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未達到最低工資標準_工資未達最低工資標準是否違法?
特邀律師
這個能不能維權還要綜合其他條件一起決定的,沒這么簡單,從現(xiàn)實的職場來看,像你說的這種因為實際工資跟招聘信息上寫的工資不一樣去維權的案例很少見。我就根據(jù)我個人的理解談談你的問題吧,以便和大家交流交流。
在我看來,工廠招工的時候工資信息寫的是4000~5000,你去工作了后,結果工資并沒有達到最低標準,也就是并沒有達到4000,這種情況下能不能維權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有些情況下是不能維權的,有些情況可以去維權。但就維權的成本考慮,就算可以維權,我認為也不劃算,所以沒必要這么做。
首先你自己應該明白一點,工廠招工信息上寫的工資4000~5000肯定是綜合工資,包括所有的一切在內(nèi),比如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加班費、績效工資、個人社保費用以及補貼等,所以你就要確定你所有的工資項目加起來有沒有超過4000,超過了,但你自己沒有拿到這個最低價位,你是不能維權的;只有所有工資項目加起來都不到最低的4000工資,你才有維權的可能。
如果你因為剛入職不久,工廠的工資制度規(guī)定有一些工資項目你目前還沒有,那么你是不能去維權的。因為工廠會辯解說他們寫的4000~5000工資標準是轉正后所有工資項目的綜合數(shù)目,你新來的有些項目沒有(比如滿勤工資、補貼等),工資低于4000很正常,這種情況下你維權沒用。
此外,如果你還處于試用期,那么你的工資低于4000也是沒辦法維權的,因為法律規(guī)定試用期的工資可以按轉正后的工資80%比例發(fā)放,也就是說,如果工廠明確跟你說這4000~5000的工資是轉正后的價位,那么你試用期最低工資只有3200,只要工廠給你開的工資不低于3200,比如給你開了3300,那么雖然此時工資低于招工信息上寫的4000~5000標準,但法律仍然認為是合理的,所以你這樣去維權也不會得到支持。
只有一種情況,就是你試用期的工資低于4000價位的80%,也就是你的試用期工資低于3200,或者你轉正了,你的最高工資(包括所有的工資在內(nèi)的稅前應發(fā)工資)還是低于4000,那么你可以去勞動局維權。可是這樣即便你維權成功了,意義也不大,人家勞動局頂多要求工廠給你補齊4000檔位的差額工資,肯定也沒有多少錢,有這個精力,還不如多干一天活,啥都有了。而且你一旦因為這個事情去維權,那么你的工作肯定不保,何必呢。所以,當你發(fā)現(xiàn)進了工廠干一陣之后,結果發(fā)現(xiàn)工資比承諾的最低工資還要低,最好的做法就是趕緊離職,重新找工作,而不是去維權,因為你要選擇最劃算的做法,維權不一定對你有利,所以不建議這樣做,這也是現(xiàn)實中這種維權很少見的關鍵原因。
總之在我看來,既然工廠能在招工信息上寫4000~5000的工資,就一定有理由說得通并且有證據(jù)表明你在什么情況下可以拿4000~5000的工資,就算你拿不到最低的4000工資也是有原因的,所以你因為這個去維權很難有勝算,就算能贏,我也不建議你這樣做,因為你維權花費的精力一定比追回來的工錢要大,所以維權也是一筆虧本的買賣,自然沒必要這么做。還是那句俗話,你如果覺得工資太低,感覺上當了,直接離開這樣的工廠,重新找工作就行了,維權沒必要。
勞動者在一個初創(chuàng)企業(yè)實習,實習前沒有商量好工資,發(fā)工資時老板以工作沒有效果,沒給公司帶來實際利益為由,只給發(fā)了1000元工資,低于當?shù)刈畹凸べY標準的,對于用人單位發(fā)放的工資對于當?shù)刈畹凸べY標準的,勞動者可以以用人單位發(fā)放的工資低于當?shù)刈畹凸べY標準為由被迫辭職,并且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其經(jīng)濟補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yè)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jīng)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七條 經(jīng)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jīng)濟補償。
首先手里要有公司給你發(fā)放工資的證明(當然這個一般財務都會以種種理由拿回去的,一般你很難有)!但也不用灰心直接去當?shù)貏趧硬块T投訴公司!勞動部門會要求公司財務出示工資發(fā)放記錄的!如果你公司連最低的工作標準都沒到達的話,他應該還有很多《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的條款都不會達到,你去投訴他他也許就麻煩了,會牽連出很多問題!
沒有退休基本養(yǎng)老金低于最低工資標準按最多工資標準計算規(guī)定?! ∽畹凸べY,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其用人單位支付的最低金額的勞動報酬,僅對在職職工而言?! ⊥诵萋毠げ还ぷ鳎皇茏畹凸べY保護。養(yǎng)老保險制度改革前,國家有最低退休費的規(guī)定,隨著養(yǎng)老保險制度改革,國家用最低繳費工資(不低于上年度統(tǒng)籌地區(qū)職工平均工資60%)進行調整,不再規(guī)定最低退休費。退休職工基本養(yǎng)老金的最低保障數(shù)就是繳費年限15年按60%繳費工資計算處理的額度。
勞動者的工資收入低于當?shù)刈畹凸べY標準時,公司當然應該要支付差額部分。雖然大多數(shù)的情況之下,用人單位會用各種借口、各種措施,不愿意支付差額部分,但是,這是國家法律提供給勞動者的基本保障。
我們不妨來看看法律如何說: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規(guī)定: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jīng)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shù)刈畹凸べY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這里需要說明的是,勞動者的工資收入是指稅前工資收入,而非扣除五險一金之后的稅收收入。如果勞動者的稅前工資收入,低于當?shù)貏趧颖U喜块T公布的最低工資標準的話,當事人是可以向當?shù)貏趧颖O(jiān)察部門投訴并申請勞動仲裁。
所以,如果你的身上有這樣的不公待遇,你應該立即到相關勞動行政管理部門進行投訴并申請仲裁,而不要怕麻煩而放棄自己的權利。
只有大家都來學法、用法,用法律維護自己的權益,才能更好的促進勞動市場的公平、公正、公開,更好地保障勞動者的權利。
退休工人的工資達不到當?shù)氐淖畹凸べY標準,生活確實有點尷尬,但現(xiàn)實又擺在那里,是不容回避的現(xiàn)實。我想,作為已經(jīng)退休的工人,應該注意把握好以下五個方面:一是量入為出,節(jié)省開支。要根據(jù)自己的經(jīng)濟實力,該省的要省著花,該花的要算著花,以不鋪張浪費、不影響身體健康為準則,有計劃的合理開支。二是動用儲蓄,貼補家用。工人在退休之前,一般擁有一定數(shù)額的存款,這個時候就要省得拿出來花了,不必再為子孫后代留下多少家產(chǎn)而糾結,活在當下,花在當下才是硬道理。三是伺機工作,增加收入。在自己身體條件允許的情況下,適當尋找一些適合自己的工作來做,如保安、守廠、看店、護理、手工制作等等,以工作換報酬,增加家庭收入。四是放下身段,要求贍養(yǎng)。我養(yǎng)你小,你養(yǎng)我老,這是中國的傳統(tǒng)美德,在自己生活入不敷出的時候,可以找兒女們共同商量,合理提出贍養(yǎng)方案,以保證自己的基本生活。五是合理訴求,申請補助。自己的退休工資難以支撐日常開支,晚年生活陷入困難,又無外援幫助的情況下,可以找所在社區(qū)或民政部門申請困難救濟。
嗯,你說的這個大概是什么意思?勞動者為正常勞動,你是說他沒有達到勞動內(nèi)容的要求,還是無故曠工等等。如果是沒有達到你勞動的內(nèi)容標準,那么就說明他不能勝任這份工作,根據(jù)《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你可以給他調動工作崗位調整。如果調整之后還不能達到工作內(nèi)容的標準,那么你就可以,把他辭退。
個人觀點,沒有必要去車最低工資都沒法給,這公司應該也好不到那去,現(xiàn)在大把公司在招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