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賠償僅指金錢賠償_張玉環將如何分配國家賠償金?
特邀律師
國家賠償以金錢賠償為主,以返還財產、恢復原狀等其他方式為輔。國家賠償法規定,國家賠償以支付賠償金為主要方式,能夠返還財產或恢復原狀的,予以返還財產或者恢復原狀。金錢作為一般等價物,采用其作為賠償方式便捷易行。而返還財產、恢復原狀的賠償方式只有在必要和可能的時候采用。所謂“必要”是指損害不可用其他物代替,如損害的是特定物,無法用其他物來替代等;所謂“可能”是指原物存在,有可能歸還,如果原物已經滅失或毀壞以至于性能基本喪失,則根本不可能恢復原狀或返還。
必須的,國家賠償的錢就是人民百姓的納稅錢!國家負責保管運用。司法機關造成的冤假錯案應該追責知法犯法者不能由國家來承擔!
張玉環獲得國家賠償后,個人認為他大概率會把這筆錢用在自己的家人身上。
在監獄里待了26年,與社會完全脫節,出獄后一時半會很難適應社會。入獄那會兒,連手機都沒有。現在出來了,很多新事物都沒見過。
坐牢這26年,張玉環除了冤屈申訴,內心最煎熬的就是對家人的愧疚。沒能盡到一個為人子為人父的義務,出獄后最渴望的就是跟家人團聚。
拿到這比賠償金,肯定先把家里重新建,安家肯定是第一步的。至于兩個孩子和前妻會不會跟他一起生活,這個不得而知。
不過張玉環肯定會給一部分錢給張玉環還有兩個孩子,幾乎所有的錢都會用在家人身上。
當然他也會聽從很多人的建議,買一些保險什么的,也會留一部分存起來。畢竟年齡在那里,未來的生老病死還有很多未知數。
張玉環事件如此受社會輿論關注,很多人都會給他賠償分配的建議,被肯定也有很多人讓他合理分配,避免被親朋好友分去。
至于會不會家庭反目,跟家庭成員自己本身的認知有關!家庭和睦會生活幸福,家里有人貪得無厭的話,家庭矛盾在所難免。
賠一千萬還是虧。二十六年的青壯年時光,下一代的少年幸福,妻子的煎熬怎么用錢算得清。
張玉環蒙冤申請賠償2234萬合理嗎?
這個數字,說多不多,說少不少。
1、先說多。關于張玉環國家賠償這塊,《國家賠償法》有明確規定,按這些計算一下,也就是450萬左右,因此,他主張2234萬,顯然是多了,國家不可能給他這么多的賠償。
2、再說少。其實即便是國家真的把2234萬給他,也不算多。
為什么說呢?
關在監獄里一天是二十四小時,而平常上班的話一天也就八小時。
在監獄里絕不是沒有收入這一點,而是精神、肉體多方面的打擊。
二十七年,一輩子最好的時光都給了監獄,多少錢也不能彌補。
二十七年,老婆改嫁,房倒屋塌,兒子、母親受盡了白眼,這些多少錢也無法彌補。
另外還有當事人在審理期間受到的刑訊逼供,生不如死。
因此,按法律規定,2234萬的確是多了不少,但是按他一家受到的打擊摧殘,多少錢也無法彌補。所以個人希望有關部門,在法律規定標準之上酌情多付一些。
作為為什么會有那么多人去關心張玉環的經濟賠償問題,這里面的各種人的心態完全是不一樣的,有同情的心理,也有不平衡的心理的人,有關注張玉環的國家賠償款到位以后,關與張玉環怎樣去分配這筆巨款的問題,作為不平衡心理的人,可能人數也是不少的。
為什么說作為張玉環在經濟賠償上面的人,去關心的人在心理不平衡的人數還不少呢?因為可以說張玉環的這次國家賠償款,可以說是一筆巨款,會在四五百萬當中,作為農村的一位普普通通的農民,就是一生中累死累活也掙不到這四五百萬。作為張玉環坐了幾十年監牢以后還能掙到四五百萬,一下在普通的農村成了富豪,可想就是個每一個人自己摸著自己的良心,說句實話有什么看法,先不說紅眼病。
關于張玉環的經濟賠償上,從那一方面可以證明有不少的人,是心理上不平衡呢?作為現在凡是發表的關于報導張玉環是清白的文章后面的平論,會對張玉環認為還是兇手的人還是不少的。從他們的評論中完全可以透露出來一種對張玉環帶著仇視的言論,和有攻擊發表文章的人的形為。但是作為每一個人的評論是什么想法,也包括發表文章的人,這是他們的自由,誰也無權去制止。因為張玉環的案件這次不是在地方中級法院判決的,而是在江西省高級法院判決的,這里面是完全排出了地方上的任何不良影響因素,進入到張玉環的案件審判判決過程中的,作為江西省高級法院的審判和判決,可以說從法官的素質,經驗,職資等一切審判因素的質量上都會比下一層質量高。可是為什么有人對張玉環的判決,會帶有不會接受的因素呢?因為等于是案件還沒有破案,但是作為張玉環在以后的公安偵破階段,也不會排出是可以繼續懷疑的對相。所以說我認為對張玉環的經濟賠償上,有一部分人的心理不平衡才去關注張玉環的賠償金的。再一方面關注張玉環的賠償金的人,就是張玉環的國家賠償款到位以后,會牽扯到前妻宋小女會不會從中得到分配,和凡是參與給張玉環前后跑申訴的人,張玉環會不會給他們一些經濟上的補償,大體上就是處于以上這些情況才會去關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