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過期食品的賠償標準_過期食品賠償標準?
特邀律師
《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條第二款規定,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銷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銷售者要求支付價款10倍的賠償金。
《食品安全法》也明確了對經營單位的處罰:經營超過保質期的食品,由有關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和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并處二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只要在市場交易中購買、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務是為了個人、家庭生活需要,而不是為了生產經營活動或職業活動需要的,就應當認定為“為生活消費需要”的消費者,屬于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調整的范圍,要求對方賠償。
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食品藥品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五條也明確規定,生產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銷售明知是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向生產者、銷售者主張支付價款10倍賠償金或者依照法律規定的其他賠償標準要求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我是實體店老王,我來回答。
咱們不用那些條條款款去說明,作為多年實體店從業者、老司機,遇到這種事情很簡單,處理起來非常方便快捷。像這種事情,直接上門找超市,只要超市的相關負責人不是傻子,必然不會承認,今天就跟各位粉絲、讀者說說這個事,同時也教教大家如何處理這類事件。
先客觀分析,再做定奪
不是我這個人說話難聽,而是現在有很多專門干這種敲詐、勒索的事情,本來商品是沒有過期的,但是借款之后用過期商品來敲詐、勒索超市,我在實體店行業干那幾年遇到過幾次,最多的一次被敲詐了1.8萬,所以超市在處理這類事件時也是慎之又慎,能抵賴絕對不會承認的,最后還是要上手段和出示證據,對方才會承認。
接下來說方法
第一,既然在超市買到了過期商品,而且是那種過期一個星期的商品,也就是說這種過期產品不會只有這幾袋,應該是大批量的。一旦遇到這種情況,如果是剛購買完,且沒有出超市但已經付款了,那這事就好處理。
如果已經拿回家發現的,并且購物小票已經丟失,那就先摸著自己的良心發誓,這不是我為了敲詐勒索超市提前準備的;然后再次回到超市去購買這個商品(說實話,我不該這么說,但是非正常情況行非常之事),如果運氣好就還能再次買到這個過期商品,然后直接付款,并且拿著購物小票和商品去服務臺投訴。
記住一點,拒絕和解,不用跟那些小嘍啰說那么多,直接就讓部門負責人或者能做主的人來處理,千萬記住保留好小票,這點很重要。
處理流程
實際上不管自己有沒有小票,只要事情鬧的足夠大,超市也會為了名譽給與賠償的,但咱們今天就只說正規方式。
當超市的相關負責人來協商此事時,如果自認為損失較大且想要一些賠償,那么就算上這次買的,以及家里的那些一起退掉,并且要求對方10倍賠償等值商品或金錢是可以的,這也不算是勒索。但如果自己只是想把商品退掉,只要這個負責人不是傻子,一般都會滿足您的要求,并且還會送您一點小禮品什么的。
但如果超市打死不承認,甚至在你出示小票的情況下也不承認,那就不用跟他們廢話,也不用再主動聯系超市了,因為找他們根本沒什么用。
咱們直接拿著商品和小票去工商局投訴,記住一點,咱們是來維權不是敲詐勒索,只要超市承認這是他們的東西,并且賠償損失,其他一切都無所謂。
像這種過期食品的事件工商局是愿意管的,至于原因就仁者見仁了。去說的時候要注意以下點,要注意話術:一、要強調腸在哪買的,是否有小票,小票上是否有他們的印章?二、過期商品被誰吃了?是否造成嚴重的后果(比如拉稀,腹瀉,我這個暗示夠明顯了吧?)等;三、我現在的訴求就是讓超市承認這些商品是超市的,并且按照相關的規定賠償即可;四、我不是敲詐勒索,我是合理行駛我自己的權利,并且要求工商局管理相應片區的所盡快給出解決、處罰意見。
當以上四點反應完之后,一般都會由工商局出面聯系超市的相關責任人,余下的就是私下商議解決了;如果超市不管不問,那就可以要求工商局對超市進行處罰,這么大個超市處罰金最少都是幾千起,如果背景深厚停業整頓也不是不可能。
另外,有一點要注意,既然自己是為了不爭饅頭爭口氣,其實還可以起訴超市,這種案子也很好判,既然自己已經有了證據,走正常程序上訴穩贏的,如果不在乎賠償那就起訴索賠1元,一般敗訴方會承擔訴訟費的。
此外,還有很多方法政整治這些黑心、不負責任的超市,但不適合在悟空說,而且我之所以回答這個問題是為了幫助消費者維權,而不是幫助其他有心人實施敲詐勒索。
你可以不買,你也可以報警。
以超過商品價值10倍的賠償。按照消費者保護法賠償,明知道商品有問題的仍然向消費者提供屬于欺詐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第五十四條依法經有關行政部門認定為不合格的商品,消費者要求退貨的,經營者應當負責退貨。第五十五條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經營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務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費者提供,造成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嚴重損害的,受害人有權要求經營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條、第五十一條等法律規定賠償損失,并有權要求所受損失二倍以下的懲罰性賠償。擴展資料;根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條規定,消費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受到損害的,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一千元的,為一千元。
1、可以主張過期食品價款十倍的賠償金。 我國食品安全法明確規定,禁止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銷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過期食品屬于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一旦售出被食用,將對人體產生危害,因此,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銷售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的賠償金。
2、造成消費者人身傷害的,可以向商家主張人身損害賠償: (1)造成消費者一般人身傷害的,可以主張賠償相應的醫療費、治療期間的護理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等費用; (2)造成殘疾的,可以主張賠償殘疾者生活自助具費、生活補助費、殘疾賠償金以及由其扶養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費等費用; (3)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可以主張支付喪葬費、死亡賠償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養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費等費用。
超市銷售過期食品按所售商品3倍賠償,賠償金額不超1000元,當地市場監管部門對超市進行不超1萬元罰款。
謝謝邀請!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直至吊銷許可證:其中第(七)項是:食品經營者未按規定要求銷售食品。
超市銷售過期食品,應該先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視情節輕重,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希望對你有幫助。
生產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銷售明知是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向生產者、銷售者主張支付價款十倍賠償金或者依照法律規定的其他賠償標準要求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