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亡賠償金是遺產嗎_工亡補助金是否是遺產?如何分割?
特邀律師
這個涉及死亡賠償金的性質認定。
如果死亡賠償金屬于遺產,根據《繼承法》規定,則其遺產應當用于清償被繼承人債務。若不屬于遺產,則自然不存在償債問題。
從《繼承法》規定來看,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也就是說遺產是公民生前或死亡時存在的個人合法財產。而死亡賠償金是在受害人死后才產生的,從這點來說并不符合遺產的特征規定。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在空難死亡賠償金能否作為遺產處理的問題上作出答復,最高院認為“空難死亡賠償金是基于死者死亡對死者近親屬所支付的賠償。獲得空難死亡賠償金的權利人是死者近親屬,而非死者。故空難死亡賠償金不宜認定為遺產。”
所以,死亡賠償金并不是死者的遺產,而是基于死者死亡對死者近親屬所支付的賠償,自然不需要用于清償欠款人的債務。
按照法律規定,遺產一般是指去世一方在生前所獲得的合法財產。也就是說,遺產最主要的一個特點就是去世一方在生前所取得的財產。
而工亡補助金顯然是當一個人去世之后才獲得的賠償金,而且這部分賠償金顯然是去世一方再去世之后才獲得的,一般都是屬于慰問去世一方的家屬的,作用有點類似于撫恤金。
所以像撫恤金以及工亡補助金這樣的財產在法律上不屬于遺產的性質。
但是畢竟這部分財產也是賠償給去世一方所有的家屬的,那么當去世一方的家屬人數比較眾多的時候,我們也要確定一個合理的分配方式來處理這部分資金,所以對于這部分資金,雖然在法律性質上并不屬于遺產,但是在分割的時候是可以參照遺產繼承的方式來進行處分的。
死亡賠償金不屬于遺產,可基于《婚姻法》、《繼承法》基于家庭關系、繼承關系、撫養關系等共同享受,也可基于上述關系要求分割。
謝邀。這問題分兩部分,一是遺產,原則上配偶、親生子女和繼子女均分,盡了更多贍養義務的可以多分,具體數量協商或者法院判。二是死亡賠償金,死亡賠償金死者沒有占有過,不屬于遺產,不適用第一、第二順序繼承人。近親屬都可以主張死亡賠償金的權利,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然后按照關系遠近、損失情況確定具體數額,也就是說,不能協商解決就得上法院具體問題具體撕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