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警虛構事實怎么處理_虛構事實如何認定?
特邀律師
律師答疑:你這個問題本身就有問題,或者說問得不太好,法院判的刑事還是民事?我分析大概率是民事判決,是否構成詐騙還得看具體的案情。
詳細答疑:
為什么根據你的題目我能分析是民事判決?因為如果是刑事判決,法院的判決書就會有明確的定論,你就不會存在本案是不是詐騙罪的疑問了,你之所以有疑問就是因為這個案子走的是民事訴訟。
接下來的問題就是:為什么本案走的是民事訴訟,沒有走刑事?
1、可能去報案的時候被警方告知不予立案,應當通過民事訴訟解決;
2、有可能當時沒有想到走刑事。
如果是第一種情況,警方其實已經給出結論不屬于詐騙罪了,所以這個案子大概率也很難再刑事立案;如果是第二種情況,那還存有一線希望,尤其是在民事案件中確認存在虛構事實的問題,通過這些證據去刑事立案還是有可能的。
注意:是否構成刑事上的詐騙罪主要由以下幾個因素決定:
1、主觀上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
2、合同中虛構的事實部分決定了合同目的無法實現;
3、通過民事訴訟的手段無法追回財產。
現實中,有一部分的合同詐騙罪確實先走了民事訴訟,但是由于其缺席判決,在執行過程中也無法找到本人進行執行,案子實際屬于打了也白打,手里雖然拿著法院的判決書,但是追不到任何的財產。這個時候還是得依賴人民警察,通過刑事手段才有可能追回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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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中借款人行為涉嫌詐騙犯罪,被害人可以報警處理。
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題中女子明知自己沒有償還能力卻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四處騙錢,如“男朋友買房急需錢”、“我做消防工程急需錢”,所借款項揮霍一空導致無法償還是典型的非法占有目的,女子詐騙數額超過10萬元,公安機關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如果女子借錢不是吃喝玩樂揮霍一空且有能力償還借款,也沒有賴賬不還,一般不按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題主應當搜集騙錢女子如下證據:借錢時虛構事實行為證據,借款前負債累累,自己明知沒有償還能力,借款后隱匿失蹤或拒不償還。掌握上述證據后可以報警處理,一般會立案調查處理的。以前公安機關辦理經濟案件還是比較熱情的,現在一般不愿受理。我有個當事人辦理一起中介業務時以給銀行人員好處費為由暗示買房人支付五萬元現金,買房人辦理完成銀行貸款后控告他詐騙,公安機關調查后認為中介公司代理買房人辦理銀行貸款業務收取費用屬于合約內容,買房人也不能證明中介索要費用是行賄,雖然銀行工作人員否認得到好處費,但買房人銀行貸款辦理業務確實比其他人要快,警方以經濟糾紛為由不予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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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里只憑自己的印象說點看法:
“侮辱他人”與“誹謗”都是案由,也是罪名。相對于案由是治安案件;相對于罪名是刑事案件。
首先,處罰的度難以把握。作為治安案件都可以調解。如果凡“侮辱他人”、“誹謗”,不管情節輕重都給予行政拘留,在中國可能增加兩倍拘留所也不夠用。都刑事處罰更不可能。所以有人因此報警立案查處的很少。
其次,治安、刑事案件的邊界難確定。“侮辱他人”、“誹謗”都是侵犯人格權、名譽權的違法或犯罪,其傷害后果表現為精神損害。我國的治安、刑事法一般都是“結果犯”,強調“受害”的后果,精神損害的后果又因人而異。同樣一句話有的人被氣死,有的人被氣病,也有的人根本不當回事。何情形立治案案件,何情形立刑事案件并作出相應處罰,很難區分。
第三、認定難。無論“侮辱他人”還是“誹謗”多是語言犯、文字犯,也有個別的是行為犯,都受特定的人、特定的環境的制約。同樣的一句話對不同的人,不同的環境可能構成“侮辱他人”、“誹謗”,也可能就是玩笑,甚至是藝術。判定“侮辱他人”、“誹謗”主要看嫌疑人的主觀動機,這就增加了識別的難度。中國文字博大精深,比如甲說乙“人品很差”,也許事實上多數人認為乙“人品”很好。因為“人品”內涵過于豐富,說乙“人品很差”的理由可能僅憑乙經常在辦公室等公共場所抽煙、或平時喜歡與女同志開玩笑等生活小節問題,類似情形就不能上綱上線到“誹謗”他人的法律高度。
第四、取證難。特別是“誹謗”他人,構成違法或犯罪的通常是“捏造事實”的人而不是“傳播”他人“捏造事實”的人。甲說“張男和李女關系不一般”,乙說“我看到張男和李女從某賓館出來,很親熱”,丙說“張男與李女肯定有不正當的男女關系”,丁說“張男與李女有性關系”,事實上張男與李女之間也許并沒有性關系,認定誰在“捏造事實”,追究誰的法律責任?如果甲乙丙丁都處罰不僅執法、司法成本過高,對社會道德的監督體系也起了破壞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網上發文留言要謹慎。根據相關規定,治安刑事案件,以“點擊量”即“閱讀量”劃定。
這兩個法條告訴我們:做人要謹言慎行,以良好的心態對待別人的涉已評價,真正確立“身正不怕影子歪”的做人理念。
“侮辱他人”、“誹謗”情節顯著輕微的,建議你坦然面對,恰當處理,必定人與人之間的關系不是全靠公權力調整的。有的事情有公權力介入反而是“此地無銀三百兩”,越摸越黑。
當然,如果你覺得“侮辱他人”、“誹謗”達到了追究法律責的程度可以到事發地派出所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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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款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虛構的事實,就是沒有事實存在,也就是子虛烏有的事。對于詐騙,可以報案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