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下落不明怎么起訴_債務人下落不明如何起訴?
特邀律師
您好
一般可以采取如下的手段,追回欠款。
1、到法院起訴還款
對方欠錢不還找不到人的,如果有明確的被告,居住地址,聯系方式法院就可以受理。
由于債務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達的形式傳喚債務人應訴。公告期屆滿,債務人不應訴時,法院即對借貸人關系明確的案件經審理后作缺席判決。
2、缺席判決后,盡管債務人下落不明,但是債權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執行,法院會啟動執行程序,全國范圍內查詢被執行人的銀行賬戶、支付寶賬戶、股票賬戶、房產財產線索,將法院判決的款項執行回來。
3、如果法院通過全國范圍的執行還是無法查詢到被執行人的財產線索,債權人還可以申請欠款人上失信黑名單。
欠款人被法院提交到失信黑名單后,會限制欠款人出國,去港澳臺地區,限制乘坐飛機, 高鐵、動車等, 限制欠款人高消費、限制買房,限制租賃高檔寫字樓、限制貸款、限制辦信用卡等幾十項限制措施,讓欠款人在社會上寸步難行,逼迫欠款主動償還欠款。
希望可以幫到您,期待您的關注~~
可以起訴。
能否起訴是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19條規定,主要條件要有明確的被告,有相應的事實理由,屬于法院的受案范圍。
所以,不管什么案件,只要符合上述條件,都可以起訴。債務人下落不明,主要會影響法院的訴訟程序。
首當其沖的便是送達問題。
債務人下落不明必然導致其訴訟材料及訴訟文書無法送達,所以這個時候法院會要求原告提供被告的戶籍信息(原告需要到戶籍部門調取被告戶籍信息),無法送達后將依法進行公告送達。一般來說,開庭公告是兩個月,判決公告是三個月,這樣一來,直接導致訴訟時間增長。
其次是法院開庭審理。
經過公告送達到期后,法院將依法進行缺席審理。因為被告未到庭,所以無法通過被告自認來認定案件事實,所以原告的舉證責任要求更高,若是原告的舉證無法達到足以認定事實程度,則有可能面臨敗訴。
其他的基本跟被告下落不明沒有關系,判決生效后,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即可。
可以的,兩年無音訊可以宣告失蹤,四年無音訊可以宣告死亡,特效事件兩年也可以宣告失蹤。
不影響,現在很多老賴,把錢騙借到手,財產轉移,房子賣掉更換住址舉家跑路失聯根本不露面,這屬于詐騙式借貸套路借,啟用合法程序利用法律把它訴諸于法律,法律會嚴懲老賴,打擊詐騙式借套路借貸的,它們不管逃到哪里就算轉到耗子洞里也不影響你起訴,把證據準備充分了既是他們不到場,法官也會按法律法規,公告送達,缺席審理判決的。