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發生事故算工傷嗎_下班路上出事算工傷嗎?
特邀律師
1、員工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多長時間以內算工傷,這個工傷保險條例并沒有比較硬性的規定,一般工傷認定行政部門結合實際情況和時間的合理性來確定的。2、《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四)患職業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3、《關于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六條對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認定下列情形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一)在合理時間內往返于工作地與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單位宿舍的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二)在合理時間內往返于工作地與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三)從事屬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動,且在合理時間和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四)在合理時間內其他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
不算工傷的。
上下班過程中,發生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應當認定為工傷。
執行過程中,一般會有幾個關鍵點:
一、是不是上下班途中。
(一)在合理時間內往返于工作地與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單位宿舍的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二)在合理時間內往返于工作地與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三)從事屬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動,且在合理時間和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四)在合理時間內其他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
如果下了班去喝酒了,或者去別的地方,不是回家的路線,不會被認定為工傷。
二、是不是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
一般認定交通事故就是涉及機動車的交通事故,且如果發生事故責任,自己占主要責任也是不會認定為工傷的。
這起事故是由于騎單車摔傷,應認定個人原因,不屬于工傷,應該走醫療保險。
我是七葉,具有豐富的社保知識,希望我的回答幫助到你。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應當認定為工傷。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14條的規定,職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這里有兩點應該注意,其一是傷害必須發生在“上下班途中”,也就是從職工居住地到工作場所之間的路途中,既包括職工按正常工作時間上下班的途中,也包括職工加班加點上下班的途中。其二必須是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只要符合這兩種情形,都應當被認定為工傷。
法律明確規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應當認定為工傷,保險公司應該賠付
職工上下班途中遇到交通事故的可認定為工傷,但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第一,必須是在上下班的規定時間發生的交通事故;第二,必須是在上下班的必經線路上發生的交通事故;第三,必須是本人不是全部責任或者不是主要責任;第四,必須是因機動車而引起的道路交通事故。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職工有七種情形之一,應認定為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四)患職業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四)患職業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法海一粟認為,下班路上受傷是否能夠被認定為工傷,與事故原因有關,而與是否打卡無關。
1、法律規定。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應當被認定為工傷。因此,職工下班途中遭遇事故傷害,是否被認定為工傷,主要是看事故原因。如果是在上述規定的事故中受傷,并且本人不負主要責任的,則應當被認定為工傷;否則,則不應被認定為工傷。
2、下班途中因其他原因受傷的,不應被認定為工傷。比如,自己跌傷、石頭砸傷、他人打傷等,都不能被認定為工傷。
3、是否上班打卡,與本案無關。因為,是否上班打卡,不過表明職工可能存在遲到的情形,不過,那是上班問題。而本案說的是下班途中的問題。因此,兩者之間沒有關系。
法海一粟:運籌帷幄之中,決戰法庭之上。
首先要說下,員工如果是有繳工傷保險的,公司只是為員工申報工傷,但是工傷認定和賠償是由人社局來完成的,不是由公司認定或是賠償
這種情況能不能算工傷?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六)項規定,職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根據法條來看,但是工傷認定前提是,人社局官方還要審查3個點:下班時間、行駛路線是否合理、事故發生地點;
1 審查下班時間是否合理
首先,關于下班時間是否合理問題,是需要判斷勞動者下班時間是否合理,并不能單純地以發生傷害事故時間距單位規定的下班時間長短為依據。合理時間通常情況下是指職工為了正常上下班,在必要時間內往返于住處和工作地之間的時間。衡量合理時間要綜合考慮工作地與職工住處之間的距離、路況、交通工具、季節氣候變化等因素。
2 審查下班行駛路線是否合理
其次,關于下班行駛路線是否合理問題,合理路線通常情況是指職工住處與用人單位生產經營場所之間必要的路線。合理的上下班路線,并非唯一、固定的必經路線,也不限于最短路線或者用人單位指定的路線,只要職工為了上下班的目的,在合理時間內往返于住處和工作地之間的合理路徑上,都應屬于“上下班途中”。
3 審查工傷發生的地點
這點就特別好理解了,如果不是在第2點提到的下班行駛路線合理范圍內的,那就很有可能不會被認定為工傷了。
工傷認定是需要審查這3點的,我認為公司可以為員工申報工傷,認定和賠償就交給相關部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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