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查酒駕為什么不看駕駛證_交警查酒駕,查駕駛證么?
特邀律師
只要能說出身份證號碼就可以了,但就是要罰款扣分的,最終目的是以罰款為主
規定是扣1分,罰一點款,扣車直到你拿著有效駕照去認領,因為不能讓你繼續“無證”駕駛,如果同車人帶了駕照的或是有誰馬上能趕來就不扣車了。 實際情況里扣車的很少,因為會查你駕照不是交警或警察每天在路上的常規項目,往往都是查酒駕啊抓逃犯排查啊或是什么任務,扣你的車浪費的時間不少耽誤正事兒,確認一下信息基本能確定就是忘帶了,那就扣分罰款開單子,批評教育一下就放行了,有些小一點的城市或許分都不扣,念你幾句就“趕緊走趕緊走,下回注意!” 作為司機當然還是盡量別忘,如果所在城市治安不好,或者兩輛車的家庭,那原件就得隨身攜帶不放車上,在車上放個復印件還是有必要的,如果出現這種情況用復印件警察可以較為快速的確認你的信息,處理也快點兒,或者是手機里存照片。有的城市有電子駕照,那個就很方便了。
大家好!這個問題我曾經歷過。
有一次換了個包,開車出去正好遇上檢查被交警查詢。
按交規兩證必須隨身攜帶。
駕駛證還可以用身份證號碼查詢。行駛證忘帶,就有盜搶車輛的疑惑。
警察是執法部門。不聽你過多解釋。也不會主動幫你查詢核實。
只好讓家里人開車送過來。才算了事。
也可以在手機上截屏兩證。但遇到警察只能說明你有證。
同時也證明你沒有攜帶兩證。遇到這種情況,一定要與警察保持冷靜,等待送達兩證。平時注意開車出行,一定要檢查自己是否帶齊兩證。多注意少麻煩。
謝謝分享!
不是順便,而是先查駕照,再查酒駕。 有駕駛證才能上路,這是最基本的常識。任何交警在上路檢查的時候,攔下車輛首先是敬禮。接著馬上就問駕駛人要駕駛證和行駛證了。
公安部門屬于強有力的國家機器,公安干警的身份、服裝、執勤的現場氛圍等等會形成一個強大的能量場,即我們常說的“氣場”。這種氣場是有正義的審判感和震懾力的,我們常常看到一些犯罪份子在這種強大氣場的震懾下,兩腳發軟無力逃跑,就是罪犯本身的負能量被正義的氣息所吞沒,沒等真正實施抓捕行動就束手就擒了。如果我們自己身上的能量場與這種氣場是吻合的,那我們應該感受到被保護的安全感、坦然愉快的配合交警的檢查。如果感覺到緊張和焦慮,就要看看自己的內心,平時或者以前是不是說過、做過一些傷害別人或破壞秩序的事情,或者接觸到了一些不良的信息對自己的心理產生了影響。孟子說要長養“浩然之氣”,如果自己的正能量很強,全然的自信,自然也會信賴他人,不會莫名的心慌。
其實那些酒駕的人只是不知道國家立法危險駕駛罪的力度,總是自認為沒那么嚴重,平時也只是聽說被逮到了會吊銷駕駛證及被罰款和刑罰,有些時候喝了一點酒認為自己沒醉,很清醒,自己也不知道醉酒駕駛是以自己感覺自己沒醉為標準,還是以血檢測為標準,自認為沒那么嚴重,等被逮到了帶去抽血才知道自己已經喝醉了,不是交警說你醉了沒醉,也不是你自己說自己醉了沒醉,按照數據說了算,等數據一出來天都塌下來了,即將要成為犯罪份子了,牢要坐,證要吊銷,錢要罰,有體制內或體面單位的還要被除名。代價不小啊。如果他們知道這么嚴重還會酒駕嗎?在沒有出現事故沒有受害者的情況下個人認為要給酒醉這一次機會,個人自認為是一個低級的錯誤付出的代價太高了,執照吊銷五年,意味著五年不能駕駛汽車,還有犯罪份子的記錄,坑死后代了,到了看守所里面與那些偷搶騙的是一個類型,罪犯一個。美國佬有些州市醉駕第一次處罰好像沒那么嚴重,拘15天出來后可以從考,如果第二次再犯那就嚴重處理,第三次再犯會被告故意殺人罪定罪。我說的沒有造成傷害,而且醉酒程度不高,沒在高速或快速路上駕駛,駕駛時間不長的情況別罰太重。也有人會說人生沒有從來,那些被醉駕撞死的誰給了那些死者一次機會???本人認為這要看情況情節而定了不要一棒子全部打死哦。就像偷盜搶騙罪一樣因該有個金額檔次定罪,為啥有些人受賄或者詐騙沒超過一定的金額不予立案一樣。還有醉駕撞死人以肇事罪認定,屬于過失犯罪,對于律師或者醫生職業的人群可以保留從業資格證。醉駕沒出事故的屬于故意犯罪,保留不了從業資格證。還有待全國人大代表們向上提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