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公證和遺囑公證_遺囑公證和繼承公證的區別?
特邀律師
1.遺囑公證是立遺囑人在生前到公證處立遺囑。去世以后按照遺囑內容辦理繼承公證,這個叫遺囑繼承。
2.人去世以后,沒有立遺囑,子女、配偶、父母到公證處辦理繼承,這個叫法定繼承。
3.立遺囑不需要任何人同意,自己愿意就行。
4.立遺囑人去世后,受益人還要到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這是兩個概念。
大家好,我是華律會員律師胡畔。
辦理公證遺囑須由遺囑人親自到公證機關口述或書寫遺囑,公證人員要對遺囑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認真審査,在確認其有效性后,由公證員出具《遺囑公證書》。經公證的遺囑由公證員和遺囑人簽名并加蓋公證機關公章,制成一式兩份,分別由公證機關和遺囑人保存。公證遺囑的變更和撤銷也須經過公證機關。同一繼承有幾個內容相抵觸的遺囑同時存在時,以公證遺囑為準。公證遺囑必須嚴格按法定程序辦理:首先,申請人須填寫公證申請書,并出具身份證明、財產證明及其他有關證明。其次,公證機關審查遺囑人是否有完全的行為能力,遺囑的內容是否合法,遺囑人對遺囑處分的財產是否享有處分權,遺囑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實等。如果立遺囑人神智清晰,能真實地表達自己的意思,無受脅迫或受欺騙等情況,則公證機關予以公證。您好!首先明確一下,遺囑和繼承是兩回事,兩者的作用、流程、發生時間段都不同。目前各個地區的實施情況不同,大致可以分為以下三種:
1、不動產交易大廳不承認公證遺囑,必須要先去公證處完成繼承權公證書、或去法院開局《法院判決書》,進行房產過戶。
2、不動產交易大廳不承認公證遺囑,但是可以完成相關證明手續后,進行房產過戶。
3、不動產交易大廳承認公證遺囑,遺囑受益人可以直接憑公證遺囑進行房產過戶。
第一,遺囑和繼承是兩回事
1、從流程上,遺囑是在人生前完成的;繼承是在遺囑人死亡/遺囑生效之后,由其繼承人完成的。
2、從作用上,遺囑的作用是確認遺囑人對財產的分配意愿,保證老人想把財產給誰就能給到誰。繼承的作用是確認每個人應該擁有的繼承權。
第二,繼承過戶的3種方式
1、不動產交易大廳不承認公證遺囑,必須要先去公證處完成繼承權公證書、或去法院開局《法院判決書》,進行房產過戶。
詳細說一下公證繼承,主要針對沒有爭議的繼承,一般都在公證處辦理,并憑公證處出具的繼承權公證書進行資產過戶。必須做到人全到場、資料齊全、且分配方式意見一致。
1)資料包括以下
2)人包括所有在世的繼承人和遺囑受益人都要到公證現場。但如果有放棄繼承的繼承人因為特殊原因無法到場的話,可以在當地公證處辦理放棄繼承權公證,這樣現場只需攜帶放棄繼承權公證書就可以了。
3)分配意見一致。所有人在現場表示放棄繼承、接受繼承及其份額。
2、不動產交易大廳不承認公證遺囑,但是可以完成相關證明手續后,進行房產過戶。
這種方式其實和第一種病沒有本質的區別,只是將上述所有的材料、流程搬到不動產交易中心,所以雖然適用于很多地方,但真正辦成的不多。
3、不動產交易大廳承認公證遺囑,遺囑受益人可以直接憑公證遺囑進行房產過戶。
這種方式最簡單,但根據了解這種模式的普及程度并不高。題主可以嘗試一下。
希望回答對題主有幫助。
一、申請主體不同
1、遺囑公證:申請主體是需要訂立遺囑的公民,此時公民尚在人世。
2、繼承公證:申請主體是繼承人,此時訂立遺囑的人已經去世。
二、定義不同
1、遺囑公證:遺囑公證指的是公民生前對自己的財產作出安排,并經國家公證機關公證,于死亡時立即發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為。
2、繼承公證:繼承公證,是指公證機構根據法律的規定和繼承人的申請,依法證明繼承人的繼承行為真實性、合法性,確認繼承人的繼承權的活動。
三、申辦流程不同
1、遺囑公證:辦遺囑公證由立囑人持證明個人身份的證件到戶籍地的公證機關辦理,如行動不便,也可邀請公證員到立囑人住地辦理。
2、繼承公證:辦理繼承公證由所有繼承人持身份證件以及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和注銷戶口證明到戶籍地的公證機關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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