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審1年案子還沒結案_取保候審一年半了怎么還不結案?
特邀律師
我國司法機關的刑事強制措施有五種,即拘傳、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拘留和逮捕。取保候審并不意味著當事人無罪,也不代表著案件了結。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12個月。取保候審期滿后,檢察院如果認為犯罪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應當作出不起訴決定。
根據刑訴法,我國的不起訴有三種,一是法定不起訴又稱絕對不起訴,二是酌定不起訴又稱相對不起訴或罪輕不起訴,三是存疑不起訴又稱證據不足不起訴。
你的情況應該屬于第三種存疑不起訴。存疑不起訴與疑罪從無,在法律思想上是一致的,都體現了我國刑訴法保障人權的基本精神。
取保候審的時間是一年,公檢法每一個部門都可以采取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的措施。法律中并沒有明文規定過取保候審一年的時間是走完公檢法整個流程不超過一年,還是指每個階段不超過一年。所以實踐中采取的是每個階段不超過一年,也就是說三個階段都可以辦理取保候審,那就是三年!
詐騙案件屬于經濟案件,如果案件數額特別巨大的話,并且是團伙作案,比如公司被立案為詐騙調查,因為涉及人數,金額,以及證據各方面,可能時間比較長。如果當初你們取保候審是公安主動采取措施的,那就說明金額可能不大,證據很充分,接下來還是會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檢察院會重新為你們辦理取保候審,接下來在法院的時候緩刑的可能性非常大,自然不用坐牢,只是會留下案底。
如果說當初公安將你們提請檢察院審查逮捕,只是檢察院沒有批準逮捕的話,而你們涉案金額也比較大的話,就說明極有可能是因為證據不足或者說案件存在比較大的爭議,檢察院擔心錯捕所以不愿意逮捕。但是公安一般都會采取取保候審然后方面接下來繼續偵查,取保候審期間如果發現足以定罪的新證據,公安會重新提請逮捕。實踐中還存在兩種可能,如果公安不愿意放棄此案,或者有些因素的干擾必須查證此案,公安可能會在取保候審到期以后再次辦理監視居住手續方面繼續再偵查。或者把案件移交檢察院審查起訴,把案件最終的決定權交給檢察院去決定。
如果本身案件并不是特別嚴重,當初又是因為證據不足而取保候審的,也非常有可能在取保候審到期后,公安撤案為你解除取保候審措施,那個時候你就是自由了!
以上只是個人觀點,以及本人實踐中的經驗,希望可以幫助到你。
取保候審滿一年后還不開庭,應當算結案了。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
《刑事訴訟法》 第七十七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監視居住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在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理。對于發現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限屆滿的,應當及時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應當及時通知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人和有關單位。
取保候審期限一年,如果到期仍不能結案的,司法機關應先解除取保候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