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繼承過戶去哪里辦理_房屋繼承怎么過戶流程?
特邀律師
、手續要到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銷戶籍,辦理死亡證明;
二、到區或市公證處(原外銷商品房到市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房產繼承分兩種:一是遺囑繼承,二是法定繼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繼承人死亡證明;
2、該套房屋的產權證明或其他憑證;
3、戶口簿或其他可以證明被繼承人與法定繼承人的親屬關系的證明文件;
4、繼承人的身份證件;
有遺囑的繼承權公證另需提交的資料:被繼承人所立遺囑(該遺囑必須是已公證過的遺囑,其他形式的遺囑由于無法認定其真實性,因此暫不予采納)。
三、辦理房屋過戶登記,申請人是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
申請人應當向登記機構提交下列文件:《房地產登記申請書》(原件)、身份證明(復印件)、房地產權證書(原件)、繼承權公證文書或者遺囑公證書和接受遺贈公證書(原件) 契稅完稅憑證(原件)。
一、房產人去世了,他占有的房產份額就會涉及到繼承問題。
根據繼承法的規定,有遺囑的,由遺囑上的指定繼承人繼承。
沒有遺囑的,按法定繼承辦理。一般情況下,是由第一順位繼承人,也就是他的父母、配偶、子女共同繼承。
二、辦理繼承房屋手續的部門,是當地的不動產登記機構。在不動產統一登記前,必須要先到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現在已經取消這個規定了,節約了許多費用。
三、需要的手續是這樣的。
(一)遺囑繼承的。
帶好不動產證,繼承人的身份證,遺囑,被繼承人死亡證明。
需要說明的是,如果是未經公證的遺囑。登記人員由于無法判斷其真實性和有效性,可能會要求所有的法定繼承人都到場確認。那這和辦理法定繼承提供的手續就一樣了。
(二)法定繼承
帶好不動產證,所有繼承人的身份證和戶口簿,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繼承人與被繼承人之間的親屬關系證明。
說明:1、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可以是這些材料。比如醫院的死亡證明,公安局的死亡證明,注明了死亡日期的戶口注銷證明,法院的宣告死亡的判決書等等。死亡年代久遠的,也可以由村居委出具證明。
2、親屬關系證明是指,戶口簿,結婚證,收養證明,出生證等可以用來證明夫妻關系或父母子女關系的證明。
如果辦好了繼承權公證的,或通過法院解決繼承權糾紛的。那就只要帶好公證書或生效的法律文書,不動產證,繼承人身份證就可以直接辦理繼承登記了。
謝邀。
前提應該是是你爺爺早于你奶奶去世。一是,如果房產屬于你爺爺婚前個人財產,你奶奶及其子女都有繼承權,你奶奶無權將房子單獨過戶給叔叔。二是,若房子屬于你爺爺奶奶夫妻共同財產,你爺爺占一半份額屬于遺產,由你奶奶及其子女繼承,你奶奶無權單獨將房子過戶給你叔叔。三是,若房子屬于你奶奶婚前個人財產,她有權將房子單獨過戶給你叔叔。前兩種情況下,你爸爸可以去法院要求分家析產、繼承房產。
完。
對于這個問題,首先要看遺囑的效力是否有效?另外要看所有的繼承人是否認可這份遺囑。
按照法律規定,如果去世一方有遺囑,并且遺囑有效的情況下,財產按照遺囑約定的內容進行分配。如果沒有遺囑或者遺囑無效,則按照法定繼承順序繼承,所有的繼承人都有繼承權。
所以此時如果一個人拿出遺囑說所有的財產都歸自己,如果其他繼承人對此沒有異議,那么幾個繼承人只需到公證處辦理一個繼承公證手續,然后拿著遺囑到房管局去過戶就可以了。
但是如果其中有的繼承人不認可遺囑的效力,那么就需要到法院來進行確認遺囑的效力,同時確認遺產的歸屬,那么這時候只能等待法院的判決。
如果法院判決遺囑有效,那么遺產依然按照遺囑的約定進行分配,如果法院判定遺囑全部或者部分無效的部分,無效的部分依然按照法定繼承順序處理,所有的繼承人都可以要求分割。
如果您有相關的法律問題,可以關注本頭條號,私信律師咨詢!
我是法律微言,關注我,有問必答,無償普法!明確回答你:
繼承過戶,一般需要區分兩種方式,即遺囑繼承和法定繼承。根據這兩種情況,手續和程序辦理一樣。先說法定繼承。
法定繼承,就是老人沒有留遺囑,房子歸所有繼承人共有。繼承人在法律上一共有好幾層順位,其中第一順位繼承人最為重要。
第一順位繼承人是指老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這三方都平等的享有房子的繼承權。也就是說,如果老人沒有指定房子歸誰繼承,那么老人的配偶、父母(如果還健在的話)、子女都想有繼承權。為什么要先說這個問題呢?因為房子要過戶,就必須先要搞清楚,這個房子到底歸誰所有,然后才能考慮過戶的事情。
1.那么如何辦理房屋繼承手續呢?
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其一,被繼承人死亡證明和銷戶證明;
其二,該套房屋的產權證明或其他憑證;
其三,戶口簿或其他可以證明被繼承人與法定繼承人的親屬關系的證明文件;
其四,繼承人的身份證件。
注意,以上所有材料所有的繼承人,是所有繼承人,如果缺少一個,房產局很有可能不給過戶。
2.繼承人過多怎么辦?
如果繼承人比較多,就有導致新過戶的這個房子,需要把所有人的名字都登記上去,手續也比較繁瑣,房產局也一般會建議確定一個或者兩個繼承人。比如,老人有四個子女,那么這四個子女可以先確定,房子到底由誰來繼承,簽訂繼承協議,確定財產分割。注意,這里要糾正一個常識,老人的女兒,即使是嫁出去的女兒,對于老人的房子,也是有繼承權的。
在簽訂協議之后,你就可以拿著協議和其他繼承人放棄繼承房子的手續,帶上以上材料去房產局過戶了。
遺囑繼承,就是老人明確寫了遺囑,并在公證處公證了,這個房子要留給某個人。這時候就需要被繼承人額外提供老人所立遺囑(該遺囑必須是已公證過的遺囑,其他形式的遺囑由于無法認定其真實性,因此暫不予采納)。
我是法律微言,持續創作法律領域文章!關注我,有問必答,無償普法,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