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內出軌離婚后才發現_婚內出軌,離婚后娶了小三的男人過得好嗎?
特邀律師
你可以起訴,但是要有足夠的證據才可以,你要去搜集更多對你有利證據,不過這樣會再次傷到孩子,孩子是無辜的,你要考慮下多方面的原因,一個還會讓自己更痛苦,每天工作做不好,睡覺睡不好,整天在痛苦煎熬中度過,我相信這也不是你想要的生活, 所以能放下就學會放下,原諒了別人就等于原諒了自己,為什么要跟自己過不去呢,人生才幾十年,總共三萬多天,要好好珍惜每一天,只要身體好,什么都會有,孩子你也要負責任,他不管跟誰,都還是你的孩子,試著下段接受感情,把之前婚姻當中的不足去提升改變,學會包容,換位思考,提高你的情商溝通,相信你一定會走出來的,因為上段婚姻的失敗,要從中吸取教訓,把自己變得更有能力吸引力,相信你會找到愛你還有你愛的人,你一定會幸福的。
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不知道怎樣做可以留言或私聊我
【都過去了,忘了吧,放過他,也放過自己】
都到了兒孫滿堂的年紀了,如果還鬧得滿城風雨的,一家人都沒法在那片生活了。
特別是對年輕人的傷害最大,如果鬧翻,還要頂著一個不好的名聲,如果沒娶親或者嫁人的話,那就更加不好了。
既然他還知道回頭,說明還有回心轉意或者是改過的心意,應該給對方一個機會,就算是你心里過不去這個坎,也可以跟他分開過,沒必要把事情鬧大。
如果你實在是過不了自己的心理那個坎,可以讓你的孩子們知道下他的丑惡的行為,別還以為是你鬧什么幺蛾子!
當然如果能夠放下,一起相親相愛的白頭偕老也是一種美好。至少可以過一個完整的晚年。當到了一定的年齡,也許什么都看開了,人也活的輕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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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下,是最好的選擇,成全了自己,也成全了大家庭!
朋友們,感謝您的閱讀,相遇即是緣,如果認可,歡迎點贊評論,關注支持。謝謝!
謝謝邀請;樓主提出的這個問題,在現有的離婚案件中實屬少有的現象,不是過了法律的追溯期,就是發現這些證據以后,有的無過錯方認為已經離了婚,無能為力,不知道拿起法律的武器來捍衛自己的利益,所以往往不會起訴到法院。
依據婚姻法的規定,離婚后一年內無過錯方發現對方有出軌的現象,只要證據確鑿,是可以將對方人告上法院的,法院審理后能夠采信,依法就支持原告主張經濟損害賠償的權利。
婚姻法第四十六條明確規定;1,犯重婚的。2,在婚姻期間內與他人同居的。無過錯方在一年內,就可以向屬地的人民法院起訴,主張經濟權利。
如果離婚后,發現對方與別人在婚姻期間內領了結婚證,對方就犯了重婚罪,只要有證據,這就是鐵定的重婚罪。起訴上無過錯方不僅能夠要求離婚帶來的損害賠償,還能追究有過錯方的刑事責任。
如果離婚以后,一年以內,無過錯方才發現對方在婚姻期間內與他人同居,只要有人證,物證,法院認定證據與事實相符,依法就能支持無過錯方主張的因離婚造成的損失賠償。
謝謝邀請;世人都知道,無論是對刑事案件還是民事案件的審理,依法都會規定有一個追訴期,在追訴期內,發現的證據,依法就能夠成立。過了追訴期,才發現有新證據就失效了,在法律上就不能成立。
就如樓主所說,協議離婚四年后才發老婆在婚內出軌,能不能去再次起訴老婆的這個問題,首先,我可以明確的答復你,這在民事案件中,是已經過了追訴期的,就算你有鐵證,法院也不會受理。
我國依法對民事離婚案件的審理,只要法院作出了判決離婚的決定,不同意離婚的一方,可以在15日內進行上訴。過了15日不上訴的,這個離婚判決就正式生效。如果樓主是在一年內,發現前妻在婚姻期間內有出軌的證據,才導致感情破裂離婚的。只要證據確鑿,依法你就可以把前妻再次訴訟到人民法院,要求她在經濟上對你進行補償。過了一年的有效追訴期,人們只能同情你,法律就不會支持你。
離婚都已經四年了,你還對前妻耿耿于懷,不知是你深愛著對方,還是從骨子里還在恨著對方,難道真成了愛之深,恨之切了嗎?能早日摘掉戴在頭上的這頂綠帽子,這是上蒼對你最大的恩惠。別再想著老婆老婆的了,早就應該學會放下,走自己的路,過好自己的生活,才是正確的。
這種情況是可以要求離婚損害賠償的。
但是需要滿足兩個條件,
第一個是在法院給出的調解書中,沒有明確放棄精神損害賠償這一項;
第二個是應該在離婚后一年內提出。通過起訴,請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但是需要有足夠的證據證明對方有婚內出軌的情況。
我如實告訴你吧!不好,最后是妻離子散,落的個下架的鳳凰不如雞。
我是隨我父親在90年代末就開始做建材生意了,那會的錢也好掙,因為房地產剛剛開始興起。到處都是建高樓大廈,鋼筋水泥建材,真是市場供不應求,那會掙錢就像攬錢,一年要掙好幾百萬,幾年后突然間成了千萬富翁,心里那個美,還有心里的欲望也開始膨脹,感覺自己很強大,能有這么多錢。一天天思想開始有了其他的想法了 ,想再找個漂亮年輕的女孩。
于是就結識了大學生小麗(化名),小麗年輕漂亮,大學剛畢業。每天和小麗再一起鬼混,花天酒地,吃喝玩樂,小麗要什么給什么。最后我老婆知道這件事后,和我鬧離婚。當時我也是不想離婚,希望我老婆掙一眼閉一眼就這樣過,但我老婆不同意,每天和我鬧,于是我們就離婚了。我和小麗就在一起了,但是過了幾年,做建材生意的人越來越多了,生意也是每況日下,小麗也不高興,說我沒本事掙不來錢,后來再過了幾年,小麗純粹把我的錢給捐跑了,她又找了個年輕的小伙子和人家結婚了,到頭來我落了個一場空。
所以我告訴大家我是娶了小三的人,最后的結局是人才兩空,有句話說的很好,上天要懲罰你就讓你先瘋狂,它會讓你的生活回到原點的,還是珍惜眼前人,原配是最好的選擇。
第一,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夫妻離婚后,發現一方婚內出軌的,由于雙方已經離婚,所以是不能再起訴的,如果有隱藏、轉移共同財產等行為的,可以在離婚一年內請求再分割財產。
第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七條 規定:隱藏、轉移共同財產等,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第三,人民法院對前款規定的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為,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予以制裁。
婚后出軌財產如何分割
1、一般情況下,婚后出軌的財產的分割
離婚時對財產的分配原則上婚后財產是一人一半。對于因一方違背夫妻忠實義務而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況,通常在有證據證明的情況下,對無過錯方會適當多分財產,如果能證明一方與第三者有同居行為,還可以要求離婚損害賠償。
2、原先約定了婚后出軌財產的分割
如果有婚后財產協議明確約定了婚后夫妻各自的收入怎樣分配,那么婚后取得的財產需要按照協議的約定分配,即使是出軌了也是如此。但是,雖然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時,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3、無約定或約定無效時的婚后財產分割
如果沒有婚后財產協議或者協議約定無效時,就要遵循《婚姻法》的規定。
最后,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如果僅僅是偶爾出軌,不能使用損害賠償。分割財產是法律也無明文規定。依照法律規定是平均分配,但實踐中一般會適當照顧無過錯方。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夫妻離婚后,發現一方婚內出軌的,由于雙方已經離婚,所以是不能再起訴的,如果有隱藏、轉移共同財產等行為的,可以在離婚一年內請求再分割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