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人私闖民宅怎么辦_私闖民宅怎么處理?
特邀律師
可分為兩部分判斷:第一,對于私闖民宅的行為,情節較輕的,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給予行政處罰?!吨伟补芾硖幜P法》第四十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體的。情節較重,構成犯罪的,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構成此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司法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構成此罪的從重處罰。第二,對于打人行為,尚未構成輕傷的(比如輕微傷),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給予行政處罰。構成輕傷及以上的,涉嫌故意傷害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一般而言,打人行為較私闖民宅行為重,若構成故意傷害罪后一般不再追究私闖民宅行為,但可作為量刑的加重情節。
私闖民宅是一個法律中規定的非法行為,指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即他人未經住宅主人許可或有權機關未依法定程序擅自侵入他人住宅的行為。私闖民宅造成嚴重后果會承擔法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 非法搜查罪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
私闖民宅在中國其實是沒多大罪的,不像外國,私闖就能開槍。以我估計,你結果如下:
①,他們向你道歉并拘留(如果你堅持的話),你什么事沒有。
②,官方可能要你付你點醫藥費。看你打的情況,嚴重了對方肯定要求你賠償。
③,私闖罪名肯定是有的,你和對方協商,如果他們要賠償,你就送他們去局子,做父母的一般還真不希望自己孩子進去。這條僅供參考,一開始不要提出來,否則對方父母說你敲詐。法律上雖然不承認,但是傳出去名聲不好,另外,官方搞上癮了,說你妨礙司法公正。
④,對方兩個人加后來來的七個人中,有一個人或幾個人的爹恰好是李剛,那你自求多福吧,這個俺也沒轍了。
本來想回復一些人的,這里做個回答,這個問題有很多名詞再里面,法律定義也不同,所以分析一下,給那些欠債還錢天經地義的債主們好好學習。
催收,什么是催收,在催收自律公約里很明確,是一種債務告知的行為,也就是上門催收也只是告知,比如你電費很久沒交,那么電力公司也會告知你,反過來說過多的動作就是侵權,也就是違反治安管理條例。
問題里有句話就是私闖民宅,這四個字很重要,催收人員站在門口,經過你同意進房間,這不是私闖,然而催收進入后也必須客客氣氣的進行告知,看好,兩個字告知,多余的就是尋釁滋事。
為什么說私闖民宅報警后他就跑呢?因為催收觸犯了治安處罰條例,如果有打砸行為涉及尋釁滋事,反而如果屋主是一位大俠暴打催收一頓,未造成嚴重后果,催收就要哭了。另外如果私闖民宅這事出現在美帝國家,挨槍子是要自認倒霉的。
這里還有一個問題,借貸主體和催收主體不一定會是一家,很多借貸公司把催收分包給了第三方公司,按照我們的法律是不保護第三方,包括債權轉讓。
經過以上來說欠債還錢是必須的,但是我勸催收動動腦子怎么合理利用你們東家的資源來解決借款人的債務,逼是沒有用的,萬一上門遇見狠的還要被暴打。犯不上。
好了就這么多,喜歡的人贊一個。
你得有證據證明你是在門口才行,最好是影像證據,或者人證也行。 就算你只在門口,沒進去,在外面辱罵人家,人家打你一般也是正常的。 看你們當地的有關部分怎么給你算了,現在這事真不好說,看你這邊和他那邊都怎么去運作了。
公民享有私人空間不被侵犯的權利,也享有居住權和隱私權,任何人未經本人同意,不得擅自進入他人私密空間,當然更不能私自闖入他人私密空間,否則都是違法或犯罪行為。
如果有人私闖民宅進行犯罪行為,作為主人你可以大膽行使自衛權利,甚至可以動用防衛工具保護好自己和家人。生命權高于一切,凡是有危害自己生命的違法行為侵害自己時,果斷拿起有力武器還擊,肯定會受到法律保護的,不必過于擔心。
就算還擊過程中出現失誤,導致不必要的傷害,法律也不會過分懲罰。在法律上講叫做防衛過當,也就是自己的防衛手段超出了法律規定的限度,防衛幅度太大導致加害人傷害程度加深,需要按照法律規定承擔相應責任的。
法律規定的正當防衛,一般人難以掌握他的尺度,也不可能去量化,當遇到犯罪行為時,誰也不會先想好使用怎樣的手段或制服方式、程度深淺等來量化侵害,犯罪行為來臨時容不得你的思考,只能考驗你的防衛意識是否來的及時兇猛,因為制度犯罪分子唯一的辦法就是快、準、狠,缺一不可。
建議你一個有效的防衛手段,叫做人不欺我我不欺人法。就是說面臨違法犯罪行為來臨時,加害人的加害行為不馬上阻斷會傷及無辜,此時你就大膽出擊,有力反抗,能制服不殺死,最好留命一條。因為只要侵害人活著就可以走法律審判程序,他的罪證需要法律裁決,防止防衛人殺死他后難以擺脫自己防衛過當的懲罰。所以,能夠留一手就手下留情好了!
真的有犯罪分子未經本人同意進入你的私人空間,你可以毫不留情采取強制措施,但一定看加害人主觀惡意的大小,陌生人直接闖入他人私密空間肯定不是來送幸福的,可以有力還擊。當然你能有機會報警尋求公力救濟,還是先報警為好。
對于打架治安案件,不構成犯罪的,派出所要以調解處理,調解不成或一方拒絕調解的,雙方都可能被依法罰款、拘留。以下是相關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九條 對于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斗毆或者損毀他人財物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較輕的,公安機關可以調解處理。經公安機關調解,當事人達成協議的,不予處罰。經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達成協議后不履行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本法的規定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給予處罰,并告知當事人可以就民事爭議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私闖民宅后,當事人報警,派出所讓雙方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派出所處理,可是有一方超過時間沒到,可以離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