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處理不公平投訴電話_如果派出所處理不當可投訴嗎?
特邀律師
如果感覺公安派出所所裁決的行政案件處理不公,可以在收到公安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提出行政復議。
正常情況下,派出所不處理民事糾紛。。處理民事糾紛最好找街道、法院或者律師事務所。。
如果您認為派出所處理結果或者處理問題過程不公平,在證據充分的前提下,可以采取以下方法:
1、可以向派出所上級公安局或者當地政府申請復議;也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
2、可以在有證據的情況下,向當地紀委或者監察委,檢察院投訴;
3、可以在網上或者其它新聞媒體上投訴,要求監督、評議;
4、如果涉及瀆職,可直接越級網上投訴,各級各有關職能部門都有投訴網站。
5、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規定如下:
第四十六條公民或者組織對人民警察的違法、違紀行為,有權向人民警察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行政監察機關 檢舉、控告。受理檢舉、控告的機關應當及時查處,并將查處結果告知檢舉人、控告人。
對依法檢舉、控告的公民或者組織,任何人不得壓制和打擊報復。
以上是我對這個問題的回答,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謝謝。
如果不公平派出所是不會放出去的,如果自己覺得不公平那就是事主于事主沒有處理好!可以打110投訴審理事主案件的人。
1、可以向上級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行政監察機關檢舉、控告;2、如果認為派出所侵犯其他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的,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一)對行政拘留、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罰款、警告等行政處罰不服的;(二)對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對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等行政強制措施和行政強制執行不服的;(三)申請行政許可,行政機關拒絕或者在法定期限內不予答復,或者對行政機關作出的有關行政許可的其他決定不服的;(四)對行政機關作出的關于確認土地、礦藏、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海域等自然資源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決定不服的;(五)對征收、征用決定及其補償決定不服的;(六)申請行政機關履行保護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的法定職責,行政機關拒絕履行或者不予答復的;(七)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其經營自主權或者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農村土地經營權的;(八)認為行政機關濫用行政權力排除或者限制競爭的;(九)認為行政機關違法集資、攤派費用或者違法要求履行其他義務的;(十)認為行政機關沒有依法支付撫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會保險待遇的;(十一)認為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約定履行或者違法變更、解除政府特許經營協議、土地房屋征收補償協議等協議的;(十二)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其他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的。除前款規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規規定可以提起訴訟的其他行政案件。擴展資料:派出所辦理刑事案件流程接到報案后派出所認為構成犯罪的就會立案偵查,如果有證據了就會對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刑事拘留時間是七天以內,如果是結伙作案或流竄作案可以達三十七天),如果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辦案的公安機關則在刑事拘留的時間以內報請人民檢察院批準備逮捕,逮捕后最長偵查期限是七個月。報請全國人大批準的則不受偵查期限限制。偵查終結后移送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最長期限是一個半月(如果有需要補充偵查的可以達三個半月),人民法院一審是接到檢察院公訴后二個半月內審結。(如果有補充偵查可以達四個半月)。二審在二個半月內審結。最高人民法院的審判不受時間限制。
如果派出所處理案件時發生不公正,你可以向他的上級公安局督察處投訴,由督察組織處調查處理,你還可以向當地紀檢監察部門投訴,他們會按照實際情況調查核實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