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錢帶利息受法律保護嗎_私下借錢帶利息受法律保護嗎?
特邀律師
(一)《民法通則》第90條規定“合法的借貸關系受法律保護”。這一條文確定了只要出借人與借款人在實施訂立、變更和終止借貸行為時,在形式和內容上符合法律規定,國家就對債權人的合法權益予以法律保護?! ?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的第6條規定:“民間借貸的利息可適當高于銀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4倍,超出部分的利息法律不予保護?!笔状我运痉ń忉尩男问剑试S民間借貸的有償性,借貸利率可以高于國家銀行利率,突破了以往民間有息借貸的禁區?! 逗贤ā返?11條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 囊陨戏珊退痉ń忉尶梢钥闯觯瑢ψ匀蝗酥g的借款,立法精神是以自愿為原則,充分體現合同意思自治原則。但是對高利率沒有明確的解釋,對什么屬于高利率等也沒有具體明確的規定,在司法實踐中,對利息糾紛的處理各地法院理解和認識并不統一,適用法律、保護的程度也不同,影響了司法的權威性和法治的統一性。
這個問題的提出就是錯誤的,銀行放貸收取利息是合法的,個人放貸也是合法的,發生糾紛也是會受到法律保護的。
現在很多人心里有個錯誤認識,他們認為高利貸是非法的,我們首先要糾正這個錯誤思維。
什么是高利貸,簡單說,就是利息較高的民間借貸,我們都理解民間借貸,這是合法的,根據自愿的原則,民間借貸可以沒有利息,可以低利息也可以高利息,高利息通常就是我們說的高利貸。也就是說,在自愿基礎上的高利貸也是正常的民間借貸,也是合法的民間借貸。
怎么理解這個自愿?就是不管利息多高,只要我同意借,你愿意借,那都是你情我愿的,都是合法的,比如我們常見的2分利,3分利,甚至5分利,前提是雙方自愿,不能強迫。
這個世界之所以有法律,某種程度是有違反契約的人,比如借錢的時候,很自愿,但還錢的時候開始老賴,這樣的行為我們已經見到過很多案例了,這種情況下怎么辦?法律有明確的規定。
年息24%的,法律是完全保護的,年息36%的,如果利息已經償還,那么法律是支持的,超過36%的部分,法律不支持,現在有的人還在拿同期利率的4倍說事,那個法律過時了。
我們綜合一起看,可以這么理解,年息36%以下的高利貸,法律會支持,年息36%以上的高利貸,如果是自愿,法律不干涉。如果先自愿后老賴,那么如果上法庭,還36%以下即可。如果不愿意上法庭呢?大家也都明白,暴力催債,高利貸黑社會出現的原因,當然這是違法的。這么一說,就簡單了。
我們一再說,借錢要還,如果覺得利息高,你可以選擇不借,但借了就要還,不要指望天上掉餡餅,說不用還了,還是不做夢比較好。
年化36%是民間借貸的利率上限
根據我們這么多年的法律實踐,民間借貸法律支持的最高利率為年化36%,即民間所說的單利“三分息”,按照出借時長來計算利息,而且只計算單利,不計復利。利息在沒有約定的情況下不允許計入本金,也就是說不允許所謂的“利滾利”。
其他情況可能推高費率(非利率),法律也會支持
1)違約金:如借款合同中約定了違約金,而違約金主觀以及客觀方面并非欺詐性質,可支持。
2)借條上約定的除利率外的其他費用,如:擔保費、信息費、中介費等,均不計入利率,也可被支持。
3)民間借貸中被質押物折損或出現其他問題導致出借人因此受到損失所產生的罰款,也可被支持。
作為一個財經工作者,我曾經回答朋友過很多這方面朋友們的回答,對于民間借貸利率多高才能合法,多少利率才不算高利貸,其實最高人民法院最對這個有司法解釋,對照這個規定就能一目了然。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間借貸第二十六款規定,司法保護民間借貸利率上限的問題1.年利率24%以下之民間借貸利率可申請司法強制執行。利率在24%以下的民間借貸,其利息應受法律強制力之保障;過年利率36%的部分認定為無效。而對于年利率24%~360/0之間的民間借貸利息應認定為自然之債,具體處理方案是:24%~36%之間的債權并無請求力,但約定也并非無效,只是當債權人請求給付時,債務人得拒絕給付,債權人并不得通過訴訟強制債務人履行而已。
按照這個規定,年息24%以下部分,都是有效的,債務人必須無條件執行,超過36%為非法高利貸,在打擊范圍之內;對于超24至36%的部分,不再返還也就是要作數(請求返還則不予支持)。
根據最高法院解決,年息超過30%,但沒有超過36%,在約定期內有效,之后債務人可申請超過利率部門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