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的工作地點怎么填寫_勞動合同的工作地點怎么填?
特邀律師
其實沒什么不可以,只是要知道其含義即可:填“本公司”,那未來公司地點變更,意味著你也是同意的。
聽課時聽到過,如果是一個全國性的企業,公司有很多分部,偶爾會無法確定員工的工作地點,則可以這樣寫:“中華人民共和國”,你如果寫明某地區,那么如果外派員工,那么要變更合同,否則就有漏洞。
如:安排乙方在( 辦公室 )崗位,從事(總裁秘書)工作,工作地點為(XX寫字樓)。
安排乙方在(財務部 )崗位,從事( 財務主管 )工作,工作地點為(XX寫字樓)。有些沒有第二層主管部門的不好 填,就直接 填工作 如:安排乙方在( )崗位,從事( 網絡管理員)工作,工作地點為( 網絡中心)。需要在合同中約定,工作地點愿意服從公司調配。
其實還是個報酬問題,在工資設計上,如果在職工的基本工資外,約定津貼按調配的工作地點而定,偏于地點的津貼適當提高,應該會有人愿意去的。
勞動合同的約定不明確,則會以原先的實際工作地點、待遇作為認定依據。單位擅自變更的,如果沒有勞動者同意,屬于違法變更勞動合同的行為,勞動者有權拒絕,并可以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單位按實際的合同履行。
這里所說的實際的合同并不等同于原來所簽的書面那份合同,因為在工作過程中雙方或因約定不明確而沒有完全按原來書面的合同約定來履行,而雙方原來的勞動過程中在一定時間內對工作內容和工資報酬待遇等互相認可,視為互相對合同有了明確內容和更改,即為新合同(事實合同)。
兩個法條,請仔細揣摩。
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的內容】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ㄒ唬┯萌藛挝坏拿Q、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ㄈ﹦趧雍贤谙蓿?br/>(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ㄎ澹┕ぷ鲿r間和休息休假;
?。﹦趧訄蟪辏?br/> ?。ㄆ撸┥鐣kU;
?。ò耍?a class=" wrap external" target="_blank">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第三十五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兏蟮膭趧雍贤谋居捎萌藛挝缓蛣趧诱吒鲌桃环?。
只寫“深圳”是不對的。
《勞動合同法》 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難道整個深圳都是企業的?公司與司機簽訂勞動合同的時候,工作地點一般要填寫公司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