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屬代理人要具備什么條件_親屬代理出庭要什么證明?
特邀律師
1、應該向法院提供委托書,委托人、代理人的身份證件,證明親屬關系的證明,如戶口本,村委會居委會證明或公安機關證明等。
2、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八十五條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八條第二款第二項規定,與當事人有夫妻、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近姻親關系以及其他有撫養、贍養關系的親屬,可以當事人近親屬的名義作為訴訟代理人。
第八十八條訴訟代理人除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九條規定提交授權委托書外,還應當按照下列規定向人民法院提交相關材料:
(三)當事人的近親屬應當提交身份證件和與委托人有近親屬關系的證明材料;
不需要法院允許,開具親屬證明就可以,如果沒有分戶的帶上戶口薄就可以。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八條 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下列人員可以被委托為訴訟代理人:(一)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二)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三)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第五十九條 委托他人代為訴訟,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簽名或者蓋章的授權委托書。授權委托書必須記明委托事項和權限。訴訟代理人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上訴,必須有委托人的特別授權。
如果是向法院起訴的,委托書的主要內容是要寫明委托人的姓名及基本信息情況、受托人的姓名及基本信息情況、委托辦理的事項及相應的權限。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如果是進行特別授權的,代理權限應表述為: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上訴。否則就屬于一般代理,受委托人無權就實體權利代委托人作出決定。另外,對于受委托人,在法律上也有一定的要求,只有符合《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八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八十七條、第八十八條規定的人員,才可以作為當事人的訴訟代理人參加法院訴訟活動。《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八條 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下列人員可以被委托為訴訟代理人:(一)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二)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三)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第五十九條 委托他人代為訴訟,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簽名或者蓋章的授權委托書。授權委托書必須記明委托事項和權限。訴訟代理人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上訴,必須有委托人的特別授權。僑居在國外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從國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權委托書,必須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的使領館證明;沒有使領館的,由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有外交關系的第三國駐該國的使領館證明,再轉由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第三國使領館證明,或者由當地的愛國華僑團體證明。《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八十七條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八條第二款第三項規定,有關社會團體推薦公民擔任訴訟代理人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社會團體屬于依法登記設立或者依法免予登記設立的非營利性法人組織;(二)被代理人屬于該社會團體的成員,或者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位于該社會團體的活動地域;(三)代理事務屬于該社會團體章程載明的業務范圍;(四)被推薦的公民是該社會團體的負責人或者與該社會團體有合法勞動人事關系的工作人員。專利代理人經中華全國專利代理人協會推薦,可以在專利糾紛案件中擔任訴訟代理人。第八十八條 訴訟代理人除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九條規定提交授權委托書外,還應當按照下列規定向人民法院提交相關材料:(一)律師應當提交律師執業證、律師事務所證明材料;(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應當提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證、基層法律服務所出具的介紹信以及當事人一方位于本轄區內的證明材料;(三)當事人的近親屬應當提交身份證件和與委托人有近親屬關系的證明材料;(四)當事人的工作人員應當提交身份證件和與當事人有合法勞動人事關系的證明材料;(五)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推薦的公民應當提交身份證件、推薦材料和當事人屬于該社區、單位的證明材料;(六)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應當提交身份證件和符合本解釋第八十七條規定條件的證明材料。
當然可以:兒女在18歲前,父母是兒女的監護人代言人。當父母近入老齡或生病其間、生活不能自理,作為兒女必須盡到該盡的孝道!在父母不能自理的情況下必須做好父母的代言人和善養人、這也是華夏民族的傳統美德!不知農夫回答的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