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鋪合租合同注意事項_合租店面需要注意哪些事項?
特邀律師
1、必須訂立正式的租賃合同所謂正式的租賃合同就是經工商備案認可的租賃合同.你可以到當地工商部門購買.
2、必須要求出租方出示房屋產權證書原件和身分方證件. 如系共有產權的需共有人一起簽字方可生效.
3、在訂立合同時除租金外還必須明確其他各項費用的承擔方如房屋租賃稅金物業管理費修繕費用等.
4、如所租商鋪需經裝修后方可使用的需明確裝修的范圍.
5、如商鋪所有權人在租賃期間出售或抵押商鋪的須在合同中明確應保證承租人繼續租賃的權利否則出租方需賠償損失.
6、應在合同中明確是否允許承租人轉租他人.
7、訂立合同時所有權人和共有人需同時到場簽字并蓋章.不可由他人代替
您好!學點法律知識,很有必要,點擊“關注”本頭條號:合勝法律說(官方頭條號),帶你了解更多好玩、實用的法律知識!如遇法律問題也可以隨時聯系我們(網頁搜索聯系方式),做你身邊的法律顧問,你合法權益的護航者。
合同一經當事人雙方簽字生效就具有法律上的效力,這時候如果發現不利于自己的條款想要反悔基本是不可能的。想要避免損害自己利益的條款出現,就要在簽訂合同之初了解清楚其中有哪些注意事項。
一、核實確認對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
1、合同對方為自然人:核實并復印、保存其身份證件(勿以名片代之),確認其真實身份及行為能力。
2、合同對方為法人:
到當地工商部門查詢其工商注冊資料并實地考察其公司情況,確定其真實性;
核實訂約人是否經其所在公司授權委托,查驗其授權委托書、介紹信、合同書;
簽訂合同必須加蓋對方單位公章、合同專用章。
3、合同對方為“其他組織”:
對方當事人為個人合伙或個人獨資企業,核對營業執照登記事項與其介紹情況是否一致;由合伙人及獨資企業經辦人簽字蓋公章。
法人籌備處:確認經辦人身份及股東身份,加蓋法人籌備處和股東公章。
4、合同對方除加蓋公章、私章外,要親筆簽名。
二、合同形式:
1、必須以書面形式簽訂合同;
2、采用口頭、信件、數據電文形式訂立合同的,必須簽訂確認書并蓋章簽字;
3、倒簽合同要標明合同背景。
三、合同的必備條款要具體、明確:
1、當事人名稱須真實、一致;
2、合同標的、數量、質量、價款、包裝方式要具體、明確;
3、注意驗收方法、程序和時間;
4、履行方式須具體:交貨方式、結算方式;
5、履行期限須確定某一時間點或時間段;
6、盡量明確本司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
7、違約責任要量化為違約金或確定違約賠償金的計算方法;
8、解決爭議辦法為協商、訴訟,約定由本司所在地法院管轄或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四、訂約前的合同義務:
1、盡協助、通知義務;
2、訂約時獲取的對方商業秘密,不得泄露和使用。
五、對公司開出的授權委托書、介紹信、蓋章的合同書等授權性文件要跟蹤管理,出具時應標明合同對方名稱及授權范圍、有效期限,業務結束要及時收回。
業務人員離職要及時收回上述文件,無法收回的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相關單位并做證據保全。
發現業務人員在委托授權終止后仍以本司名義簽訂合同的,及時確定是否追認;不予追認的要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進行證據保全。必要時要求警方介入,追究其刑事責任。
六、遇有重大誤解、顯失公平、受欺詐、脅迫、乘人之危訂立的合同,及時收集保全證據,在除斥期間內行使撤銷權(即一年)。
七、合同簽訂后,合同原件須交公司統一保管。
八、合同內容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不得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第三人的利益,不得含有造成對方人身傷害或因故意及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免責條款。
注意事項:
1、商鋪合租時,應調查商鋪的檔案 開店做生意時,會牽扯到辦理營業執照的問題,如果商鋪的類型不是商業用房,且土地用途是住宅性質的情況下,是不可以辦理營業執照,所以在確認合租時,一定要弄清楚商鋪的類型和土地的用途。還有在營業執照的辦理上,合租人應協商是辦理兩個營業執照還是共用一個營業執照。
2、商鋪合租時,應明確稅費的承擔 商鋪租賃時,會涉及到營業稅及附加租金、個人所得稅所得部分(租金扣除維修費用)、 印花稅租金、土地使用稅等一些稅費。合租人應與房東確認這部分稅費應由誰承擔。如果由合租人承擔,那么合租人之間對于
3、商鋪合租時,應確認裝修的處置 人之間在簽訂合租協議時,這個問題一定要明確。
4、商鋪合租時,應劃分水、電等費用 合租商鋪時,一般一個商鋪只有一個電表與水表,這時就會牽扯到水費、電費的支付方式。在商鋪合租時,因這個問題產生的糾紛最多,所以一定要在簽訂合租協議時確認清楚。
5、商鋪合租時,要確定租金金額和繳付方式,房租期限。
6、如房屋需拆遷,應該提前通知承租人。若房主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單方面終止合同,應給予適當賠償。
門面房很多時候業主買來并不是自用的,因此也就需要考慮出租的問題。那么門面房出租和普通住房出租有什么不同?應當注意哪些注意事項?首先,門面房出租務必要簽訂“門面房出租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出租合同是日后確定雙方權利義務、解決糾紛的重要憑證。其次,雙方要事先約定好租金,這也是租房中雙方最關注的問題,包容馬虎。再次,可以約定合理的押金,主要用于抵充承租人應當承擔但未繳付的費用。因為商鋪適應的電費、水費、物業管理費等費用比較高,建議可以將押金適當定高一些,以免不夠抵充上述費用。如果真的出現了押金不足以沖抵費用的情況,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一定時間內補足,否則承租人將承擔違約責任。另外,在門面房出租的合同中,經常會出現免租裝修期,主要是由于承租人在交房后需要對房屋進行裝修,實際不能營業。此種情形下,經雙方約定,出租人同意不收取承租人裝修期間的租金。但一般情況下,只免除租金,水電氣等費用還是應當照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