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下崗失業金要啥材料_到社保局辦失業需要哪些材料?
特邀律師
到社保局辦理失業的話,一般來說是需要本人身份證和解除合同證明書,其它材料從所在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規定。《社會保險法》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并將失業人員的名單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十五日內告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失業人員應當持本單位為其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及時到指定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失業登記。失業人員憑失業登記證明和個人身份證明,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手續。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自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計算。
辦理流程:1、各類人員到所屬社區居委會、學校、單位等出具領取失業證的證明;2、到街道辦證大廳一樓出具有關的證件、證明,經街道社區服務中心審批、蓋章、辦理《失業證》;3、《失業證》年審只須帶上面提到的1―4項證件及原《失業證》直接到本街道辦理;4、《失業證》遷街的須到原所屬區街辦理失業人員關系轉移介紹信(收回原失業證),再帶1―4項證件到本街道辦理。辦理失業登記的手續一般要求是:(一)區(縣)勞動局失業保險機構接到失業人員檔案后,依據其檔案記載和當地政府有關規定核定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及標準。(二)失業人員與用人單位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60天以內,必須到本人戶口所在縣市區的失業保險經辦機構進行失業登記。(三)辦理失業登記時應攜帶下列材料:1、本人《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及身份證復印件一張;2、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三張;3、本人失業前所在單位出具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證明;4、省級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5、失業職工從辦理申領失業保險金手續后的次月起,就可按月持本人《失業證》、《居民身份證》,到本人戶口所在城鎮勞動部門領取失業保險金。擴展資料失業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行的,由用人單位、職工個人繳費及國家財政補貼等渠道籌集資金建立失業保險基金,對因失業而暫時中斷生活來源的勞動者提供物質幫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并通過專業訓練、職業介紹等手段為其再就業創造條件的制度。參考資料百度百科-就業失業登記證
辦理職工失業保險是企業的事,需要的個人信息等同職工養老保險。您問的當是申領失業救濟金個人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首先,您所在的企業必須參加了失業保險,并足額繳納了失業保險金。那么,您在非本人意願情況下失業了,您應馬上持企業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書》,去戶籍所在地社居委辦理《就業、失業登記證》。此證會在一個月時間內辦妥。屆時,您將《就業、失業登記證》連同身份證復印件交給原企業,該企業會在一個月內為您辦妥領取失業救濟金的手續。職工失業應在六十天內辦理失業登記相關于續,逾期將不予辦理。社保信息是聯網的,有些地方,個人在社保服務大廳窗口也可辦理失業登記相關手續。
需出示的材料如下:
1、單位出具的解聘通知書和相關檔案材料。
2、社保局統一格式4聯式,失業證明。
3、社保局統一格式一式兩份,失業登表。
4、社保局統一格式一份,公司致社保局例行公文。社保局規定繳納失業保險金超過一年以上才能辦理領取失業金。要求個人具備如下條件:1、不是個人原因失業的。2、已辦理失業登記的。3、有再就業要求的。4、愿意接受再就業培訓的。
持社保局發給的審核文件和職業指導培訓卡、戶口簿、身份證和3張一寸免冠照片。辦理流程如下:
1、接收檔案:首先單位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應當書面告知職工有按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權利,為其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并在解除合同7日內將失業人員名單、繳費記錄、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證明及失業人員檔案材料報當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其次將接收檔案信息錄入微機。
2、發放《失業保險登記表》:失業人員應在解除合同之日起60日內本人攜帶解除合同的文件及身份證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登記,領取《失業保險登記表》。超期的,如果是單位原因造成的應由單位出具證明,無故不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的不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3、填寫《失業保險登記表》:《失業保險登記表》一式兩份,填寫完整后回原單位加蓋公章,并攜帶身份證復印件一份、一寸近期彩色照片三張(農民合同制的需要四張、農民合同制轉城鎮合同制的需要五張)交回失業保險經辦機構。
4、待遇審核:根據《山東省失業保險規定》對失業人員享受失業保險金期限進行審核,在失業人員登記表中注明。失業人員登記表一份存入失業人員檔案,一份由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定期整理存檔。
5、失業證辦理及發放: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自收到“失業人員登記表”后10個工作日辦理完畢,失業人員定期由本人攜帶身份證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領取《失業證》和職業指導通知書,按時參加職業指導,填報培訓專業,并在《失業證》上進行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