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上訴要多長時間_上訴需要多長時間?
特邀律師
刑事案件二審兩個月內結束。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三條:人民法院受理上訴、抗訴案件,應當在二個月以內審結。對于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批準或者決定,可以延長二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準。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上訴、抗訴案件的審理期限,由最高人民法院決定。
如果對一審判決、裁定不服,上訴和抗訴的期限分別為十日和十五日,從接到判決書、裁定書的第二日起算。被告人、自訴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有權用上訴狀或者口頭向上一級人民法院上訴。
民事案件:根據規定,上訴案件應當在收到上訴狀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相關規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九條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應當組成合議庭,開庭審理。經過閱卷、調查和詢問當事人,對沒有提出新的事實、證據或者理由,合議庭認為不需要開庭審理的,可以不開庭審理。第一百七十六條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
在一審法院作出裁判后,裁判并沒有立即生效。
只有在雙方當事人均未上訴,且上訴期限屆滿后才生效。
因此,您要想上訴,則須在上訴期限以內提起。
上訴期限的規定在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判文書尾部都有明確告知。
民事和行政判決是在判決書送達后十五日內;民事和行政裁定是在裁定書送達后十日內。
刑事判決是在判決書送達后十日內;刑事裁定是在裁定書送達后五日內。
期限都從文書送達后的第二日計算。
雙方當事人收到判決書或裁定書的日期可能不一致,其上訴期限從各自收到判決書或裁定書的次日起算。
如果期間屆滿的最后一日恰好是法定節假日,則以法定節假日后的第一個工作日為期間屆滿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