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保密協議半個月辭職_員工簽訂保密協議,員工要離職怎么辦?
特邀律師
保密協議,和員工離職之間,沒有任何關系
在很多公司,都要求簽訂保密協議,保密協議包含你在職期間以及離職之后的事情,也就是說,你在公司工作期間接觸的公司核心的東西,如技術參數,客戶信息等,無論是在職,或是離職,都不能泄露給第三方,如果有,無論你有沒有保密協議,都會被起訴,只是說公司和你簽訂了保密協議,相當于就通知了你,如果有泄密,會承擔責任的
離職,只和勞動合同有關
而員工如果涉及到離職,是和勞動合同有關的,在勞務合同上,會清晰的寫明你在合同期內的違約責任,有的有扣除福利呀什么的說法,但是從勞動法上講,員工,是有權利在合同期內提出辭職的,只是必須走公司規定的相關程序,就是說常規工種需提前一個月,特殊工種,按照合同執行,只要提前辭職了,員工可以隨時離職的
保密協議規定不能再從事該行業,其實是流氓行徑
有的公司,在保密協議上,會寫上離職后,禁止該員工從事相同或是相關的行業,這個就是流氓行徑,行業,就那么幾個,員工有擇業的自由,只要不泄露公司的技術以及客戶,個人認為,沒有什么不可以,比如做管理的,是否離職后,不能從事管理了?這類型的霸王條款,我們權當沒有,不會具備什么法律意義,但是別人的技術參數和客戶信息,以及一些重要的公司機密,是不能泄露的
綜上,公司的保密協議和離職,是完全不同的兩個協議,如果需要離職,是按照勞動合同執行的,而不是保密協議
老板動機不純,沒有勞動合同,不交社保都是違法行為,你可以取證舉報他,你也可以默默地離開換個好地方
謝邀,回友:在保密協議中,辭職需要提前五個月遞交審請,沒有法律依據。勞動法規定,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提前一個月遞交書面審請,與保密協義無關。關于保密協議的規定,一般涉密人員脫密期可長達兩年,核心涉密人員期限還要長。也就是說職員辭職后,在兩年之內,不可泄密行業信息和技術密秘,其間內不得從事競業本行,否則視為違法,要依法追究經濟損失,或予以賠償。關于是否要簽訂本協議,請認真審閱思考,需要你自己決定。
簽訂勞動合同和保密協議后可以自動離職,這是你的自由(權利)。用人單位也有權追究你的違約責任。你需要搞清楚勞動合同和保密協議的違約條款,搞清楚你自動離職的法律后果是否能夠承受。本人以為,這樣的自動離職會有損你的聲譽,會成就你的不良行為習慣。這可能是你的最大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