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隔離的病人要自費嗎_你贊成對入境中國的人隔離收費嗎?
特邀律師
對所有入境境外人員必須進行隔離,而且隔離中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均自理,收費是非常合理的,我也非常贊成。特別是我們國家在抗擊疫情當中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如果沒有境外人員的輸入,現在我們的疫情可能已經到了結束的時候了。就是因為他們的涌入,才讓我們的疫情阻擊戰不能徹底結束。也是他們的進入讓我們阻擊疫情的戰線又拉長了,防范管控工作還得繼續,所以我認為境外所有的輸入人員必須進行集中隔離,而且所有的費用自理。
疫情屬于自然災害,屬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多種多樣,遠遠不止被集中隔離的費用,還有數不清的多種直接或間接的損失;損失的也不止是經濟數字,有的失去健康甚至失去生命,無法用錢來換取。災難面前,個人是承擔義務的主體,是責無旁貸的,不能把政府視為承擔義務的主體。政府有責任實行救助,如果不履行救助責任,是政府失職,可以追究行政責任;政府也可以對一些特殊困難視情況實行救濟,但不能把救濟視為補償個人的損失。兩者的性質不同。任何時候都要清醒:國家是由國民供養的契約組織,是共和體,根本不是國家在養活民眾,也不是哪個組織養活民眾。無論在什么情況下,仰賴國家包養和無條件鼓吹國家迷信都是錯誤的。
這個,我是個醫生說兩句大家參考。我說兩句的目的是希望大家能用常識來鑒別出是非真偽。在當前疫情嚴重的情況下,還有人或無腦或刻意的去黑醫院醫生,這恐怕不是什么好事吧?!
好了,我們開始說常識;請大家記住一個常識,按照現代文明的理念和相關共識,按照醫學倫理學原則和社會法律法規,醫生和醫院沒有強制治療權,如果一個(具有完全社會能力的)人拒絕治療,那么不管這個人得的是什么病,醫生和醫院都不得強制其接受任何醫療措施。醫生和醫院只有醫學建議權和告知義務,但沒有強制醫療權,醫生和醫院不能以任何疾病或任何借口來以任何方式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權力只能歸法庭和政府執法機關。
請注意;在現代化社會里,包括在中國,醫生和醫院沒有權利隔離任何人!再說一遍,請注意;隔離是對人身自由的限制,必須經過授權才行!沒有授權,醫生醫院就沒權利強制隔離或限制任何人。
這個授權可以來自病人本人(指的是具有完全社會能力的人),也可以來自其監護人(指的是不具備完全社會能力的人,如未成年人)?;蛘邅碜陨鐣s法(就是法律明確規定的情況,比如說,當醫院遇到諸如車禍造成的、無自主意識的病人,同時病人無陪人時,應先按相關法規給予搶救)。但不管怎么說,醫生醫院本身是沒有強制治療權的。一個渾身是病的人走在大街上,就算再再渾身是病,但這個人不愿意去醫院就診治療時,就算醫生醫院學雷鋒,那也不能強扯硬拉著這個人到醫院去看??!
事實上,如果是傳染病病人,包括疑似病人,被強制治療時,其強制措施是由政府(就是公安執法機關)來落實的。一個人不管是患了感冒而有傳染性,還是患了新冠肺炎而有傳染性,醫生和醫院都沒有權利對其實施任何“強制隔離”。強制隔離治療不準出院,這是由政府執法機關來規定和實施的,而不是由醫生醫院決定實施的。
題主說的“強制不讓出院”,這個只有政府才有權利這樣做,也才能這樣做?;蛘哒f,這件事根本就不是醫生醫院的事情,而是政府政令造成的,是政府因疫情需要下發了政令,醫生醫院執行政府政令。這個事情根本就不是醫生醫院的問題。再說一遍;醫生醫院沒有強制治療權,落實強制隔離不是醫生醫院的權力,醫生醫院沒這個權利,這是政府(執法機關)的權力。
確實,現在有些地方防疫有些嚴格。但不管怎么說,我希望大家一定要記得;醫生醫院沒有強制治療權,醫生醫院沒權利強制誰,如果你確實不滿意了,可以向政府反應,但這個鍋真該不著醫生醫院來背。
好了,就說這些吧,希望我說明白了。請大家記住一個現代文明社會里的基本理念:醫生醫院沒有以醫學或科學的名義強制任何人做任何事,或者限制任何人自由的權力!
供題主和大家參考。
我個人認為,應該是免費的,自己沒出國,也不知道接觸的哪個人是帶疫情的,本來就要被隔離,沒有經濟來源,在是自費的,相信有很多人不會同意的,還有就是有一些人也可能不會這么積極的配合,因為疫情大家今年都很難,在自費,真的掏不起。真的希望我們也能關閉國門,不在進冷鏈食品,可能有些人會說我說話比較自私,可是針對我們國內來說,今年真的很難啦,有時一不小心因為某個人封啦一座城,我們也都要生活,孩子也都要上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