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本人死亡還需要償還嗎_人死后,欠銀行的貸款需還嗎?
特邀律師
肯定是要還的
俗話說得好“欠債還錢,天經地義”,在哪個時期,都沒有出現過說“人死債滅”。那么,人死了,欠銀行的錢到底誰來還呢?
首先需要確定當事人名下有沒有可用財產,如果當事人名下有財產,那就看這些財產夠不夠還銀行的錢,如果不夠,就從這些財產里扣除用于還銀行錢的金額,剩下的錢,再按《繼承法》由繼承人繼承,繼承人繼承了死者的所有遺產,同時也就意味著承擔了欠銀行的債務,對于遺產無法償還債務的情況,多余的部分繼承人可以選擇或者不還,假如繼承人放棄繼承死者的遺產或是根本就找不到遺產繼承人的情況下,銀行還可以通過拍賣遺產的方式,套現歸還虧欠的債務,假如債務人存在夫妻共同使用的財產,銀行還權利追究其財產權,總的來說,人死不一定債清。
其次,不要覺得銀行是傻子,當初銀行放貸的時候,一定是全面考察過風險,比如當事人的還款能力,銀行不會輕易把錢借給無力償還的人。
所以,欠銀行的錢一定要還的,也是必須要還的。
感謝邀請,我是西天蝸牛,80后小私募從業者,對私募/創投、法律、財務、保險均有涉獵,不敢說資深,唯愿貢獻微薄之力,淺談一些自己的看法。
先要區分這筆銀行貸款是夫妻共同債務還是個人債務,以及是否有遺產。
1、遺產清償
如果是個人債務,且死者留有遺產,以其全部遺產用于清償銀行貸款,不足的部分,自然消亡。
2、配偶清償
如果是夫妻共有債務,自然死亡后,該銀行貸款應該由其配偶繼續償還。
3、承諾人清償
如果并非共有債務,且死者并無遺產或者遺產不足以清償銀行貸款的部分,但死者的家人或者被繼承人主動承諾歸還銀行貸款,則銀行貸款由承諾人歸還
4、自然消亡
非共有債務,無遺產或者遺產不足以清償,銀行貸款將作為銀行壞賬處理,債務自然消亡。
個人看法,僅供參考,不當之處,還望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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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父親債務,是不需要你還,父債子償那是萬惡的舊社會
2、但如果你父親有資產,比如房子,車子,土地等,也可能被債主,追訴資產繼承人嘗還
3、如你父親名下,沒有任何資產,也不發生資產繼承關系,就人死債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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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人去世之后,按照大多數人的想法就是不用還了,對不?其實不然,請往下看,有幾種情況是需要還的,怎么還我們慢慢介紹:
1、人去世之后,如果有繼承人且繼承人愿意繼承相關的資產的,那么繼承人就自然的繼承了資產和負債,相關的負債和貸款是需要償還的,有以下幾類:
(1)、正常的貸款,這一類是指去世人在世時向正規的金融機構和資金借貸機構借入的相關資金,繼承人需要按照被繼承人借款時的條款履行還款義務;
(2)、擔保義務,去世人在世時為他人提供的擔保,如果涉及到經濟糾紛的,繼承人可以不用承擔擔保責任;
(3)、繼承人放棄繼承權時,任何債務都不需要償還;
2、至于繼承人真實的繼承了去世人的相關資產和債務時,該如何償還就需要根據相關債務的履行條款進行處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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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邀:
這是一個簡單的法律問題。
你是主債務人,負有還款的第一責任。
如果你不幸去世,你遺留下的財產需要用來償還債務,包括你的房產以及其他的財產。
你的父母是你的擔保人,如果他們負的是連帶責任,那么你去世了,這筆債務就由你的父母和你遺留下的財產償還,債務人償還債務的順序不分先后,也就是法院判決后先執行你的父母的財產還款也沒有問題。
因為《擔保法》有規定。
《擔保法》第十八條規定: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第十九條 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