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沒有給乙方生效嗎_合同雙方都簽字了但是乙方沒有拿到合同算合法嗎?
特邀律師
您提到的這種情況在不少企業都有,和你簽訂勞動合同,但是不給你。
這種合同肯定是生效的,但是單位的做法不合法。
一、公司為什簽了勞動合同不給員工
1.合同可能不是規范的文本。
有些企業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但是合同并不符合勞動法的要求,合同的格式或者條款是公司更改過的,為了避免有不利證據落在勞動者手里,故意不給勞動者。
2.為了彈性繳納保險
按照國家勞動法規定,公司必須給員工繳納保險。但是,有些單位為了節省成本,不繳保險。如果想要給員工繳納或者不繳納保險,有兩份合同在手,一定程度上,企業就有了主動權。
3.防止監管機構審查
為了在員工人數、合同簽訂等方面應對監管部門的檢查,企業在員工姓名、應有人數和實際人數方面能夠與做的貓膩統一起來,也會采用這些措施。
4.減少企業勞動糾紛的風險和損失
一旦員工與企業發生勞動糾紛,企業可以在合同簽訂、利益協定和工作崗位及職能等方面主動發揮,占據上風。
一句話,不給你合同是為了企業的利益。
這樣做合法嗎?
這樣做肯定是不合法的。
1.《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并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2.《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一條
用人單位提供的勞動合同文本未載明本法規定的勞動合同必備條款或者用人單位未將勞動合同文本交付勞動者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這種合同有效嗎?
1.公司只簽了一份勞動合同,只要勞動合同內容符合《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在協商一致的情況下訂立就有效。
2.勞動者有權利要求單位提供一份給勞動者,如果公司拒不提供,勞動者可以反饋的當地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單位提供一份勞動合同給勞動者,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者怎么辦?
1.保留證據
能夠證明雙方存在勞動關系和自己收入的證據。比如工資流水,工作證明等。注意,工資流水的支付方需要是你所在的單位。
2.不必過度緊張
這樣的情況很多,一般情況下,與企業協商是能夠解決的。在特殊情況下,可以申請使用或者要回自己的那一份合同。
3.必要時大膽付諸法律
對于企業的違法行為,個人的利益或者合法權益遭到侵害時要大膽拿起法律的武器。一般情況下都會勝訴。
4.熟悉當地的具體維權環境和維權方法
盡管勞動法是全國性的,但是不同區域勞動仲裁的程序是有差異的,地方對于勞動者權益保護的意識和力度也大不相同,可以多熟悉一下當地的實際情況。
現在,雖然國家一再強調尊重勞動者合法權益,但是勞動糾紛還是不斷,在有些地方勞動者的權益還是很難得到保證。再遇到個人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一定要有高度的維權意識,否則這種行為會越來越猖獗。
回答不到之處見諒
更多職場觀點,請關注我的頭條號“指尖視野”,謝謝!
“甲單方面蓋章合同給乙方”這說明甲認可“本合同”,乙方只有在此合同的條款下生效...
若多出附件須甲方確認...
只有乙方合同簽字了,甲方合同沒簽字,合同不能生效。如果是大家在自愿的情況下簽的協議,且無異議、不違反法律相關規定、無失效日期,就是有效的。否則,就無效。《合同法》第五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如果甲方合同商一方的簽字,不是甲方在威,逼,利,誘,的情況下簽上去的,也是乙方真實意思的表達,合同時有效的。
但你的情況可能是單位為了應付勞動等職能部門的檢查,就讓你在合同上簽了字,甲方又沒履行其中的義務,你可以和有同樣情況的工友或同志,找乙方解決,不起作用再找管轄的勞動仲裁部門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