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期多長時間在看守所服刑_判三年以下在看守所還是在監獄服刑?
特邀律師
剩余刑期多長,可以在看守所執行:三個月。
1、罪犯被交付執行刑罰的時候,應當由交付執行的人民法院在判決生效后十日以內將有關的法律文書送達公安機關、監獄或者其他執行機關。
2、對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機關依法將該罪犯送交監獄執行刑罰。對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執行刑罰前,剩余刑期在三個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為執行。對被判處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機關執行。
3、對未成年犯應當在未成年犯管教所執行刑罰。
4、執行機關應當將罪犯及時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屬。
5、判處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執行期滿,應當由執行機關發給釋放證明書。
遲遲不判刑,大致兩種情況:
一、像北京等大的城市,看守所的在押犯人太多,檢察院忙不過來。但對于案件的審判結果是很有經驗的,肯定不會押你一年,然后法院判刑半年,再給你半年的賠償的。
通常會對一些刑期短的預估一下,例如對于大概會判6個月的,把你押到5個月后才會開庭審理,法院也會配合檢察院,判你6個月以上。
這樣做也是合理合法的,因為每項罪名都可以視情節有一定寬松的量刑范圍,尺度完全取決于法官掌握。
例如簡單的挑釁滋事罪,疑犯如果言簡意賅、虛心地承認錯誤,表達一下歉意, 法官會直接判最輕的六個月或者緩刑,這樣幾分鐘就完事,大家都很省事。但如果疑犯啰嗦,詞不達意,讓人感覺不是很服氣,或者很小的刑還請個律師辯護,法官最恨這個,多加刑幾個月沒什么不可以的。
二、共同、團伙犯罪中有逃案的,或者集資詐騙之類涉及人員眾多的。看押兩年多都無法開庭的非常常見。也有已經判刑,去了監獄服刑,又發現新的案情,重新帶回看守所的。
總之,看押多久都是有理由的。無罪釋放,只是傳說
你好,我們來看看法律是怎么規定的。
先來看下面這張圖,這是我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制作的,刑事訴訟各階段的期限圖
刑事案件通常分為三個階段,即偵查、審查起訴、審判,這三個階段分別由公安機關、檢察機關、法院主導。我們來看一下三個階段的期限規定:
偵查期限
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刑事拘留措施以后,公安機關一般會在3天內可以延長1-4天案件,如果是重大復雜疑難或者團伙作案、流竄作案等,則可以延長到30日,報送檢察院審查批準逮捕。
檢察院在7天之內作出是否批準逮捕的決定,如果檢察院批準逮捕,則公安機關一般情況下還有兩個月偵查期限;如果是案情重大復雜疑難案件,經過批準也可以延長一個月;如果是有可能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甚至死刑等特別重大復雜案件,經過省級以上檢察機關更加嚴格的程序,還可以再延長。
公安機關偵查終結以后,將整個案件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
這個期限,短的話2個月左右,長的話可以到8個月甚至更久。
審查起訴期限
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一般是30日的期限,經過批準可以延長15天。但是檢察院如果認為證據不充分,可以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
在審查起訴期間,檢察院最多可以退回補充偵查2次,每次不超過30日。補充偵查結束,重新起算一個到一個半月的審查起訴期間。
各期限短的30日,長的話可以到195(45+30+45+30+45=195)日。
審判期限
普通程序一審,一般至遲不得超過3個月宣判,特殊情況,經省級高院法院批準或決定,可再延長3個月。
二審一般在2個月以內審結,特殊情況,經省級法院批準或者決定,可以再延長2個月。
也就是在法院審理階段,如果發生一審和二審,快的話三四個月時間,慢的話可以超過一年甚至更長。
而且,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上訴、抗訴案件,期限由最高人民法院決定。
此外,以下情形可以影響到審理期限:
(一)對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鑒定的期間不計入辦案期限。
(二)延期審理:
1.需要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物證,重新鑒定或者勘驗的;
2.檢察人員發現提起公訴的案件需要補充偵查,提出建議的;
3.由于申請回避而不能進行審判的。
(三)中止審理:
1.被告人患有嚴重疾病,無法出庭的;
2.被告人脫逃的;
3.自訴人患有嚴重疾病,無法出庭,未委托訴訟代理人出庭的;
4.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
結論
從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到作出生效判決,快的話在半年內,慢的話甚至可以超過三年。
這也就意味著,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沒有被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的話,從被采取強制措施到取得生效的判決,最長超過三年都是有可能的。
歷十余年律途風云,經數百次法庭較量。@文金發律師
拘留所:公安局拘留或者司法拘留,不超過二十天,一件十幾到二十人,不用干活,打打牌看看電視打掃衛生就行了。看守所:刑事拘留,一般7-30日,刑拘七日,流竄結伙多人作案30日,算上批捕期限,14-37日。批捕后還能羈押兩個月直到換押開庭判決,三個月以上刑期投送監獄,三個月以下留所服刑。留所一年以上的一般是死刑以決犯等復合執行的。看守所二十人一屋,條件較差,需要值夜班,需要干活。監獄:三個月以上刑期需要投送監獄,監獄有傳染病號,老殘號,勞動號等等,需要干活,憑工分減刑。監獄屬于司法部,了解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