些工作?
在事故民警到達事故現場之后,要及時的向事故民警敘述事故發生的經過。在這里千萬不要有任何的隱瞞。因為在對你進行詢問的時候,執法記錄儀是打開的,這將成為今后對事故認定上的最重要的證據。
在醫療人員到達現場之后,要及時的協助醫療人員。關于是否需要墊付醫療費的問題,只要根據自身的情況來決定。在這時你還要積極的和自己的保險公司進行溝通。
交通事故的責任認定。
交通事故會在國家的規定時限內十日之內下發責任書。如果在交通事故的處理當中對車輛需要進行鑒定的話,必須在鑒定之后鑒定報告結論生效之日起七日內作出交通事故的責任認定。
如果當事人對交通事故的責任認定不滿意的話,可以在三日之內向上級機關提出復核申請,或者直接向復核申請書交給處理事故的辦民警就可以。
發生交通事故之后的民事調解。
在民事部門進行調解的時候,可以選擇在交警隊的事故辦案民警處進行協商調解。雙方當事人也可以選擇到人民調解委員會進行民事部分的調解。
在這里大家注意一點。責任認定書下發之后,雙方當事人十日之內書面申請要求進行調解的事故,辦案民警才會進行協商調解。如果有一方不愿意進行調解或者沒有遞交書面申請書的。事故辦案民警將不予調解。
保險公司的理賠順序。
發生交通事故后,在調解的時候我們要注意一點。先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險的范圍內先進行賠償。在賠償的時候是不需要按照責任大小來進行賠償的,要按全部責任進行賠償。在商業險的部分進行賠償的時候,要按照責任的大小來進行劃分賠償。
在這里我們要注意先由交強險先賠償,剩余的部分才會由商業險的三者險來進行賠償。
如果只有交強險,那剩余的部分是由司機按照責任大小來承擔的。
如果在商業三者險賠償之后還需要有賠償的話,將按照責任劃分的大小由機動車駕駛員來承擔。
人民法院的民事訴訟。
很多人的交通事故在調解了多次之后都沒有達成滿意的協議。在這種情況下,作為當事人只能選擇到人民法院進行民事訴訟。在人民法院進行民事訴訟的時候,作為另一方的當事人,記得一定要將機動車駕駛員列為第一被告,將保險公司列為第二被告。因為保險公司在交通事故發生之后再賠償上是有責任和義務的。
我的個人建議。
通過上面一系列的操作,雙方當事人就走完了一個交通事故的處理流程。如果雙方在處理過程中進行自行協商的話,就不需要按照這個流程一步步走下來,只要協商達成就可以不需要這么復雜。
希望當事人發生交通事故后,一定要站在公平合理的角度,最好能采取自行協商的辦法。這樣可以給雙方都節省大量的時間。
以上就是我對這件事情的個人看法。如有不妥之處,還希望大家在評論區留言,謝謝。
先由保險公司在強制險范圍內賠償,不足部分按責任。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一)醫療費
醫療費包括當事人為治療傷疾而支付的掛號費、檢查費、治療費、手術費、醫藥費、住院費、康復費、整容費和后續治療等費用。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調解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后續治療費,可參照調解結案時的時令標準進行計算。
(二)誤工費
誤工費根據當事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當事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當事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當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當事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工資計算。
(三)護理費
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
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
(四)交通費
根據當事人和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以及參與死亡事故處理的死者親屬(不得超過三人)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
(五)住宿費
當事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從外地到本市處理交通事故,實際發生的住宿費。
(六)住院伙食補助費
參照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
(七)營養費
營養費是指當事人為輔助治療或使身體盡快康復而購買日常飲食以外的營養品所支出的費用。營養費根據當事人傷殘程度參照醫院意見及營養費支出憑證確定。
(八)殘疾賠償金
殘疾賠償金根據當事人傷殘等級,按照北京市統計局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九)殘疾輔助器具費
殘疾輔助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傷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參照輔助器具配制機構的意見確定相應的合理費用標準。
輔助器具的更換周期和賠償期限參照配制機構的意見確定。
(十)喪葬費
按照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十一)被扶養人生活費
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北京市統計局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被撫養人是指當事人依法應當承擔撫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撫養人還有其他撫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當事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撫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
(十二)死亡賠償金
按照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賠償醫療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營養費若傷殘需賠償殘疾賠償金精神損失費被扶養人生活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