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繼承比例配偶份額_房產繼承份額計算公式?
特邀律師
配偶占百分之五十,其余由配偶和所有第一繼承人平均分。
您好!配偶去世,如果是遺囑繼承,在遺囑合法有效的前提下,按照遺囑中指定的比例繼承。如果是法定繼承,一般按照平分的原則。把具體分配比例計算方式簡單說一下:
1. 有幾個第一順序繼承人。子女、在世一方、配偶的父母,三類中有幾個算幾個。
2. 如果房產是夫妻共有的,那么去世配偶的遺產份額總計是?,另外一半是在世一方的。用這個?除以繼承人數量,就是每個繼承人繼承遺產的比例。其中,在世一方總的比例還要再加上自己的那?。
3. 如果房產是去世配偶個人的,那么遺產份額是房產的全部,用它除以繼承人數量即可。
從題主的問題來看 ,這套待繼承的房產應該是你們共同出資購買,在沒有其他出資瑕疵的情況下,那繼承問題就顯得相對簡單一些。當然啦,i律師也希望通過我的詳細解答,增強題主的法律意識,以此更好地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首先,遺產繼承中最重要地就是遺產繼承的順序問題,其次便是遺產繼承的比例是怎么分配的?接下來,就由i律師為大家一一進行解答吧!
一、法定繼承人順序
繼承法第10條規定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繼承人: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繼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法定繼承如何劃分繼承遺產比例
1、一般情況下,同一順序的各繼承人均等分配遺產。
《繼承法》第13條規定:同一順序的法定繼承人在繼承遺產時,一般情況下,應當按繼承人的人數均等分配遺產數額。
2、特殊情況下同一順序各繼承人可不均等分配遺產,這些特殊情況是指:
(1)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和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在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可以多分。生活有特殊困難是指繼承人因為沒有獨立的經濟收入或其他生活來源,難以維持其起碼的物質生活條件。缺乏勞動能力是指繼承人因尚未成年不具備勞動能力或因年邁、疾病等
(2)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贍養或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在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是指對被繼承人負有法定的撫養、扶養和贍養義務的繼承人,為被繼承人的生活提供了主要的經濟來源或者提供了主要的勞務扶助。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是指繼承人與被繼承人在日常生活方面處于相互緊密聯系狀態,彼此相互關心和照顧。
(3)有扶養能力和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就題主的問題來看,共同出資,則房產的一半應由題主繼承,而已逝丈夫的另一半的房產則會進去法定繼承程序(無遺囑前提下),由于存在第一順位繼承人,則房產由第一順位繼承人均分。假若已故丈夫去世前還有兩位父母,一個孩子,則作為妻子,你可繼承二分之一財產的四分之一。
最后,希望此次回答能夠幫助到您,假若有法律疑惑,您也可以關注我們的微信公眾號i律師進行咨詢哦!
您好!孩子繼承的房產份額,其愛人時沒有支配權的。
除非孩子繼承房產的時間點是在婚姻存續期間,并且沒有通過遺囑或其他方式認定是由孩子個人繼承;這樣的話,繼承的財產將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對于夫妻共同財產,夫妻雙方有平等的支配權;一旦面臨離婚,其愛人還可以分走一半。
下面將就這一情況進行詳細解釋,并給出解決方案。
第一,為什么特殊情況下,孩子繼承的房產份額,其愛人有支配權?
1、沒有其他說明的情況下,繼承的房產份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根據《婚姻法》17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婚姻法》第18條: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歸夫妻一方所有。
也就是說,孩子繼承的房產份額,在滿足下列情況下,其愛人具有支配權:
1)在婚姻存續期間所得,
2)沒有遺囑或其他說明,歸一方所有。
2、對于夫妻共同財產,夫妻雙方具備平等的處理權。
第二,應該注意什么?
如果題主想避免孩子繼承的房產被其愛人支配處理,最簡單的方法是訂立遺囑,并在遺囑中指定是孩子“個人”繼承財產,具體可以參考以下句式:
“將……由xx個人全部繼承,不作為夫妻共同財產”
當然還要注意的是,可能有人有疑問,孩子現在還未結婚,是否就可以不用注意這個問題了?
答案是否定的,因為遺囑以繼承開始的時候(遺囑人死亡)為生效日期的,誰也無法預知生效日期是什么時候,也無法預知生效時候,孩子是否結婚。所以建議本著提前歸并風險的做法,提早做好準備。
希望回答對題主有幫助。
婚后購置的房產歸夫妻共同共有。
女方死亡后,發生財產繼承,男方和子女均為第一順位繼承人。1.房產50%屬于男方,50%屬于女方;
2.女方的50%為男方、四個子女均分,即各得10%
3.綜上,男方占有60%房產,4個子女各占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