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假藥罪量刑標準_銷售假藥定罪數額是多少?
特邀律師
我國《刑法》第141條規定,個人犯生產、銷售假藥罪的,生產、銷售假藥足以危害人體健康的。
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50%以上2倍以下罰金;生產、銷售假藥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50%以上2倍以下罰金;生產、銷售假藥,致人死亡或者對人體健康造成特別嚴重危害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銷售金額50%以上2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根據《刑法》第150條的規定,單位犯生產、銷售假藥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按個人犯生產、銷售假藥罪的法定刑處罰。近日,本山傳媒演員“胖丫”犯生產銷售假藥罪被判3年,同時獲罪的還有演員郭靜,也因生產、銷售假藥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該事件在網上引起熱議。在未經取得藥品生產、銷售許可的情況下,私自制造、銷售所謂的“純中藥減肥膠囊”,還宣稱該減肥藥為老中醫獨門配方、純中藥、無副作用。不僅欺騙廣大消費者,還危害消費者健康。嚴重違反了《藥品管理法》。
按照《藥品管理法》規定,包括假藥和按假藥論處兩種情形:一、屬于假藥的情形:(1)藥品所含成分與國家藥品標準規定的成分不符 例如:中藥中擅自加入西藥成分。(2)以非藥品冒充藥品或者以他種藥品冒充此種藥品 例如:用淀粉作的片劑冒充治療感冒的藥品,用獸用藥冒充人用藥。二、按假藥論處的情形:(1)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禁止使用的。(2)依照《藥品管理法》必須批準而未經批準生產、進口或者依照《藥品管理法》必須檢驗而未經檢驗即銷售的。(3)變質的。(4)被污染的。(5)使用依照《藥品管理法》必須取得批準文號而未取得批準文號的原料藥生產的。(6)所標明的適應證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規定范圍的。
可見,他們所處情形屬于按假藥論處的情形:依照《藥品管理法》必須批準而未經批準生產、進口或者依照《藥品管理法》必須檢驗而未經檢驗即銷售的。因此,可以認定為生產、銷售的是假藥。
一旦被認定生產、銷售假藥,就要負刑事責任:a、生產、銷售假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b、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c、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從量刑上看,他們生產、銷售假藥尚不屬于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但是已經嚴重觸犯的刑法,必須受到法律的制裁。
在這里,我想多說兩句,他們作為本山傳媒公司的演員,相比普通大眾而言有著不錯的收入,也有著大好的前程,卻被一時的犯錯斷送,正所謂“一失足成千古恨”。在金錢和利益面前,我們一定要端正態度,擦亮眼睛,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一定要清楚。
在此,還要囑咐曾經被騙的網友,吃一塹長一智,不要輕易相信網絡售藥,一定要從正規渠道獲取。
對于涉嫌銷售假藥罪的,要根據具體情節和造成的后果確定量刑標準。處罰標準分三個檔次:三年以下;三年以上;十年以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條:生產、銷售假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條所稱假藥,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的規定屬于假藥和按假藥處理的藥品、非藥品。生產銷售假藥罪的特征1、侵犯客體是復雜客體,既侵犯了國家對藥品的管理制度,又侵犯了不特定多數人的身體健康權利。藥品,是指用于預防、治療、診斷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調節人的生理機能并規定有適應證、用法和用量的物質。國家制定了一系列關于對藥品管理的法律和法規,建立了一套保證藥品質量、增進藥品療效、保障用藥安全的完整管理制度。生產、銷售假藥的行為構成對國家關于藥品管理制度的侵犯,并同時危害到公眾的身體健康。2、客觀方面表現為生產者、銷售者違反國家的藥品管理法律、法規,生產、銷售假藥。生產假藥的行為表現為一切制造、加工、采集、收集假藥的活動,銷售假藥的行為是指一切有償提供假藥的行為。生產、銷售假藥是兩種行為,可以分別實施,也可以既生產假藥又銷售假藥,同時存在兩種行為。按照法律關于本罪的客觀行為規定,只要具備其中一種行為的即符合該罪的客觀要求。如果行為人同時具有上述兩種行為,仍視為一個生產、銷售假藥罪,不實行數罪并罰。3、犯罪主體為個人和單位,表現為假藥的生產者和銷售者兩類人。生產者即藥品的制造、加工、采集、收集者,銷售者即藥品的有償提供者。4、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一般是出于營利的目的。當然,生產者、銷售者是否出于營利目的并不影響本罪的成立。行為人的主觀故意表現在生產領域內有意制造假藥,即認識到假藥足以危害人體健康而對此持希望或放任的態度;在銷售領域內必須具有明知是假藥而售賣的心理狀態,對不知道是假藥而銷售的不構成銷售假藥罪。
謝邀,一般情況下不會起訴他們涉嫌故意殺人或過失致人死亡。。。而是根據生產、銷售假藥致人死亡或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并處罰金或沒收個人財產。。。這個罪在刑法中定罪量刑本來就是很重的了,適用這個罪名,一般要求是生產、銷售的假藥會危害人體健康。。。而且生產、銷售假藥是行為犯,有主管故意的行為,就算沒有危害結果,都已經構成犯罪了。。。區分一下,生產、銷售劣藥是結果犯,或者說是實害犯。。。
對于涉嫌銷售假藥罪的,要根據具體情節和造成的后果確定量刑標準。處罰標準分三個檔次:三年以下;三年以上;十年以上。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條: 生產、銷售假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本條所稱假藥,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的規定屬于假藥和按假藥處理的藥品、非藥品。
你好,要根據具體的案情來定罪量刑.最好委托律師提供無罪和罪輕辯護. 對于生產、銷售假藥,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一般是指:使人喪失聽覺、視覺或者其他器官機能的,或者使人肢體殘廢的,或者毀人容貌的等。致人死亡或者對人體健康造成特別嚴重危害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您好,根據《刑法》第141條和第150條的規定,犯本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50%以上2倍以下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50%以上2倍以下罰金;致人死亡或者對人體健康造成特別嚴重危害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銷售金額50%以上2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單位犯本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依照上述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