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工作三天有工資嗎_臨時工做三天有工資嗎?
特邀律師
無理扣去工資違法(如果工作了5天,只結了3天工資,然后沒有合理的解釋,建議找勞動仲裁處理)。但是你如果進廠前約定一個月,后面沒做滿一個月,需要提前走,公司扣去3天工資,屬于正常的。看你們前期是口頭約定,還是白紙黑字寫的有短期合同。反正要遵守契約精神。
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但應按照勞動者的實際工作天數支付工資。
相關知識:1、試用期期間,干了3天提出辭職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工資的,付出了勞動,可以依法獲得工資的,用人單位不得克扣的。
2、當被拖欠工資時如果沒有簽勞動合同,想維權就要保存下列證據: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考勤記錄,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公司一定要付工資的,若是臨時工就按臨時工的工資標準,做幾天發幾天。除非你有重大錯誤連你的工資都無法補上的就沒得說了。
可以,但需要證明勞動者和單位有勞動關系存在,可以拿到工資;但一般作為勞動者,對于你們這種方法十分的不提倡;確實是因為請假?請假就應該有請假條,單位就會認同;單位不認同你,肯定有自己做的不對的地方,或者說真的是自離,然后現在又在這鬧騰;像這種情況你不應該找中介,直接找單位拿工資就可以了。中介只是一種非常低端的中間介紹服務(國際勞務中介除外),從中謀取勞動者的利益 。實際上單位招人是不需要這些費用的;
不合法,《勞動法》第50條明確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因此,員工工作1天可獲得1天的工資。同理,員工缺勤1天,公司也可以不支付其當天的工資。但是,如果公司扣3天工資,多扣的2天工資要計算到該員工其他正常工作日的工資里邊去。而這樣做,就屬于克扣工資。 根據《勞動法》第3條、第46條規定,勞動報酬權是勞動者8項基本權利之一,工資分配應當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也就是說,在勞動者提供勞動義務的前提下,用人單位有義務支付提供勞動報酬,而“曠工1天扣3天工資”的規定,變相剝奪勞動者獲得勞動報酬的權利。
希望對你有幫忙
臨時工做三天有工資嗎?要看你是自己不干的,還是老板讓你走的。也不論什么情況,直接找勞動保障局就行。一個老鄉去飯店打工,說好的是幫廚。可到飯店后,下面的人讓他天天刷碗,干了三天,他不愿意干了,小老板說走了不給工錢。老鄉找到當地勞動保障局,勞動保障局工作人員的一個電話,問題就解決了。所以,你想要回三天的工資,要把你打工的這個單位的地址、名稱、單位的電話號碼記住,找勞動保障局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