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權不得放棄轉讓或者什么_人格權可不可以轉讓?
特邀律師
人格權不能轉讓,肖像權也不能轉讓,但可以經肖像人同意后,按協議使用。
這么說吧,應該是你混淆了自然人的人格權和商號商標二者而已。。。
【定義】:
人格權是指法律賦予權利主體為維護自己的生存和尊嚴所必須具備的人身權利,是社會和個體生存發展的基礎,屬于整個法律體系中的一種基礎性權利。
【分類】:
在人格權中,根據權利客體不同可分為物質性人格權和精神性人格權。
物質性人格權包括身體權、健康權、生命權;精神性人格權包括姓名權、肖像權、自由權、名譽權、隱私權等。
【特點】:
人格權具有的特點:
1、人格權是作為民事主體資格所必備的權利。民事主體只有具有人格權,才能實現人格的獨立與自由,才能成為民法上的“人”。
2、人格權是民事主體固有的一種權利。人格權始終與民事主體相伴而客觀存在,不能轉讓、拋棄、繼承,隨著權利主體的消亡而消滅。
3、人格權以人格利益為客體。人格權是以人格利益為客體的民事權利,包括一般人格利益和具體人格利益。
4、人格權是由法律確認的。無論是自然人,還是法人或其他組織,并不是與生俱來就自然享有人格權,其人格權都是法律賦予的。
權利很義務都是國家給予公民的.權利可以放棄,就好象選舉權.因為權利和義務是相統一的,即使放棄了權利,義務也不能同時放棄.好像服兵役一樣.
1、法人名稱權、2、法人名譽權、3、法人信用權、4、法人秘密權。(一)法人名稱權。法人名稱權是法人依法決定、使用、改變自己的名稱,依照法律規定轉讓名稱,并排除他人非法干涉、盜用或冒用的人格權。(二)法人名譽權。 《民法通則》第一百零一條 公民、法人享有名譽權,公民的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禁止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公民、法人的名譽。(三)法人信用權。法人信用權是法人就其履行對他人承諾的義務能力在社會上獲得的相應信賴和評價,享有的保有和維護的人格權。(四)法人秘密權。法人秘密權是法人對其不為公眾所知悉、具有實用性并經權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經營信息和其他非技術性信息所享有的人格權。
你混淆了自然人的人格權和商號商標二者而已。
不可能的,這個是自然人的權利,隨出生擁有,隨死亡消滅,是不可能轉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