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派出所辦案不公平_某派出所辦案不公平?
特邀律師
當地派出所不公平辦案的可以向其上級機構反應投訴。 派出所其主要任務是:堅決貫徹公安工作的路線、方針、政策;同犯罪分子作斗爭;防、控各種事故的發生,管理社會治安,維護公共秩序;保障人民合法權益不受侵犯,保衛國家安全。
你好! 一般來說,即使你再次報案,按照案件歸屬的原則也會分配到同一個派出所進行受理。
如果你認為確實屬于辦案不公,并且有比較充分的證據,可以向警察部門的監察部門投訴,或者向檢察院、紀委投訴。
祝幸福!
如果辦案民警處理不公,當事人有權向上級公安機關投訴。如果對于派出所作出的治安處罰決定不服,當事人有權向上級公安機關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對于法院取證不公平怎么辦的問題,因為我國刑事訴訟中實行的是“兩審終審制”即一個案件最多經過兩級法院審判即告終結的制度,對于第二審法院作出的終審判決、裁定,當事人等不得再提出上訴,人民檢察院不得按照上訴審程序提出抗訴。
如果中級法院的判決是在一審中,那么可以向省高院提起上訴。如果就是二審,若不服可以提起申訴,申訴條件可以參考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二條 民事訴訟中二審終審后當事也可以申請法院啟動再審程序。申訴條件參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八條。警察不公正辦案,如果有證據可以向最高層人民法院起訴或者是反應情況。
派出所辦案不公平有什么后果:1.嚴重侵害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2.嚴重損害了黨委,政府,和公安機關形象。3.嚴重損壞了法律的權威。4.容易造成社會混亂,無社會正義感。5.嚴重損壞了國家和社會形象。等。
答:搜集證據,到 公安機關投訴不成,到 縣政府申請復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
第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依照本法申請行政復議:
(八)認為符合法定條件,申請行政機關頒發許可證、執照、資質證、資格證等證書,或者申請行政機關審批、登記有關事項,行政機關沒有依法辦理的;
“感到派出所解決問題不公平”不是理由。關鍵在于是否有“派出所解決問題不公平”的證據。如果有“派出所解決問題不公平”的證據,那么,拿著證據到當地公安局、檢察院、紀委、監察局、政府,都可以檢舉、揭發、控告派出所的“不公平”行為!如果證據證明派出所的“不公平”行為嚴重,那么,派出所的相關責任人將被依法追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