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資金1000萬判緩刑_挪用資金100萬家人歸還能判緩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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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問涉及挪用資金罪,可能判處緩刑,理由是挪用資金罪沒有規定數額特別巨大。具體分析如下:挪用資金罪挪用資金罪,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
此問涉及挪用資金罪,可能判處緩刑,理由是挪用資金罪沒有規定數額特別巨大。具體分析如下:
挪用資金罪
挪用資金罪,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使用,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或者雖未超過三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行為。
挪用資金構成犯罪的,分為三種情形:
- (1)挪用單位資金用于營利活動與非法活動以外的活動的,如用于消費、娛樂活動等,必須數額較大,并且超過3個月未還。根據《貪污賄賂案件解釋》,這里的數額較大以10萬元為起點。超過3個月未還,是指從挪用之日起經過了3個月還沒有歸還;挪用單位資金超過3個月之后,不問后來是否歸還,都應以犯罪論處,事后歸還,只是量刑情節;如果在3個月之內歸還,則不成立本罪。
- (2)挪用單位資金進行營利活動的,只要求數額較大,不要求超過3個月未還。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為數額較大。營利活動,應是合法的營利活動,即就營利活動自身的性質而言為國家法律、法規所允許,并不意味著挪用本身具有合法性。行為人進行營利活動時,與對方發生民事法律關系,但后來被認定為違反民事法律的,仍應認為是營利活動。營利活動,是指以單位資金作為資本牟取利潤的活動,因此,將單位資金借給他人收取利息的行為,也屬于營利活動。
- (3)挪用單位資金進行非法活動的,不問挪用數額與時間,均認定為挪用資金罪。因為挪用單位資金進行非法活動,就使該資金處于流失、不能收回的狀態,容易導致單位喪失對該資金的所有權。非法活動,包括犯罪活動與一般違法活動,從實踐上看,主要是用于賭博、走私、行賄、嫖娼等。刑法雖然對這種挪用行為的數額與時間沒有特別規定,但認定犯罪時也不能不考慮數額與時間。根據《貪污賄賂案件解釋》,挪用單位資金進行非法活動,數額在6萬元以上的,應當追究刑事責任;對挪用單位資金的時間極為短暫的,也不宜認定為犯罪。
挪用資金罪的處罰
根據刑法第272條的規定,犯本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巨大的,或者數額較大不退還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據《貪污賄賂案件解釋》,挪用資金進行非法活動數額在200萬元以上的,挪用資金進行營利活動或者其他個人活動數額在400萬元以上的,為數額巨大。
本悟空回答涉及的內容
挪用資金罪有二檔法定刑,沒有規定數額特別巨大,非國家工作人挪用國有控股有限公司800萬元,只要能退還,其法定刑也為十年以下,如果有減輕情節,可以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符合緩刑條件的,可以判處緩刑。
判緩刑的可能性不大。因為最關鍵的是沒有把挪用的錢還結束。而且沒有還掉的還是大頭,這種情況就失去了從輕發落的依據。 希望我的解答能幫到你
挪用資金一般來說這個罪都是在民營企業、合伙組織、社會團體等工作的人,利用職務便利,將錢挪作他用。由于這個不是國家機關,只要企業不報案,公安局的經偵大隊是不會主動介入調查的。但是,一旦進入司法程序了,你這個金額就還是比較嚴重了哦。挪用資金只要3個月不歸還或用于了營利活動或非法活動,那么該罪就成立,按照90萬這個金額,量刑的區間是在3-10年,適用緩刑的可能性較低。(緩刑有的前提條件是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緩刑對社會不至于有危險的)
不知道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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